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消防检测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消防检测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消防检测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主要内容:六安第二中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年度技术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消防知识培训等,本项目工程范围含:1、博学楼,2、慎思楼,3、笃行楼,4、尚善楼,5、报告厅,6、操场地下室,7、男女生宿舍楼等。维保单位要制定本项目实施细则方案,按实施细则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行勘察现场,出具勘察报告,投标时将招标方签字盖章的勘察报告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 项目编号: LAEZ-******

  四、项目预算:每年4万元

  五、付款方式:2023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全部维保费。

  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需具有消防检测维保及消防评估资质(注:经国家应急行政管理部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备案,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能在官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4、以上资格文件投标时提供复印件,成交后提供原件备查。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消防一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主要成员须具备(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操作员1人,中级消防操作员2人)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六安市有长期的检测维修保养服务机构,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响应。

  七、消防检测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八、报价文件要求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资质及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四份或以上公建项目维保业绩。

  3、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下午3时。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安徽省六安第二中总务处。

  3、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64--*******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消防检测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需求

  项目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仅以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4、防排烟系统,5、防火分隔系统,6、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7、消防通讯电话及消防广播系统,8、灭火器,9、其它消防设备设施。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1、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进行检查,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实验和故障报警实验。

  3、每两月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每半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烟感探测器进行吹烟模拟实验(抽检率不得低于50%)。

  4、每月对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保证控制器控制和显示功能正常,打印、显示部位编号应一致。

  (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实验阀进行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开关电信号是否正确。

  3、每月利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每月手动启动喷淋泵,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喷淋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5、每季度试验测试消防控制联动功能,检查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三)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喷淋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和压力检测。

  3、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0%对消火栓远程启动按钮进行启泵抽查试验,检查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每月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和主、备泵切换试验。

  4、每季度对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放水试验,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洁。对不能使用或损坏的阀门进行维修、更换。

  (四)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20%和30%,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3、每季度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包括远程启停送、排风一次,)。

  4、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20%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每半年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五)防火分隔系统

  1、每月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升降。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进行抽检防火门的启闭功能,检查闭门器及顺序器是否完好。

  3、每季度通过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防火卷帘门联动功能和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六)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维护保养及更换)。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和达到要求。

  (七)消防通讯电话及消防广播系统

  1、每季度检查电话插孔、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正常。

  2、每季度实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按安装总量的30%实验广播,检查广播是否正常。

  3、每季度进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广播状态的功能试验和进行线路维修检查。

  (八)灭火器

  1、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每季度对按照总数的30%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时进行喷射试验。

  (九)其它消防设备设施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每月检查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每月对消防水炮系统进行功能性试验,检测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4、每季度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并试验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是否正常。

  5、每半年检查并试验自备发电设施能否正常切换和发电。

  二、相关要求

  (一)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消防控制室值班规定安排人员坚持24 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按消防值班规定做好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消防隐患或消防故障时,在控制事态发展情况下,及时电话通知乙方维保。(乙方的联系电话为:______ ,联系人:____ )。

  (2)为乙方的维护保养提供工作便利条件(适当的水电、工作场地等) 。

  (3)对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违反本公告约定或者违反消防维护保养规定的地方, 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有权直接扣除乙方维修保养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消防系统的资料、图纸、消防设备操作说明等相关资料。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后, 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协议时, 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给甲方。

  (5)甲方不得自行拆卸或安装改造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6)指定专人对乙方的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等记录负责核对签字。甲方指定的专人是_____。如甲方对指定的专人进行变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维护保养操作人员上岗证等复印件资料供甲方备案。如乙方是与甲方续签合同,则只需提供上述资料变更后的复印件资料。

  (2)应按要求进行调整、点检、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作业表单上签字认可。

  (3)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每月、每季度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每年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消防评估报告》。

  (4)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时,必须0.5小时内形成电话反馈,当天派人到达现场处理。对于突发紧急故障需要解决的,乙方必须派专人1小时内到场,能现场处理及时处置,不能当场解决的形成处理方案,报甲方同意后实施。若乙方超过3次违约,每多一次扣1个月维保费,扣完为止。

  (5)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除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外,若因乙方服务不及时造成停机7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内,扣除1个月维保费;停机15个工作日以上,扣除全年维保费。

  (8)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9)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在每个维保年度提供以下备品备件:应急照明灯5只、疏散指示标志5只、报警感烟探测器10只、感温探测器10只、手动报警按钮10只、消防喷淋头50个。

  (二)其它要求

  1、甲方提供给维修保养公司的各种资料,维修保养公司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

  2、维保公司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甲方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维修保养公司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月、季、年报表,检测、试验记录和统计资料等。每次维修保养需甲方管理部门签字确认。

  3、各次检测、检查、试验必须甲方和维修保养公司双方代表签字方能认可。

  4、合同签订的维修保养公司应首先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甲方负责将系统全部正常移交给维保单位,日后由维保单位全权负责维护、保养及损坏设施的更换,维修涉及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或者由乙方书面报价经甲方相关部门认可后实施。

  (三)故障处理程序

  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消防设施检查的人员有责任进行故障报告,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其他人员有义务向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进行报告。

标签: 消防检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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