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汇编》通关吴优电子刊(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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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吴优
2023年 3期 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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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汇编

为了帮助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相关企业及时了解国内外政策
法规技术标准等变化,助力相关企业做好进出口食品业务,
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持续对国内外官方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
信息开展收集和整理工作。现将我办近期收集整理的国外技
术贸易措施等信息汇编如下,为吴中区进出口食品相关企业提
供参考。
一荷兰发布向中国出口新鲜牛肉要求
2023年 2月 2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发布向中国
出口新鲜牛肉要求。发布之日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1.目的和范围。 小于 12个月龄新鲜去骨小牛肉 HS编码:
0201和 0202,碎肉机械分离肉 头蹄内脏等除外
2.要求。 屠宰场分割厂冷库要对中国注册公司注册
的具体规定出口公司协议签署要求授权兽医签证官的签名
及电子证书认证兽医现场核查具体要求集装箱号批次
印章编号出口证书内容要求在荷兰出生育肥和屠宰
原产地国家注册的生产企业的批准号 HS编码批号运输
温度等
3.包装及内外标签要求。 外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原产地
和国家注册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最佳食用日期储存温
度目的地国家净重椭圆形检验标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
址生产批号规格内包装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注 册号
生产批号保质期冷冻 120天冷藏 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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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阿根廷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
2023年 1月 20日,阿根廷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秘书处和卫
生质量秘书处发布 1/2023号联合决议,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
将单一麦芽威士忌谷物烈酒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其主要内
容如下:
1.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第 1116条第 7项 威士忌 定义:酒精
度不低于 40%,残渣不得超过 0.25克 /100毫升,最大酸度 1.0毫
升 /100毫升 ,至少陈酿 2年允许使用天然焦糖或焦糖色素允
许标注经认证的生产这种威士忌的国家或地区
2.阿根廷食品法 典第 1116条中增加第 7.1项谷物烈酒:是从
发酵谷物汁中蒸馏获得的烈酒,未经木桶陈酿,在 20C酒精度
数为 35%至 54%最终产品每升甜味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 10克,
以转化糖表示不允许使用着色剂或调味剂,本产品名称应为
谷物烈酒
3.本决议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的次日起生效,给予 180
天的过渡期调整。
三保加利亚制订供人类食用的某些糖类的要求条例
2023年 2月 10日,保加利亚农业部发布第 18号法令,制订
供人类食用的某些糖类的要求条例。该法令自在 国家公报 上
公布之日起 14天后生效。其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适用于供人类消费的某些糖类的名称特征
成分标签和分析方法的要求。不适用于糖粉方糖
2.各种糖类的定义及指标精制白糖极化值大于 99.7Z,
转化糖含量不超过 0.04%w/w,干燥过程中的质量损失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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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w/w等糖的标签规定小于 5克的预包装糖可以在标
签上不标明净重糖液转化糖液转化糖浆应标示干物质和
转化糖含量含有结晶的转化糖浆时,必须在名称中加上 结
晶 一词等具体规定
3.糖类中各种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干物质还原糖等
4.附加条款。 ICUMSA单位 是根据 ICUMSA国际糖分
析统一方法委员会方法计算的单位 %w/w是重量百分比。
四智利制订胶原蛋白和明胶等产品的准入规定
2023年 1月 14日,智利农业部发布第 21号决议,胶原蛋白
明胶水解蛋白和猪皮的准入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定义。胶原蛋白明胶等相关定义
2.规定。产品或原料的原产国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WOAH认定为牛海绵状脑病 BSE非疫区具有陆生动
物疾病监测计划原料来自经主管当局授权的屠宰场屠宰并经
宰前和宰后检验,适合人类食用未使用注入压缩空气的屠宰
方式原料未受脑脊髓 扁桃体等污染
3.原料的具体规定。 30个月龄以上动物的骨骼不包括头
骨和脊柱反刍动物的皮张猪皮禽皮肌腱和韧带野
生动物的皮张鱼皮和鱼骨
4.产品加工工艺具体规定。猪牛皮等经酸或碱处理的 PH值
及温度处理时间的具体要求明胶加工过程禁止使用二氧化硫
和过氧化氢以外的防腐剂只有适合人类食用的动物副产品才
可用于生产水解蛋白
5.包装标签规定。包装材料必须在单独房间存放产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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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兽医当局控制的企业在卫生条件下生产,并已实施良好生
产操作规范 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SSOP和食品法
典委员会推荐 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并由官
方兽医部门进行现场验证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25g:官方健
康证书由原产国主管当局颁发,证明符合本决议规定的健康要
求。还必须标注原产地国家和机构产品标识净重收货人
运输工具标识和集装箱数量。废除 2022年第 6190号下相关决议。
本决议将在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如需业务咨询,请联系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查检二科,
联系电话: 051266081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进出口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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