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租纤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租纤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租纤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22 至 2023-03-29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租纤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租纤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租纤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底,支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租用了公安网、视频专网专线。因该合同即将到期,并且随着近几年来公安、视频业务的不断增加,光纤线路数量也有所增加。按照采购流程对我支队现有光纤线路重新招标。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三、计划工期:15天内完成整体项目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技术要求

1、接入服务:提供424条点对点(数据)专线接入服务(包含100M数据专线:419条;1000M数据专线:4条;*****M数据专线:1条)。

2、接入方式:

(1)光纤接入;

(2)考虑到网络安全性,不允许无线传输;

(3)交警公安网、视频专网为独立组网,只借助运营商光纤传输,运营商服从交通IP规划。

3、技术指标:

(1)误码率≤10E-7 或丢包率≤0.1%;

(2)本地线路延时≤10ms;

(3)长途链路每100公里的延时增加≤1ms(无长途可删除)。

4、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热线,提供专职的大客户技术支撑保障队伍,在重要保障时期配备7*24小时人员值守;

(2)提供本次项目专线线路健康运行状态的7×24监控、维护、故障监测,主动发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用户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按照用户需要定期提供专线运行报告;可提供自助服务,可查询线路状态和历史记录。

5、重大时刻值守要求

根据招标人需要以及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需提供重点保障服务,对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党代会等重要时期、重大会议期间、割接后或其它可能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刻,提供人员及服务保障。

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响应服务,响应率100%;

(2)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

(3)故障处理时限小于4小时,若未在规定实现内解决故障,需与使用方沟通,并提供解决方案和预估解决时限。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春三路八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000151(咨询电话: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明浩 贲晓霞
电话: 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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