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惠斯勒小镇项目3.3期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5-69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科惠斯勒小镇项目3.3期监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4】2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万科溪之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4098.44平方米(包括M-51#、 M-52#、M-53#、M-56#、H-10#、21#地库)
2.2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3工程地点: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666号。
2.4监理服务期:2015年9月2日- 2018年12月31日
2.5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监理过一项类似业绩(2012年-2014年);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外埠监理企业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投标人入境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万科溪之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15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