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706强清122号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告书
(2023)苏0706强清122号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告书
2023年3月2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了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且于2023年3月2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706强清122号决定书,依法随机摇号指定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组成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负责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
清算组依法将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马晋桥,联系电话:0518-********、137*****578)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上述两项逾期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连云港赛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3月22日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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