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艺术品设计与实施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服字2023-02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
艺术品设计与实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490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资额:约49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艺术品设计与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
艺术品设计与实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
2023年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 11 层 1118
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 8
层802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 8
层802开标室
七其他
详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国贸中心B栋25楼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592-58309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之 3航空商务广场 2
号楼第 11 层
联 系 人: 唐工林工
电 话: 0592-5138707/5138725
电子邮件: 7022596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 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艺术品设计与实施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艺术品设计与实施 进行公开招标。
2.项 目概况与招 标 范 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艺术品设计与实施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刘五店社区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片区厦门新会展中心项目
2.3 投资额:约4900万元
2.4
服务周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40天。项目分为三个阶段,包括设计阶段深化阶段,实施阶段,各阶段紧密配
合。设计阶段4周深化阶段4周实施阶段:艺术品创作周期10周,运输摆场安装周期及组织验收周期2周
。
2.5
招标范围:新会展中心项目展览中心及会议中心的雕塑及艺术品的设计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设计
深化设计创作小稿样实物成品制作装裱运输安装措施费自验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
工验收资料归档售后服务保修期间的保修等,以及履行合同和满足设计与实施任务书相关规范
技术要求及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艺术品设计与实施任务书。
3.投 标 人 资 格要求
3.1.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5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含本日承担过1项艺术品设计与实施业绩
指合同或合同艺术品清单中关键字眼至少含有:艺术品国画油画漆画木雕石雕铜雕
雕塑其中之一的业绩,提供的业绩中至少有一件艺术品的单价不低于600万元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同第二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3拟派本项目雕塑及艺术品的创作艺术家的具体要求如下:
点位
分级
艺术家等级原则 条件要求
A级
1国际有影响力著名艺术家获得国际重要奖项或被国际重要影响力机构收藏,
具体详见附件三国内国际奖项及机构收藏附录。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如为外
文资料,则需提供获奖证书和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件。
2著名院校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及建设学科名单中以美术类设计类艺术学理论类学科入选的双一流高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同济大学东南大学的美
术类设计类艺术学理论类学科在职正教授及以上提供正教授及以上的证明
资料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个月或上上个
月为起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中国美术家协
会理事及以上成员需提供聘任的相关证明或中国雕塑学会会员及以上成员
需提供聘任的相关证明 。
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指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别且为中国工艺美
术大师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创作艺术家至少承担过一项历史业绩,需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要求,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如:合同图纸清单收藏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同第二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1点位编号为06070809的艺术品的创作艺术家须提供雕塑类艺术品的历史
作品业绩,其余点位编号为101119的艺术品的创作艺术家须提供墙面艺术品
的历史作品业绩。
注:墙面艺术品指:挂置固定于建筑墙面或固定于装饰框基层的艺术品,含国
画油画漆画木雕石雕铜雕非遗工艺创作作品等。雕塑类艺术品指:与
地面固定或固定于基座上的三维立体装置类艺术品,含大型雕塑互动装置等。
下同
2艺术品尺幅,限同类艺术品:
墙面画作类艺术品(含漆画,不含木雕石雕)尺幅不低于 20
作品其中10号点位的艺术品的创作艺术家:历史艺术品尺幅不低于60。
墙面木雕类及石雕类艺术品尺幅不低于60作品
雕塑类艺术品尺幅不低于宽2.5m高2.5m的作品。
3收藏于市级及以上的会议中心或市级及以上的展览中心或市级及以上的会展
中心或国家级博物馆或国家级美术馆。提供可证明作品收藏于上述空间的收藏
证书。
需满足艺术家等
级原则第1项或第
2项或第3项之一,
且同时满足第4项
要求
B级
1国内有影响力艺术家获得国际重要奖项或被国际重要影响力机构收藏或获
得国内奖项,具体详见附件三国内国际奖项及机构收藏附录。提供相关获奖
证书,如为外文资料,则需提供获奖证书和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件。
2著名院校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以美术类设计类艺术学理论类学科入
选的双一流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同济大
学东南大学的美术类设计类艺术学理论类学科在职副教授及以上提供副
教授及以上的证明资料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为起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
明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及以上成员需提供聘任的相关证明或中国雕塑学
会会员及以上成员需提供聘任的相关证明。
3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指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别或省级工艺美
术大师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创作艺术家至少承担过一项历史业绩,需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要求,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如:合同图纸清单收藏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同第二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1点位编号为202101的艺术品的创作艺术家须提供雕塑类艺术品的历史作品
业绩,其余点位编号为0203040512131415161718的艺术品的创作
艺术家须提供墙面艺术品的历史作品业绩。
2艺术品尺幅,限同类艺术品:
墙面画作类艺术品(含漆画,不含木雕石雕)尺幅不低于 15 作品
墙面木雕类及石雕类艺术品尺幅不低于40作品
雕塑类艺术品尺幅不低于宽2.5m高2.5m的作品。
3收藏于市级及以上的会议中心或市级及以上的展览中心或市级及以上的会展
中心或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或省级及以上美术馆。提供可证明作品收藏于上述空
间的收藏证书。
需满足艺术家等
级原则第1项或第
2项或第3项之一,
且同时满足第4项
要求
注:大型作品如需多位艺术家合作完成的需明确负责人。除02与03点位可兼任04与05点位可兼任14
与15点位可兼任17与18点位可兼任外,其余点位负责人均不可兼任。
4拟派本项目21个点位的所有艺术品著作权的拥有方须为投标人出具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
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
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 标 文件的 获 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
2023年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国咨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 11 层 1118
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日10 时30
分,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 8 层80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 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国贸中心B栋25楼
邮编:361000
联系人: 冯工
电话:0592-5830943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之 3航空商务广场 2 号楼第 11 层
邮编: 361011
联系人:唐工林工
电话: 0592-5138707/5138725
传真: 0592-5138787-80
电子邮件:702259647q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