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6: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GX-GC-********-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07平方米,共包含泰安高新隆基科技城建设项目、隆基科技城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及泰山控股新动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三个园区,其中泰安高新隆基科技城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1平方米;隆基科技城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7平方米;泰山控股新动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9平方米;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给有审核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各园区的施工工期均不得超过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6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泰安市高新区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开发区北集坡长城路616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人:杨佃杰

电 话:0538-*******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监督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佃杰 联系方式: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区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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