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2023-2025年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 2023-2025 年法律服务入围
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2CG044/ZYZB(A)招-14-20230203H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2023-2025年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2022CG044/ZYZB(A)招-14-20230203H,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采购代
理机构为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辖内 11 个二级分行和 3 个
直管支行 2023-2025 年法律服务入围采购,省分行不单独入围律师事务所,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全
省律师库中选用律师事务所。入围后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一是代理采购人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
和解代理采购人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采购人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
的仲裁能够随时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指导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协助处理诉讼有
关法律事务。二是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处理各类非
诉纠纷咨询能够随时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指导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协助处理
有关法律事务协助采购人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定期向采购人传输分享法律知识或典型案
例对采购人新开办业务的法律风险评估及业务开办过程总的风险评估。
1.2 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 3 年,以最终签约时间为准。
1.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4 个响应包,各响应包可兼投兼中。各响应包涉及机构入围供应
商情况如下:
响应包名称 分行名称 入围供应商数量 预算金额元
包 1 昆明市分行 昆明市分行 5 家 无
包 2 曲靖市分行 曲靖市分行 3 家 无
包 3 普洱市分行 普洱市分行 3 家 无
包 4 楚雄州分行 楚雄州分行 3 家 无
包 5 大理州分行 大理州分行 3 家 无
包 6 文山州分行 文山州分行 3 家 无
包 7 昭通市分行 昭通市分行 3 家 无
包 8 保山市分行 保山市分行 3 家 无
包 9 版纳州分行 版纳州分行 3 家 无
包 11 丽江市分行 丽江市分行 2 家 无
包 13 德宏州分行 德宏州分行 2 家 无
包 14 临沧市支行 临沧市支行 2 家 无
包 15 迪庆州支行 迪庆州支行 2 家 无
包 16 怒江州支行 怒江州支行 2 家 无
合计 39 家 无
注:项目由采购人省分行统一签署入围协议,协议期内,各二级分行和直管支行按照采购人行内
外聘律师选聘规定在入围协议范围内进一步完成涉及费用的行内审批选聘承办律所和签署具体业务
委托协议工作,并最终由相关分支行负责费用的结算支付和承担。本项目不承诺委托业务量,具体
委托业务量以各级机构按照行内外聘律师选聘规定选聘结果为准。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不设置最高限价,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向当地律协报备的
收费标准费率。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
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或其响应服务/工作人员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或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由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7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
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
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供应商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
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
3.专业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要求如下:
3.1.1 供应商持有执业许可证,具有三名含以上的专职律师,且供应商 2019 至 2021 年三年年
度考核均为合格,且 2019 年至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年度考核合格和 2019 年至今无违
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
址 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交于磋商小组评审。
3.1.2 供应商登记注册地或其分所办事处服务机构以下三种情形满足其一即可应在所投响
应包分行所在地辖内。
3.1.2.1 若登记注册地在所投响应包分行所在地辖内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办公场
地现行有效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3.1.2.2 若供应商其分所办事处服务机构在所投响应包分行所在地辖内,需提供分所律师执
业许可证和办公场地现行有效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1.2.3 如在所投响应包分行所在地辖内未设有分所或办事处或服务机构的,供应商需承诺在中选
后 30 日内设立办事处或分所或服务机构,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1.3 团队配置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至少包括 3 名具有 3 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的专职律师,且 2019 至 2021 年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2019 年至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年
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和 2019 年至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全国
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址 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交于磋商小组评审,项
目团队成员中至少 1 人需为律所合伙人。团队中需明确主要顾问律师和诉讼承办律师人员。项目团队
成员均应有丰富的金融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具有较
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
进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
年 03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针对本项目报名。在线报名窗口内需同时上传如下
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应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若委托代理人报名
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包含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2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
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
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3.3 确认报名后进入项目跟踪详情,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此时缴费信息如未发布请耐心等待,如
已发布即可根据页面显示的费用进行在线支付或上传缴费凭证提交审核。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响应包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
缴纳平台使用费 200 元扫码支付(如有,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200 元。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至账号:
941021010000021443,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收,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必
须公对公转账。供应商须按上述方式流程办理完成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报名无效。供应商
完成注册并成功支付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回到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上传支付凭证及下载
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列表内已有待下载文件,即可点击下载,如下载页
暂无待下载文件,请耐心等待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4 全流程电子响应需用到有效期足够至本项目磋商日期的 CFCA云采招阳办理或云南 CA(云
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行软件版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解密。
如您已有上述任何一种 CA 则无需再办理 CA。如没有上述任何一种 CA,可在用户后台按以下流程
在线申办 CFCA:
于用户后台左侧导航菜单点击CA 申办和投标订单CA 在线申办,进入右侧页面点击自助
申办按钮选择新办 CA 锁,下载办理资料模板后,点击窗口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备注:如您已在云采招阳办理过包年 CA,但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可在自助申办窗口内选择CA 锁
续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后续办理。
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窗口下方的确认付款按钮,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完成支付。
CA 费用支付成功后将进入下一步办理资料上传页面,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后提交至平台客服端
审核,客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后续 CA 锁的制作和寄送工作。
3.5 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页面的投标人端常见问题和短视频教程 。CA
办理及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问题请咨
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时间:各响应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如下:
响应包名称 分行名称 响应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包 1 昆明市分行 昆明市分行
包 2 曲靖市分行 曲靖市分行
包 3 普洱市分行 普洱市分行
包 4 楚雄州分行 楚雄州分行
包 5 大理州分行 大理州分行
包 6 文山州分行 文山州分行
包 7 昭通市分行 昭通市分行
包 8 保山市分行 保山市分行
包 9 版纳州分行 版纳州分行
包 11 丽江市分行 丽江市分行
包 13 德宏州分行 德宏州分行
包 14 临沧市支行 临沧市支行
包 15 迪庆州支行 迪庆州支行
包 16 怒江州支行 怒江州支行
2023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方式:电子加密文件。
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各响应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完成
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各响应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或磋商时因供
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
注: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操作详见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
技术支持电话:400-840-1116 转 1。
4.3 首轮磋商时间:同各响应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4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云采招阳平台进行在线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在各自公司的办
公电脑上在线操作即可完成磋商。注:使用电脑必须带摄像头及麦克风
入围供应商须提供 2 份一正一副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
文档一份形式:U 盘,PDF 和 word 格式,word 要求为 OFFICE2003 可编辑文档格式,文件应不做压缩
处理不留密码,与报价相关的所有文件须用 EXCEL 格式制作,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应包括响应文件
所有内容领取入围通知书时提供。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云采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中国邮政官
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磋商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磋商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响应磋商等事宜。
免责声明: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
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六其他
6.1 入围供应商需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作为本项目资金结算账户。
6.2 本次公开磋商报名截止时对应响应包供应商大于等于 N 个不足 N2 个,可提前邀请供应商进行
竞争性磋商。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大于等于 N 个不足 N2 个时,可现场召
开邀请竞争性磋商会。若本次公开磋商报名截止时对应响应包供应商数量或递交文件的响应人数量或
经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量小于 N 个,本项目对应响应包流标,采购人重新研究。注:N 为每个响应包
分别对应的入围供应商数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388 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中心 1-9 层
联系方式:符老师 电话:0871-63316259 邮箱:79266886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 5 栋 20 楼
邮编:650000
项目负责人:雷保厚姚艺琼何家祯
联系人:何家祯
联系电话:0871-65313510手机号码:18988442878
邮箱: 1432627871qq.com
八监督与投诉
监督投诉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388 号
投诉举报应包括:投诉举报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
明材料,实名举报优先受理核实。
监督电话:0871-633118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