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北大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龙凤北大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龙凤北大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SG0500G23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凤北大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发改发〔2023〕5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凤北大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龙凤区。
2.3 工程性质:维修改造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部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道路工程
道路起点为世纪大道,终点为民安路(大庆东站),路线里程为3725.53米,修复原破损水泥混凝土面后主路统一摊铺沥青混凝土罩面,拆除3米宽旧人行道旧荷兰砖铺装,靠主路侧新建1.5米宽绿化分隔带,外侧新建3米宽慢行系统彩色沥青混凝土铺装,拆除现有商服门前铺装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结构,重新施画停车位(含彩色停车位),补充该路段共享单车停车位,设置公交港湾、路口渠化,重新施划交通标线、梳理沿线交通标志,改造沿线交通灯岗设施。
新建彩色沥青人行道结构:3cmCAC-10C型细粒式彩色沥青混凝土(红色)+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0.6L/㎡)+4cmAC-16C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聚酯玻纤布+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1.2L/㎡)+16cmC20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3.5MPa+15cm二灰土(水泥:粉煤灰:土=6:19:75)+15cm二灰土(水泥:粉煤灰:土=6:19:75).
新建彩色沥青自行车道结构:3cmCAC-10C型细粒式彩色沥青混凝土(浅蓝色)+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0.6L㎡)+4cmAC-16C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聚酯玻纤布+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1.2L/㎡)+16cmC20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3.5MPa+15cm二灰土(水泥:粉煤灰:土=6:19:75)+15cm二灰土(水泥:粉煤灰:土=6:19:75)
新建商服门前沥青路面结构:7cmAC-16C型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1.2L/㎡)+20cmC30混凝土抗折强度≥4.5MPa+20cm5.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5.0%水泥稳定砂砾。
主路沥青路面破损修复结构:5cmAC-16C型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0.6L/m2)+8cmAC-25C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1.2L/㎡)+24cmC30混凝土抗折强度≥4.5MPa+20cmC20混凝土抗折强度≥3.5Mpa。
新建主路公交港湾、道口沥青路面结构:5cmAC-16C型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0.6L/㎡)+8cmAC-25C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PCR粘层油(1.2L/㎡)+24cmC30混凝土抗折强度≥4.5MPa+20cm5.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5.0%水泥稳定砂砾。
共享单车停车位铺装结构:16cm彩色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C30(面层加保护剂)+30cm级配碎石。
路基处理结构:新建道路场地结构层+50cm级配砂砾换填。
主要工程量:水泥混凝土路面罩面*****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439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结构6337平方米,人行道彩色沥青混凝土结构9978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彩色沥青混凝土结构*****平方米,慢行系统盲道砖3379平方米,慢行系统整平路8950平方米,商服门前沥青铺装上车结构*****平方米,花岗岩路缘石*****米,花岗岩路侧石7723米,桥头路面处置2500平方米,桥头搭板772平方米,荷兰砖铺装1700平方米,北段铺装部分新建彩色沥青混凝土1681平方米,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修复*****平方米,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塌陷修复1285平方米,拆除花岗岩路缘石*****米,花岗岩路侧石6750米,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平方米,旧荷兰砖结构*****平方米,旧花岗岩铺装结构2155平方米,旧植草砖结构4767平方米,利旧花岗岩路缘石5780米。
(二)给排水工程
新建雨水管线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圆管,胶圈承插连接,雨水口采用立箅式单箅雨水口,连接雨水口的连接管采用DN300给水铸铁管,接口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内防腐采用水泥砂浆防腐,外防腐采用特加强级防腐。检查井采用Φ700铸铁井盖及支座,内设防坠网。
主要工程量:新建钢筋混凝土管6805米,铸铁管3286米,钢筋混凝土沉泥井51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95座,雨水口324座,出水口2座等.
(三)电气工程
维修现有路灯,范围从世纪大道路口至龙运路交叉口。更换现有路灯照明灯头,重新粉刷全部路灯杆,重新安装全部现有路灯,沿路补建1处路灯,对党建宣传栏、雕塑、连廊亮化、公交站亭等进行配电,拆除客运枢纽临时架空线。
对新建及移位的路灯增加电缆,原供电线路线路利旧不改造,局部增加及移位路灯电源引自旁边的路灯。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用电负荷,低压配电电压采用220/380V。亮化配电及公交站亭配电电源均引自附近路灯,设置单独计量电表。路灯光源采用LED灯,在标准路段选用12米LED(200W+100W)双臂灯杆,灯距为40米,对称布置在双侧机非隔离带的绿化中,路灯基础顶点中心距主路路边0.7m:
道路照明线路采用YJV22-1KV-4x35电缆,铺砂盖砖直接埋地敷设,埋地深度为-0.8米,电缆过路口处套Φ100镀锌钢管保护,灯杆内配线穿BV-(3x4)平方毫米护套线,每个灯杆内设10A漏电开关做单独的短路保护。亮化灯采用380/220V三相四线制供电,采用YJV22-1KV型电缆直埋敷设,埋深-0.8米。道路照明接地采用TT系统,采用长热镀锌角钢作路灯接地体,并沿电缆保护管通长敷设Φ12的热镀锌扁钢一条作为接地母线。
公安监控管线设置12个光交箱,干线光缆采用144芯铠装单模光缆沿原有通信管道备用孔敷设,沿路公安监控点至附近光交箱均采用电源+信号线缆6芯单模铠装光缆(套PVC40管)敷设,直埋敷设埋深-0.8米。监控点电源线缆采用YJV22-1KV 2x4m㎡,光缆管道穿过车行道时采用加套SC150钢管。手孔选用小型电缆手孔井,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场地内人(手)孔井采用重型聚乙稀复合材料井盖和井座,其它人(手)孔采用轻型聚乙烯复合井盖和井座。
主要工程量:带倒计时人行信号灯40套,圆盘机动车信号灯20套,圆盘左转复合机动车信号灯20套,倒计时屏12套,900W 环保电子警察相机23台,900W环保卡口抓拍相机16台,更换LED1*200W路灯灯头190套,1*100W路灯灯头190套,12米路灯19套,横支臂式“电子警察”设备杆L=10米2根,横支臂式“电子警察”设备杆L=7米2根,拆除12米砼电杆16根。
(四)绿化部分
对机动车道与慢行路之间绿化分隔带栽植剪型绿篱,补植行道树和亚乔木,种植莓叶委陵菜、马蔺、以及其他宿根花卉。设计硅头机雕塑和七星广场两处景观节点,沿青龙山学校位置道路东西两侧空地各设置树影廊架和单臂廊架休闲景观节点。在龙风北大街与龙政路及龙祥路交又口分别设置一处党政宣传栏。北段拆除10座公交亭,新建9座智慧公交站亭。
主要工程量:栽植乔木及亚乔木1243株,栽植灌木492株,栽植绿篱*****平方米,地被植物*****平方米,树木移植1753株及交通设施等;新建齿轮雕塑1座,磕头机雕塑1座,党政宣传栏4处,果皮箱101处,电箱装饰罩4个,成品花箱70个,汀步56平方米,水泥仿木桩83米,超流态桩208米,公交站亭4座,大灯箱4个,小灯箱4个,广告位灯箱8个,公交亭座椅8个,太阳能光伏板2处,仿木铝方通49.82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109.61万元
2.6 计划工期:第一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主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排、交通设施、雕塑小品、彩色沥青混凝土慢行系统项目完成;第二阶段2023年10月31日绿化项目完成,共194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目标:争创省优质工程。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 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技术负责人: 1 名, 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职称人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质量员:2 名, ※标准员 1 名; ※材料员 1名; ※机械员 1名; ※劳务员 1名; ※资料员 1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 但兼职不得超过2 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5 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 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网站首 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 进行线上解密。
7.3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 5 号、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通知》哈住建发(2021) 298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性评审法评标,票决定标法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9-*******
招标 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建设大厦
联系 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0459-*******
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人:崔女士
电话: 0459-*******
电子邮件:chengan0459@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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