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空管局首都机场增强探测系统工程平流雾监测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航华北空管局首都机场增强探测系统工程平流雾监测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华北函【2021】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民航华北空管局首都机场增强探测系统工程平流雾监测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48-2312CA1008DK工程地点:首都机场及周边。工程规模:平流雾监测预警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备设备交货条件。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设备在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当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进入试运行状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无资质,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个为中国民航气象服务机构建设的同类结构的平流雾探测系统,或自动气象观测系统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拟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不接受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及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相关的网页截图)。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个为中国民航气象服务机构建设的同类结构的平流雾探测系统,或自动气象观测系统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3 09:00:00至2023-03-29 16:00:00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业绩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4-13 15:00: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