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化升级采购意向公告

【招标】信息化升级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简介: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全院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效支撑医院各项业务开展,依据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对医院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对标性改造以及新增模块采购。建设目标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标准、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标准的各项评审。
二、建设方案内容如下:

1项目需求1.1建设清单
序号建设类别建设内容具体模块备注
1.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医院集成平台集成引擎升级
2.临床服务系统整合
3.医疗管理系统整合
4.运营管理系统整合
5.患者服务系统整合
6.上级信息平台对接
7.外部机构对接
8.临床数据中心共享文档管理升级
9.医嘱闭环管理视图
10.管理数据中心医院上报数据分析升级
11.医院资源优化分析
12.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分析
13.移动HBI
14.智能分析工具BI
15.自定义报表管理系统
16.便民业务预约就诊服务全院医技预约管理系统新增
17.入院准备中心管理系统
18.日间手术管理系统
19.临床服务医疗业务门诊中医结构化电子病历升级
20.PACS升级
21.住院移动医生工作站
22.医务管理危急值管理系统新增
23.医务科管理系统
24.医务核心制度管理系统
25.数据上报不良事件上报新增
26.急诊输液急诊移动输液系统新增
27.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系统升级
28.急诊业务一体化危重症急救平台(三大中心)危重症协同救治平台新增
29.危重症患者管理系统
30.质控管理系统
31.时间自动采集系统
32.急诊相关接口对接
33.院内危重症中心系统医院管理工作站新增
34.院内专家手机工作站
35.院内急诊临床管理急诊护理工作站系统新增
36.急诊医生工作站系统
37.急诊预检分诊系统
38.急诊质量管理系统
39.急诊硬件接口对接
40.院前急救系统急救医生移动工作站新增
41.绿色通道管理
42.管理业务运营管理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新增
43.物资供应链管理系统
44.中医特色中医特色系统中药智能煎药系统新增
45.中医辨证论治辅助系统
46.临床针灸治疗辅助系统
47.中医专科电子病历
48.中医治未病管理系统
49.无纸化建设
患者电子认证服务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系统硬件平台


新增
50.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系统
51.签名客户端维护费
52.手写信息数字签名板
53.手写信息数字签名板
54.移动签署模块
55.设备数字证书
56.可信无纸化流程审批及电子签章服务PDF签章服务器新增
57.单位数字证书
58.医疗无线物联网平台及胸痛中心患者定位系统医疗无线物联网平台WLAN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基站(含软、硬件)新增
59.超宽频天线
60.宽带5dB耦合器
61.宽带7dB耦合器
62.宽带10dB耦合器
63.宽带二功分器
64.宽带三功分器
65.1/2"阻燃馈线
66.胸痛中心患者定位系统腕式标签

新增
67.物联网定位引擎软件
68.医疗物联网定位报警控制器
69.低频定位天线
70.条码扫描器
71.其他内容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系统接口改造
72.区域医疗中心区域检验中心系统
73.区域影像中心系统
74.区域心电中心系统
75.区域病理中心系统
76.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系统
77.其他接口改造1、drg付费接口2、病案首页质控系统对接3、医保控费系统接口、4、北京CA接口、5、自助机接口医保部分,6、病历无纸化归档接口等相关接口
78.测评适应性改造电子病历测评适应性改造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标准对相关系统进行改造对接升级改造
79.互联互通测评适应性改造相关业务系统数据集标准化改造升级改造
80.等保测评集成平台集成平台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新增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人的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
(3)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系统;
(4)须有3家及以上三级医院的成功实施案例,且有2家及以上通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及以上评审和电子病历五级及以上评测(同时通过)。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所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相应产品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副本);
4、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人资质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实施案例需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院信息化升级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企业请在2023年3月30日下午5时前按以上要求提供企业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邮寄至新沂市大桥东路168号,新沂市中医医院采购办郝老师,电话180*****101,或扫描件发至以下电子信箱:xyszyyycgb@qq.com。
五、咨询电话 郝老师:180*****101 刘老师:189*****7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意向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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