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宁都县新华书店项目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宁都县新华书店项目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新华书店项目装饰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
行政区域宁都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10: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858
采购单位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159*****858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女士135*****275

项目概况

宁都县新华书店项目装饰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3-ND-J015

项目名称:宁都县新华书店项目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GZXY2023-ND-J015

宁都县新华书店项目装饰工程

1

******.13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为9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质;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方式:凭邀请函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开标前提供伍仟元整(¥5000.00)投标投标保证金,现金缴纳并备注项目名称)。须在2023年3月2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开标公示结束后一次性退还。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已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谢先生15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系方式:钟女士135*****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159*****8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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