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

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邵阳市邵阳县,园区代码**********,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根据《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177号)显示,主导产业以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制鞋加工为主的轻工业和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不引入大气污染型的建材企业),辅以发展小型机械制造、物流、日用品生产加工产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0〕4号):主要承接现代农业、轻工纺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核准范围面积3.3234km2,园区已获得规划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177号)(见附件),已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17号)文件(见附件),编制完成《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截止2022年底,园区生产总值达46.45亿元,同比增长10.01%,其中,工业增加值为44.43亿元,同比增长5.8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33.52亿元,同比增长19.23%;技工贸总收入约196.05亿元,同比增长23.77%,其中,工业企业总产值为189.6亿元,同比增长20.02%,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为169.6亿元,同比增长12.57%;上缴税金约5.79亿元,同比增长28.3%,其中,工业税收为5.09亿元,同比增长15.81%,解决约2.1万人的就业;招商引资75.73亿元,同比增长19.0%;实现出口22.05亿元,同比增长7.43%。

截止到2022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66家,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55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2家,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1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或登记备案手续企业数量66家,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4家,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51家,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5家,未完成验收的有9家,未完成验收的企业其中3家处于调试运行状态或正在编制验收报告阶段,6家仍处于建设阶段,其余6家企业为登记管理无需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园区内已建成投入生产企业应编制应急预案企业43家,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38家,还有5家正在编制当中,其他未建成投入生产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无需编制应急预案企业23家。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登记备案企业数量48家,正在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有企业数量3家,尚有11家企业因暂未开工建设无需申领。本次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评估不包括长阳铺长城新能源园区。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78t/a,氨氮24t/a,二氧化硫423t/a,氮氧化物276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177号)文件,园区落实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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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落实

1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集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集中区的内部各功能组团及集中区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个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控制在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集中区内工业区域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集中区内规划的居住用地仅用于居民拆迁安置和园区企业倒班宿舍用,不得进行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结合集中区规划定位做好县城总体规划中红石片区的规划修编,确保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与总规协调一致。

目前邵阳县高新区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为规划的32.67%,主要为集中区东北部的标准化厂房区域和中部偏东的自建厂房区域。园区已引进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分布在标准厂房区域,所涉及行业有13种,规划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制鞋加工、新型建材产业主导优势不明显,未能形成相对集中的功能区。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集中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集中区内禁止引进三类工业及排放重金属企业,主导产业中的新型建材主要依托区域石膏石矿资源生产建筑装饰用石膏板材,不得引进水泥、石灰、石棉等气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及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集中准入行业与限制类型一览表”做好集中区内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按环评要求,将未履行环保审批、且废水废气排放量大的邵阳县盛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关停转产,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确保集中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

①未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内未引进第三类工业及排放重金属的企业,未引入水泥、石灰、石棉等气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及项目。

②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招商时按照“集中准入行业与限制类型一览表”把关,未引入限制类型企业。

③目前高新区的企业中,环评手续执行率为100%,已竣工投产的企业中基本通过了验收。

已落实

3

落实集中区水污染控制措施。集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做好区域相应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报告书要求,在集中区西北部地势较低处设置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兼顾邵阳县成新区污水处理要求,设置专用管道将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接排入资江,不得排入大坝溪,避免影响下游农灌水水质。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排资江专用管道、配套污水收集官网建成前,应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入园;现有入园企业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做好运营维护,确保企业排口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①高新区雨污管网已进行全面提质改造,集中区西北部规划的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

②目前入驻企业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涉工业废水企业仅7家,发制品行业均建有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区所有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集中收集处理后进入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已落实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集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园区近期能源结构有煤炭、罐装液化石油气和电能构成,远期以天然气、电能作为主要能源。集中区内严格控制4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建设,对现有燃煤企业通过集中协调外调低硫煤和洗选煤保障园区内燃煤含硫率控制在1%以下。建立集中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集中区目前能源结构以电能、天然气、罐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无燃煤锅炉,各涉气排污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已开发区域天然气管网正在稳步敷设中。园区建设了三个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及预警系统,建设了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用于及时全面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处理。

已落实

5

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企业综合利用后经外售或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集中区内各企业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集中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有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由各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已落实

6

集中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建立专职环境管理监督机构,已编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进行了修编,预案编号:******-2022-023-G

已落实

7

按集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集中区拆迁安置时制定了拆迁安置方案,与规划环评时相比较,新增紫阳路安置区,但紫阳路安置区位于二类工业用地内,其南侧为兴昂鞋业。其余在建安置区占用二类工业用地或绿地,无移民再次安置及次生环境问题发生。

已落实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集中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水面;对区域内百年古树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对其他保护性树种采取就地保护或保护性移植,防止人为破坏;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涉及红石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开发建设必须在征得文物主管部门许可意见后方可进行,确保文物安全。

集中区已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水面;对区域内的百年古树采取了就地保护措施,但红石桥旁150年的柏树古树已自然死亡;红石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尚未开发建设。

已落实

9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178t/a、氨氮≤24t/a、SO2≤423t/a、NOx≤276t/a

根据目前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调查出的污染物排放量:SO2:81.5142t/a,NOx:59.8508t/a,COD:19.18t/a,NH3-N:2.154t/a。均在原环评核定总量范围内。

已落实

2022年,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园区自行监测计划,园区委托湖南西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

在评价区内按照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点,本次监测共设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有非甲烷总烃、TVOC。结果显示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相应评价标准要求,表明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

地表水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监测pH、SS、BOD5、COD、NH3-N、TP、Cu、Pb、Zn、Cr6+、Cd、Hg、As、粪大肠菌群、石油类、硫化物等项目,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未出现超标情况。

地下水共布设4个监测点,pH、总硬度、耗氧量、Mn、Cu、Pb、Cd、Hg、As、Cr6+、总大肠菌群、NH3-N、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为监测项目,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

沿开发区边界布设,适当考虑开发区内部,并兼顾区域功能分区、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及厂界噪声,同时结合规划环评布点情况,共设监测点30个。结果显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加强空间约束、环境保护管理。

2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逐条列明)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1)禁止引进三类工业及排放重金属企业,主导产业中的新型建材业主要依托区域石膏石矿资源生产建筑装饰用石膏板材,不得引进水泥、石灰、石棉等气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及项目。

已落实,引进企业中无水泥、石灰、石棉等气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及项目。

(1.2)严禁新建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项目建设。

已落实,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项目建设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

(2.1.1)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支流大坝溪。加快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建成并接管投运后,废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排资江专用管道、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成

前,应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入园。

(2.1.2)落实《湖南省推进水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推动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已落实,①集中区雨污管网已进行全面提质改造,集中区西北部规划的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

②目前入驻企业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涉工业废水企业仅7家,发制品行业均建有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区所有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集中收集处理后进入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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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废气:

(2.2.1)园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特征污染物和环境质量监测。完成网格化监测微型站

建设,建成大气污染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加强特征污染物和环境质量监测。

(2.2.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 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2.2.3)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注重过程控制。积极推进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20蒸吨小时及以上在用燃煤

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2.2.4)园区内有色金属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

中的要求。

已落实,集中区目前能源结构以电能、天然气、罐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无燃煤锅炉,各涉气排污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园区建设了三个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及预警系统,建设了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用于及时全面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处理。

(2.3)固废: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

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

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基本落实,集中区内各企业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集中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有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由各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集中区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应严格按照《湖南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已编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进行了修编,预案编号:******-2022-023-G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要求,配套制定具体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

已落实,要求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

(3.3)防治地下水污染。对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区域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无石化生产企业

(3.4)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园区污染地块不得作为住

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已落实,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

(3.5)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到2020年,全部建立分类清单。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轻

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已落实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关停拆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

小锅炉、工业窑炉。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尽快开展区域节能评估工作。

已落实,区内供气管网建设正在进行中

(4.2)水资源: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

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到2020年,邵阳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66立方米/万元(2010年不变价),用水总量低于3.86亿立方米。

截至2022年底邵阳县高新区总用水量约为35万m3/a,耗电量为910万kW·h/a,本集中区建设对安全、水资源等实施严格管理,严防水土流失危害。

(4.3)土地资源:

(4.3.1)以“三区三线”为基本约束,以“双控”为主要手段,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国土开发保护格局。

(4.3.2)省级产业园区应争取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单位面积土地税收产出强度不低于27万元/亩。

邵阳县高新区规划面积为3.76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底实际开发面积为2.9平方公里;合理有序地开发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在后续调区扩区时将发展规划外的用地纳入园区规划当中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分别为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400m3/d,实际处理规模3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设计采用生物处理技术与物化处理相结合,即“AO+膜生物反应器+消毒”的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此外,新建成的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规模4万吨/天,其中一期工程2万吨/天。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臭气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配套设施、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粗格栅与提升泵站、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加药间及机修间、鼓风机房与变配电间、综合楼的土建工程按总规模设计,一次建成,设备分期配置,其余设施分期建设。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0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0m3/a,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0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9.18t/a,氨氮2.154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为大坝溪断面,水功能区划为农用及景观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针对“双源”地下水监测,园区设置有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经监测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级标准。

湖南西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至24日对1#工业集中区内东南边李家井、2#工业集中区内中部红石社区白冲组、3#工业集中区内北面红石社区谭凤鸣井、4#工业集中区内西南罗吉村邹家井共4处水井进行监测,所设的4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质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6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81.5142t/a,氮氧化物59.8508t/a,VOCs2.15t/a。

根据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大气环境跟踪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TVOC。园区建设了三个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及预警系统,完成了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用于及时全面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处理。

湖南西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至29日对园区东面边界处、西面边界处、红石初级中学、浮欧科技公司旁共4处处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TVOC,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TVOC等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相应评价标准要求,表明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内无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对土壤环境没有较大影响,土壤环境超标因子无 ,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 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2个,产生量597.53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97.85t/a,自行处置16.51t/a,外委处置483.17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4个,产生量18.8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13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8.73t/a。由于大部分入园企业投产时间较短,危废产生量较少,开园以来危废基本储存在企业的危废暂存间内,待危废量积累到一定量再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七)投诉管理

2022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3件,处理投诉3件。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完成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办法,将生态环境管理作为企业生产运行底线工作,与企业信用管理挂钩,2022年没有发生环境事件,园区信用良好。园区信用评价的相关内容具体见下表。

4 园区环保信用自评价汇总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得分

1

环境准入

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1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1

0

4

环境监管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1

0

5

水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2

0

6

气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1

0

7

固废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1

0

8

土壤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2

0

9

环境监测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0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

0

11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12

环境信息管理

产业园区未建立健全“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0

13

风险防控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0

14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2

0

15

环境风险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2

0

16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4

0

17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直接评为环保风险园区

不存在

18

绿色发展

污染物减排

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排名前10%。

+1

0

19

创新与示范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2

0

20

公众参与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环境信息。

-1

0

21

舆情与投诉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1

0

22

其他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1

0

23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

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1

0

24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1

0

总分:9+0=9 ????等级:环保合格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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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邵阳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日与邵阳市金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站运行托管合同,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5日与湖南楚天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邵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连续排放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合同。2022年1月6日,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湖南方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环保管家协议。2022年10月,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湖南方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合同。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分区分块,建设特色产业园为环保集中治理带来极大便利。园区正着力推进发制品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的建设,实现了产业分区分块集中布置,这对于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排放集中收集处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环保治理成本,有效减轻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压力。

2、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①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园区空气微型自动监测站建设,切实掌握园区空气质量状况。根据区域面积和相关技术规范园区建设了三个空气微型自动监测站,与园区环保管家全面配合,开展园区环境监管智慧平台搭建工作,通过安装各类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智能电表、视频监控、空气小微站等环保设置,将园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采用数字化管理模式,细化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便于随时掌握园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做好各项应对措施。二是加大对园区气型污染源企业的管理力度,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废气排放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升废气集中收集处理效率,确保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有效降低对县域空气质量影响。三是加大对园区管辖范围的环境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城管、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防止污染县域大气环境。②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省级工业集中区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邵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中园区存在的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控运行不正常等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倒排工期、跟踪督办、每周调度等方式,确保各个问题整改稳步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二是全面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水环境管理档案,形成“一园一档”,并通过了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核,为园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日常监管。③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一是严格规范企业固体废物日常管理,确保妥善处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生产固废与生活垃圾混装或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未分类分区储存、标识、标牌和台账不完善等问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指导,推荐企业到通过省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公司进行参观学习,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园区各企业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开展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全方位掌握园区环境质量状况,尤其是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全程跟踪,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详细的数据支撑。目前园区管委会已与湖南西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质量检测服务合同,定期对园区环境质量开展全面检测,为园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环保管理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园区环保工作点多面广,繁杂交错,且园区又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上级各部门高度关注,工作不容出错,园区虽设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但因均不是环保专业出生,业务上还有很多欠缺,很多日常性环境管理工作仍需县生态环境部门诸多指导。

2、产业机构需进一步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尚需进一步完善。因入驻企业规模不够大、所属行业纷繁多样,企业受资金限制环保投入占比较低,且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薄弱,源头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资源浪费污染治理成本增加,给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带来较大被动。另外,园区尚未建成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规范处置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包片包案制,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任务。

2、积极引入“环保管家”,目前已与湖南方禾环境有限公司监测第三方环保管家协议。为园区提供全方位环境管理服务,有效解决园区环境管理整体性较差、应急能力较弱、监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

3、加强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园区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实施项目准入管理,把好企业入园的环境准入关,杜绝乱批乱进现象发生,有效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探讨同行业污染防治设施集中建设,实现各类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理,降低企业环境投入及管理成本,减轻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压力。

4、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管执法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并分类进行整治查处,通过严查严管,确保园区企业合法生产,依证排污,达标排放。

5、大力推进特色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智慧平台系统的建设,将园区环保监管网格化、数字化,借助智慧平台的智能性、高效性将园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一个台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 生态环境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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