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QXCYC-W1001/2023-YW-*****-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2023-JQXCYC-W1001/2023-YW-*****-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染佰贰拾万元(¥7,200,000.00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固定生产经营和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军队单位除外)。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说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3月3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发售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其他公告内容”的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南街234号国信公证处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米面类、食用油、杂粮、水果疏菜类、坚果类、肉禽蛋类、海鲜水产类、调味品类、牛奶饮品类等主、副品的供应、售后及与相关质量保证有关的一切事宜。

(2)配送地址:宁夏银川市三区两具范围内(共5家单位,7个配送点位,具体以采购需求单位书面通知或订货计划等为准)。

(3)合同签订:由各需求单位依据成交结果与成交方自行组织签订,合同期限为自正式签订供货协议之日起1年(具体供货期限由供、需双方在签署协议时明确)。

(4)预算金额:约人民币染佰贰拾万元(¥:7,200,000.00)。

(5)履约保证金:由各采购需求单位签订合同时自行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约定,但履约保证金合计金额上限不得超过壹拾捌万元(¥:180,000.00)(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详细要求)。

(6)投标报价的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所有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包括产品原值、人工、保险费、包装费、送货上门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以及投标供应商为此发生的所有成本。

(7)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发售方式

(1)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2023-JQXCYC-W1001+投标供应商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投标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本公告7.3款申领招标文件资料加盖投标供应商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采购机构邮箱:**********@qq.com。

(5)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①户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账号:*********

④ 备注:付款时请备注“2023-JQXCYC-W1001招标文件工本费”

说明:该账户仅接受对公转账。

(6)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7.3 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明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其中,供应商成立期限自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推不少于3年);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诺书;

(7)投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或扫描)件。

7.4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问:2023年04月12日09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

(三)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南街234号国信公证处六楼会议室。

(四)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5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南街234号国信公证处六楼会议室。

7.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365trade.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2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3层

联系人:张女士、向先生

电话:186*****835

电子邮件:**********@qq.com

202*****152139*****860*****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市,海淀区,银川,0797-

标签: 副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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