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洁净招标公告

道路洁净招标公告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

采 购 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1*****962/****-********

联系传真:****-********

备案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的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要求等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备注

1
苍南县桥墩镇主城区

道路洁净服务
1项
320万
具体包含保洁区可视范围内所有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开放式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民居周围公共区域的清扫和巡回保洁、垃圾(含居民生活垃圾其他乡居)的收集和运输,河道保洁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或市容环境治理等相关内容;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三年之中,没有重大违法,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8月 日至2015年8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组团8幢A单元2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 日09:30整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5年8月 日09:30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元;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十、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编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人、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日期且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地 点:苍南县桥墩镇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区8幢2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1*****962/****-********

传真:****-********

E-mail:zjsgczxyxgs@163.com

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采购编号
CNDL*******

采购内容
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32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综合评分法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陆万圆)

投标保证金按以下开户银行及帐号汇入:

户 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县支行

保证金可以采用汇票/支票/银行转帐方式办理,要自行转(汇)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并经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出收据,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款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

投标文件递交至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窗口(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与投标开始时间
2015年8月 日9时30分整

投标地点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窗口(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质疑时间
在2015年8月 日16:30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答复

备注
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采购文件总目录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商务条款

四、工作范围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六、开标和评标

七、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附:弃标回执格式

注:采购文件中有关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如★、▲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一部份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为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进桥墩镇主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全面市场化进程,保证桥墩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决定公开面向社会对其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范围为桥墩镇主城区,保洁面积约18万平方米。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保洁范围
▲1、保洁范围:桥墩镇主城区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已硬化道路(见表图1-2)、开放式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民居周围公共区域的清扫和巡回保洁、垃圾(含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等及河道保洁等。(备注:道路外延2米在保洁范围内,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开放式小区、民居周围公共区域的保洁面积请各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以获取准确面积后合理安排人员及设备。)

图表1-1桥墩镇建城区保洁范围示意图(红线内范围内及红线区域)

图表1-2桥墩镇主城区主次道路面积表

序号
清扫地段
户数
面积
道路等级

1
松山——全线
316
4462
1

2
云仙街——全线
207
4048
1

3
松桥——全线
346
8874
1

4
西园——全线
268
6171
1

5
镇府路——全线
212
6450
1

6
桂兰(玉苍山口至松山路口)1段
354
7000
1

7
桂兰(松山路口至老陶瓷厂)2段
214
5860
1

8
桂兰(老陶瓷厂至交警中队)3段
210
5107
1


玉湖路至水库
129
9590
1

9
江滨公园
绿化
7594
1

10
三十六后街至三十七街
475
7080
1

11
玉门路、仙堂街
372
7629
1

12
104线规划所至玉苍山口
432
20249
2

13
大龙街及玉松路
331
9185
2

15
裕兴一二巷、车站、云桂路、小商品
226
2660
2

16
小沿路口、发凤村
350
4800
2

17
镇西堂阳居、菜市场街
305
6140
2

18
桥南路——全线、官南村
240
4900
2

19
柳洋至规划所
6*2000
12000
2

20
横阳支江--全线
1

21
牛皮癣清理
1

22
洗桶员
1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列面积数据仅供各投标人参考,实际情况以各投标人实地勘察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了解并取得制定服务方案所需的所有准确数据具体范围见图表1-1。

(二)服务内容(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本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服务范围不得缺漏):

1、片区可视范围内所有已硬化的主次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民房周围公共区域、卫生死角的日常普扫(每日不少于两次)、巡回保洁(主要道路18小时巡回保洁、次要道路12小时巡回保洁、其余道路及区域8小时巡回保洁,投标人在作业方案中详细列明各道路或区域的保洁时段及方案)。保洁作业所收集的垃圾统一归纳至附近垃圾桶内,由垃圾清运人员及车辆统一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垃圾中转站(注:道路外延2米在保洁范围内,保洁时间特殊路段由采购人合理制定是否有增加);

2、每日定时上门收集居民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小作坊生产产生的小型垃圾)、无主垃圾,所有垃圾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垃圾中转站;

3、对片区内所有主、次道路进行道路冲洗,每周不少于一次;

4、片区内所有垃圾桶的淘洗、垃圾清运、维护、防盗工作;

5、扫路车机械化作业每月7天,每天必须8小时,具体由采购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6、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下达的其它紧急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其他社区、村居的垃圾外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弃置点);

7、迎检保洁和突发(包括台风等自然灾害)等作业。

8、保洁范围内的牛皮癣清除(牛皮癣停留不超过一天)

9、莒溪【包括莒溪村、西厅村、上村、大山村、大坪村、王立村、王洞村、溪东村、宫外村、桥南村、田寮村、大峨村12个村所有垃圾桶每天产生约6吨垃圾量】和五凤【包括南山头村、水沟村、新凤村、思居村、八亩后村、嘉同村、柘洋村、新利村、黎洋村9个村所有垃圾桶每天产生约4吨垃圾量】和腾垟【传星村、腾中村、兴庆村、玉腾村、东山村、苍北村】共四座垃圾房每天产生约3吨垃圾量及其他社区共23座垃圾房产生的垃圾直接运到垃圾焚烧厂,各村居与垃圾焚烧厂路程实际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了解并取得制定服务方案所需的所有准确数据。

10、河道(泄洪坝至发电厂)保洁做到不少于每天保洁一次,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要求河道两岸及水面无白色污染物,无水草,无成片马瓢,河道打捞上来的垃圾要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

11、环境保洁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服务期限(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合同生效起一年。如中标人的服务及评分达到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视情况按年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款项按本项目合同条款支付(相关费用如遇国家政策行调整的,双方协商确定)。


三、作业人员及车辆配置需求表
表1、所需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名称
数量(人)
备注

1
清扫保洁人员
≥43
负责日常清扫、巡回保洁,专岗负责,不得兼岗

2
河道保洁员
≥1
负责河道垃圾清理

3
洗桶员
≥1
洗桶员

5
三轮电瓶车垃圾清运人员
≥3
电动三轮垃圾收集清运车,每车配1人。

6
3t压缩垃圾收集车人员
≥8
三辆3t压缩垃圾收集车共配8名人员(包括驾驶员和跟车员)

7
轻型自卸货车(农用车)

人员
≥1
农用拖拉机驾驶员,每车配1人。

8
中型铲车人员
≥1
铲车驾驶员,每车配1人。

9
洗扫车人员
≥1
洗扫车驾驶员,每车配1人。

10
重型自卸货车(清运车)

人员
≥1
8吨清运车驾驶员,每车配1人。

11
勾臂车(3箱)人员
≥1
勾臂车驾驶员,每车配1人。

12
管理人员
≥2
负责日常管理。

合计
≥63



1、上述置业人员配置数量为最低要求,如投标人配置数量低于该要求将作无效标处理;

2、作业人员实行清、扫分离,专岗负责。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作业人员;

3、上表所需人员均由中标人负责招聘、落实,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招聘超龄人员(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或未成年人员或无自主劳动能力人员;

5、接收原有环卫所的清扫人员,由中标人在2-3月内试用,试用期满由中标人确定其是否合格,是否继续留用。

6、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所属人员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和落实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表2、所需车辆最低配置表

序号
名称
最低数量(辆)
备注

1
三轮电瓶垃圾收集车
6
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支付运行费用,负责垃圾清运收集

2
3t压缩垃圾收集车
3
由中标人提供车辆并使用运行管理,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轻型自卸货车

(农用车)
1
由采购人提供,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负责垃圾清运收集

4
中型铲车
1
由采购人提供,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负责垃圾清运收集(装载、铲运时间≤500小时/年,具体装载、铲运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以书面指令为准)

5
重型专项作业车

(洗扫车)
1
由采购人提供,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运行管理,每月按采购人安排执行机械化清扫工作,运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重型自卸货车

(清运车)
1
由采购人提供,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负责垃圾清运收集

7
勾臂车(3箱)
1
由采购人提供,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负责垃圾清运收集

合计
15


▲备注
1、上述车辆配置数量为最低要求,如投标人配置数量低于该要求将作无效标处理;

2、3t压缩垃圾收集车由中标人提供车辆并使用运行管理,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车辆须按规定计取运行费用,车辆一经进场只能在本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3、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应资格,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投标人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4、所有车辆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停放保管费、运行费(油费、水费等)、维护保养费(维护、维修等)、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商业险等)、车辆年检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所属车辆(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给中标单位在此项目使用运行车辆)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四、人员费用报价要求
(▲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桥墩镇实际情况,为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各投标人在聘请人员,编制和落实作业人员待遇及投入生产机具时必须遵照以下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本次项目所需作业人员均由中标人限期自行招聘,所有人员招聘后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缴纳社会保障的,须将单位缴纳数全额发放给员工。

3、依法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依法为所有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

4、确保作业人员每月最低收入标准。人员每月最低基本收入不得低于1500元;

5、严格执行户外作业人员高温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低于225元/人/月,时间为六、七、八、九共四月,逐月发放,不得克扣。

6、严格执行轮休及加班补贴政策。每人每月正常出勤以28天计,日常加班补贴不得低于53元/人/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计,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工资为日工资(53元)的三倍计算。

7、严格落实特殊岗位津贴。按照每人每个出勤日5元的标准,向所有人员发放特殊岗位津贴。

8、严格发放生产工具及劳保用品。根据道路情况,合理配置各项生产工具、车辆;按时按月发放扫帚、斗笠、肥皂、毛巾等作业工具及劳保用品;

9、每年统一购置并发放符合环卫安全标准的作业人员反光工作服(夏装两套、冬装一套、春秋装一套,雨天工作服一套);

10、严禁克扣人员工资、待遇福利的行为,一经查实,由采购人双倍追罚,追罚款在承包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设立专人负责作业人员的收入落实,加强管理;

11、其他未尽事宜,各投标人应参照各项规定进行。


《人员费用参考表》

序号
支出项目
金额
备注

1
人员基本收入
1500×12
18000.00
▲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的规定。

2
高温补贴
225×4
900.00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每月225元

3
日常加班费
53×18
954.00
■每月正常出勤28天计,每年每人日常加班天数为18天。日常加班每天工资53元。一年共计954元。

4
节假日加班费
53×300%×11
1749.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日常每天工资53元,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共计1749元。

5
特殊岗位津贴
10×336
3650.00
■每出勤日10元特殊岗位津贴,一年按365日计算(扣除日常加班天数和法定节假日天数)。

6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7764.00
■根据新合同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

7
人身意外伤害险
360.00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参考报价)

8
保洁工具费
20×12
240.00
■包含:扫帚、畚斗等

9
劳保用品、作业服等
425.00
■包含:毛巾、肥皂、符合环卫安全标准的作业服(夏季2套、冬季1套、春秋装1套、雨天作业服1套)等等

合计(元/人/年)
34042.00

▲备注:上述人员费用为最低标准,投标人在报价时如低于此标准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岗位不同适当提高相关岗位的人员工资待遇福利标准。

五、车辆运行费用报价说明序号
车辆种类
运行费用
保险
数量
合计

1
三轮电瓶

垃圾收集车
5000元/辆/年
/
6
30000元

2
轻型自卸货车(农用车)
54000元/辆/年
3500
1
57500元

3
中型铲车
12000元/辆/年
/
1
12000元

4
重型专项作业车(洗扫车)
75000元/辆/年
8000
1
83000元

5
重型自卸货车(清运车)
75000元/辆/年
10000
1
85000元

7
勾臂车(3箱)
48000元/辆/年
10000
1
58000元

8
3t压缩式

垃圾收集车
110000元/辆/年包干运行费
3
330000元

▲备注
1、本项目所有需求车辆均由采购人提供,其中3t压缩垃圾收集车由中标人提供车辆并使用运行管理,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车辆须按上表金额收取运行费用。

2、上述运行费用是采购人根据往年实际运行情况计算出的最低标准,为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及垃圾清运的及时性,投标人在车辆费用报价时不得低于此标准,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3、运行费用包括车辆停放保管费、运行费(油费、水费等)、维护保养费(维护、维修等)、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商业险等)、车辆年检等全部费用。

六、商务条款(▲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

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承包款按中标价格按月进行分摊,采用后付原则,由采购人根据考核奖罚情况(每月8日前汇总)增减后,于15日前将上月承包款划拨到承包人指定帐户。

4、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5、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单独支付,在每个季度结算时,凭中标供应商交纳社会保险凭证及银行扣款凭证按实际结算。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七、其他特别要求及说明
(▲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1、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所属人员、车辆(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给中标单位在此项目使用运行车辆)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2、本项目所有需求车辆均由采购人提供,其中3t压缩垃圾收集车由中标人提供车辆并使用运行管理,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车辆须按上表金额收取运行费用。

3、中标单位针对本次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办公、住宿用房以及车辆、工具的停放场地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合同签订前落实并向采购人提供场地设置及落实方案。

4、投标前,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制定各种方案所需的现场勘查资料。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也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没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但合同还未签订或履约保证金尚未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本项目采取统一包干制(总价包干)。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新增区域需要纳入保洁范围,采购人将参考本次招标价格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除此以外,任何情况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7、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如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没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自行选择承包单位,直至剩余合同期满后再重新组织招标。

8、合同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性最低工资调整或养老保险或人身意外险调整,投标人必须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追加。

9、投标人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有实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括人员落实情况,生产机具落实情况,生产场地落实情况,企业内部管理方案等,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10、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其人员和设备必须在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10日内进场并完成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罚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11、本次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生效起一年。如果中标人的服务及评分达到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视情按年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款项按本项目合同条款支付(相关费用如遇国家政策行调整的,双方协商确定)。

12、合同期间,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环境卫生等相关宣传治理工作。

13、如相关部门不定期巡查中被曝光并要求整改的,甲方对乙方按曝光次数和地点每次2000.00元进行累计扣款。

八、保洁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
(▲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一)“道路洁净"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1、路面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做到“七无、五净、二保持、二不准”。

“七无”包括:无杂物;无果皮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

“五净”包括:路面、路牙净,窨井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围净。

“二保持”包括:作业人员保持着装整齐(按省定标准),作业机具、道路两旁的果壳箱保持经常性整洁;

“二不准”包括:不准在路旁或河旁乱倒垃圾、不准有垃圾在垃圾箱中过夜存放,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

2、所有区域每日实行普扫和动态巡回保洁。

(1)所有道路实行一日两次普扫,主要道路部分18小时保洁,次要道路部分12小时保洁(其中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等实行8小时保洁)。第一次普扫必须在夏季6时30分、冬季7时以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下午13:30时前完成,其他时段为巡回动态保洁,第一次垃圾清运必须在8:00前完成,第二次垃圾清运必须在12:00时至15:00完成,第三次必须在17:00至20:00完成,其他时刻必须保持及时清理、及时清运。(注:保洁时间特殊路段由采购人合理制定是否有增加)

(2)普扫的卫生标准达到“五无”、“五净”的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3)动态保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绿化带;果壳箱定时清洗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根、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孽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3、垃圾桶、清扫机具等环卫设施的清掏、清洗、防损、防盗和维护。

(1)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收集车等环卫设施应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每日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所有垃圾容器应做到无敞门、无污垢,桶内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溢满,禁止环卫工人在桶内翻捡废品;

(2)承包范围内所有垃圾桶(箱)采购人已统一投放。合同期间,中标人必须做好所有垃圾桶(箱)的防损防盗工作。

4、主次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高压冲洗每星期不少于1次,作业时间为晚上或清晨。冲洗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路面见本色),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整改要求;甲方要求冲洗市场等其他区域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二)"垃圾清运"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1、垃圾清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所有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每日早晚各清运一次,运至采购人指定垃圾中转站。上午须在7时30分前完成,下午须在18时前完成。

(2)垃圾堆放点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3)垃圾堆放点内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4)垃圾堆放点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5)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无恶臭。

(6)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和垃圾房内垃圾不得过夜搁置。

2、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3)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5)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三)规范作业

1、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集聚闲聊,工期休息单次不得超过10分钟;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捡拾、买卖废品;

2、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或乘客身上,不得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路面上,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等处,不得焚烧垃圾,必须运送至指定地点;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

3、垃圾收集车标志应清晰,保持外观清洁,每日清洗后方可上路;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超速运输,不得悬挂杂物,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焚烧垃圾。

4、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

5、垃圾收集车辆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故障,不得带故障运行;所有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6、清扫保洁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自身实际作业标准建立相关台账,车辆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7、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证上岗(证件上须附有人员照片、人员姓名、清扫路段等信息);道路保洁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应地点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作业期间,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岗。

8、清扫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清扫作业期间不得漏扫、甩扫;垃圾直接清运至地点,不得中途转运垃圾,不得焚烧垃圾,各村居垃圾日产日清。

9、其他要求: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及时听从业主的指挥和调度;每年6-9月份清扫保洁时间相应延长两小时;遇有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做好村居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四)环境卫生规范管理要求

1、规范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管理,与作业人员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制作作业人员花名册,标明人员姓名(照片)、岗位、负责区域、工作时段等信息,花名册彩色刊印提交采购人考核时核对。

2、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以及应急作业预案;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方案(包括:服务质量规范及内部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所有工作稳步进行。方案调整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加强内部作业管理,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应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安全作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跟班作业,加强各村居内保洁巡视,做好巡视记录,每天检查员工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的时间、任务量等日常工作。

4、建立并规范作业台账,按规定建立规范、详细的养护作业台帐,做好养护工作量日报、月报及年报,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等问题。

5、严格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年龄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本次项目所需的作业人员均由中标单位招聘,所招聘的人员必须在合理年龄以内,优化作业人员年龄结构。

6、加强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教育。中标单位应定期组织所有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作业教育,不断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新入作业人员应安排合理的培训,以确保每个投入一线工作的作业人员具备合格的作业能力。

7、加强作业车辆管理,中标单位应加强作业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专车专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五)其他说明
1、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下达的其它紧急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其他社区、村居的垃圾外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弃置点);

2、迎检保洁和突发(包括台风等自然灾害)等作业。

3、保洁范围内的牛皮癣清除(牛皮癣停留不超过一天)

4、莒溪【包括莒溪村、西厅村、上村、大山村、大坪村、王立村、王洞村、溪东村、宫外村、桥南村、田寮村、大峨村12个村所有垃圾桶每天产生约6吨垃圾量】和五凤【包括南山头村、水沟村、新凤村、思居村、八亩后村、嘉同村、柘洋村、新利村、黎洋村9个村所有垃圾桶每天产生约4吨垃圾量】和腾垟【传星村、腾中村、兴庆村、玉腾村、东山村、苍北村】共四座垃圾房每天产生约3吨垃圾量及其他社区共23座垃圾房产生的垃圾直接运到垃圾焚烧厂,各村居与垃圾焚烧厂路程实际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了解并取得制定服务方案所需的所有准确数据。

5、河道(泄洪坝至发电厂)保洁做到不少于每天保洁一次,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要求河道两岸及水面无白色污染物,无水草,无成片马瓢,河道打捞上来的垃圾要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

6、环境保洁宣传和引导工作。

九、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奖惩措施
苍南县桥墩镇城区洁净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提高苍南县桥墩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管理质量,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提升我镇的生态、人居,山清、水秀乡村环境品位,依据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从事苍南县桥墩镇城区洁净服务承包管理的公司。

二、考核范围: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

三、考核内容

质量考核内容包括五大项,分别为:作业质量、规范作业、环卫设施维护、垃圾收集与清运、公司管理。

四、考核要求

(一)“道路洁净"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1、路面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做到“七无、五净、二保持、二不准”。

“七无”包括:无杂物;无果皮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

“五净”包括:路面、路牙净,窨井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围净。

“二保持”包括:作业人员保持着装整齐(按省定标准),作业机具、道路两旁的果壳箱保持经常性整洁;

“二不准”包括:不准在路旁或河旁乱倒垃圾、不准有垃圾在垃圾箱中过夜存放,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

2、所有区域每日实行普扫和动态巡回保洁。

(1)所有道路实行一日两次普扫,主要道路部分18小时保洁,次要道路部分12小时保洁(其中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等实行8小时保洁)。第一次普扫必须在夏季6时30分、冬季7时以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下午13:30时前完成,其他时段为巡回动态保洁,第一次垃圾清运必须在8:00前完成,第二次垃圾清运必须在12:00时至15:00完成,第三次必须在17:00至20:00完成,其他时刻必须保持及时清理、及时清运(注:道路外延2米在保洁范围内,保洁时间特殊路段由采购人合理制定是否有增加)。

(2)普扫的卫生标准达到“五无”、“五净”的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3)动态保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绿化带;果壳箱定时清洗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根、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孽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3、垃圾桶、清扫机具等环卫设施的清掏、清洗、防损、防盗和维护。

(1)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收集车等环卫设施应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每日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所有垃圾容器应做到无敞门、无污垢,桶内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溢满,禁止环卫工人在桶内翻捡废品;

(2)承包范围内所有垃圾桶(箱)采购人已统一投放。合同期间,中标人必须做好所有垃圾桶(箱)的防损防盗工作。

4、主次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高压冲洗每星期不少于1次,作业时间为晚上或清晨。冲洗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路面见本色),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整改要求;甲方要求冲洗市场等其他区域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二)"垃圾清运"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1、垃圾清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所有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每日早晚各清运一次,运至采购人指定垃圾中转站。上午须在7时30分前完成,下午须在18时前完成。

(2)垃圾堆放点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3)垃圾堆放点内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4)垃圾堆放点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5)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无恶臭。

(6)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和垃圾房内垃圾不得过夜搁置。

2、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3)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5)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三)规范作业

1、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集聚闲聊,工期休息单次不得超过10分钟;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捡拾、买卖废品;

2、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或乘客身上,不得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路面上,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等处,不得焚烧垃圾,必须运送至指定地点;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

3、垃圾收集车标志应清晰,保持外观清洁,每日清洗后方可上路;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超速运输,不得悬挂杂物,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焚烧垃圾。

4、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

5、垃圾收集车辆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故障,不得带故障运行;所有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6、清扫保洁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自身实际作业标准建立相关台账,车辆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7、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证上岗(证件上须附有人员照片、人员姓名、清扫路段等信息);道路保洁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应地点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作业期间,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岗。

8、清扫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清扫作业期间不得漏扫、甩扫;垃圾直接清运至地点,不得中途转运垃圾,不得焚烧垃圾,各村居垃圾日产日清。

9、其他要求: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及时听从业主的指挥和调度;每年6-9月份清扫保洁时间相应延长两小时;遇有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做好村居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四)环境卫生规范管理要求

1、规范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管理,与作业人员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制作作业人员花名册,标明人员姓名(照片)、岗位、负责区域、工作时段等信息,花名册彩色刊印提交采购人考核时核对。

2、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以及应急作业预案;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方案(包括:服务质量规范及内部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所有工作稳步进行。方案调整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加强内部作业管理,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应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安全作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跟班作业,加强各村居内保洁巡视,做好巡视记录,每天检查员工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的时间、任务量等日常工作。

4、建立并规范作业台账,按规定建立规范、详细的养护作业台帐,做好养护工作量日报、月报及年报,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等问题。

5、严格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年龄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本次项目所需的作业人员均由中标单位招聘,所招聘的人员必须在合理年龄以内,优化作业人员年龄结构。

6、加强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教育。中标单位应定期组织所有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作业教育,不断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新入作业人员应安排合理的培训,以确保每个投入一线工作的作业人员具备合格的作业能力。

7、加强作业车辆管理,中标单位应加强作业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专车专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五、考核方式与方法

(一)定分

考核成绩每次满分为100分。

(二)检查方式

1、检查方式分为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由采购人组织考核和监督;

2、日常检查每日不超过1次;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1次。

(三)检查计分

当月检查考核分数以当月检查考核计分的平均值为准。

(四)评分标准:

A、洁净服务:

1、未及时完成普扫的或垃圾清运的,每人(岗位)扣1分;

2、保洁时间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每次扣1分;

3、普扫质量未达到标准的以10平方米为单位一处扣1分;

4、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1分;

5、零星散落发现以5平方米为单位一处扣1分;

6、连续散落超3平方米为单位一处扣1分;

7、散落垃圾一堆扣1分;

8、袋装垃圾一堆扣1分;

9、果壳箱未及时清洗加盖、关门发现一次扣1分;

10、人行道、步阶等杂草、杂物发现一次扣1分;

11、污水或蚊蝇孳生地发现一次扣1分;

12、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积淤泥每20米扣1分;

13、垃圾扫入窨井、花坛、绿化带查证属实的一次扣1分;

14、交接班时出现空档或交接处清扫未过界10米的发现一次扣1 分;

15、果壳箱内垃圾过满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

16、作业车辆不文明行驶、停放、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次扣2分。

17、“城市牛皮癣”停留时间超过半日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8、河道两岸及水面无白色污染物,无水草,无成片马瓢每发现一处扣1分。

B、规范作业:

1、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消极怠工,严禁酒后作业,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一种,发现扣1分,酒后作业发现一列扣2分。

2、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证上岗,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应地点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作业期间,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岗,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一种,发现扣1分。

3、作业期间,不得集聚闲聊,单次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捡拾、买卖废品,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一种,发现扣1分。

4、道路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必须运送至指定地点。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交接处清扫保洁过界10米,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一种,发现扣1分。

C、环卫设施:

1、环卫设施无破损、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洗一次,所有垃圾收集车辆每次清洗后方可上路,垃圾容器封闭,无四害孽生,周围无垃圾散落,做到管理规范,垃圾日产日清,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一种,发现扣1分;

2、果壳箱、垃圾桶(箱)缺失被盗的,发现一次扣1分。

D、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车标志应清晰,保持外观清洁;遵守交通法规,违章停放作业,安全作业;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超速运输,不得悬挂杂物,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焚烧垃圾,垃圾清运须及时,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环卫工人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一种,发现扣1分,车辆发生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每次扣3分,擅自收取费用发现一次扣5分(同时扣罚所收费用的三倍金额)。

E、公司管理:

1、承包单位必须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摆放所有人员一览表,表内信息须包括:人员照片、姓名、岗位、负责区域、工作时间等信息。

2、针对本次项目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方案(包括:质量规范及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所有工作稳步进行。

3、合同期内承包单位应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安全作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跟班作业,加强路段内巡视,做好巡视记录,每天检查公司员工清扫保洁的时间、任务量等日常工作。

4、按规定建立规范、详细的养护作业台帐,做好养护工作量日报、月报及年报,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等问题。

5、未制定具体作业方案和管理奖惩制度的,没有按照规定摆放工作人员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的,未按规定制作养护作业台帐,做好工作日报、月报及年报,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等问题,以上情况发现一次扣2分;

6、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扣2分;

7、由于管理不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一次扣20分。

F、突发性处置管理:

1、承包期内应对各级检查、重大活动、自然灾害天气以及突发事件不利的扣3 分。

2、因卫生差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受到相关领导单位批评督办的,经查实后扣3分。

3、群众信访举报发现1次20分钟内未及时整改处理的扣1分,一个地方被举报2次的扣2分。

(五)汇总评议

每次考核后统计一次,每周进行汇总,每月进行一次评议;汇总后制成“检查情况汇总表”及“路况通报”,周期内的清扫保洁问题都将一一在通报中反映。

六、奖罚措施

1、当月考核最后得分以当月考核平均分为准,当月考核最后得分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当月考核最后得分分值在85(含85)—90分的每少一分扣罚1000元,85分以下的每少一分扣罚2000元,直至当月承包款扣完为止,扣罚款在支付当月承包款时直接扣除。

3、一个年度内二个月考核不合格除上述罚款外追加罚没履约保证金的30%;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

七、说明

本考核办法为试行考核管理办法,详细考核管理细则将在合同签订前确定,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所投标设备均应符合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环保设备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且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本项目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做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罚款。

6、供应商可以自费到采购人处现场踏勘,以了解采购人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

7、供应商如果报名后不来参与投标要在投标截止前3天给予书面告知(弃标格式附后)。

8、▲本次采购预算为320万元,个别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该投标报价,该供应商按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招标公告要求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供应商在购买标书的同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3.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货物在基本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2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资信标二部分组成,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技术资信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资料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编写“资料原件”加盖公章。)

2.1、商务标组成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一(一))

2)报价明细表(附件一(二))

2.2、技术资信标组成

1) 投标函(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一));

3)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后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其他投标人资格、评审细则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及其他材料。)【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附件三(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书面声明(附件三(三);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7)2015年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商务、技术偏离表(如有偏离须明确列出)(附件四);

9)职工待遇落实情况及保障措施;

10)项目顺利交接保障措施;

1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或方案;

a.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日常作业管理方案;

b. 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规范标准;

c. 针对本项目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

d.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及环境保障措施;

e. 针对本项目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应急预案等;

f. 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及方案(如有)。

12)针对本项目所在区域保洁、垃圾清运的现状以及服务重点难点的分析与解决方案;

13)技术方案(针对本次项目特点提出的详细作业方案);

14)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成功经验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时间以合同列明的服务期开始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5) 人员及车辆配置方案【车辆证明材料:购置合同(依法应办理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附件五)】;

16) 人员及车辆等设备到位承诺书(附件六);

17) 生产作业用地设置方案;

18)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和评分细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第2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编写目录及页码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

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填写投标详细报价组成(附件一(二))。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标处理。

4.3、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

▲人员工资待遇福利、社会保障、劳保用品、工具、车辆租赁及其运行、办公生产场地费、迎检保洁和突发处置费(包括台风等自然灾害)等作业成本以及合理的管理费用、利润(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风险(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6、投标

6.1投标要求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总价之中。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6.2 投标价格组成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6.3 供应商须提交总投标价及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保证金

7.1、供应商须按投标通知(邀请)书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2、保证金建议以电汇/汇票/本票等转账方式支付。

7.3、投标保证金应使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以换取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出的收据为准,过期不予接受),建议提前三天办理。

7.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且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退还保证金时须填开加盖有效公章的收款收据,并提供单位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相关信息。统一收款收据。

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3)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未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8.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8.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4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当供应商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供应商出现选择性投标而对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

9、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9.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包括供应商公章及投标代表签署在内)。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2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及签字处须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9.3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四条第2款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资信标须分别装订成册,且分别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资料按第三部分第四条第2款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正、副本字样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袋及封皮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分别注明“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投标文件”、 “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资料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编写“资料原件”加盖公章。)

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机构处。

3.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完整。

3.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撤标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补充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3.4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要求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4.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4.2、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出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3、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4、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4.5、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供应商。

六、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截标、开标。

1.2供应商投标代表必须出席开标大会。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包装和严重破损的投标文件;

3)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能出示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4▲开标时投标代表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注:投标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投标文件中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经评委确认后按无效标处理,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其他未启封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开标时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不再进入评标环节。

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并对开标记录予以签字确认。

1.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评标

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名单;

2.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如有)、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或经审查资料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的条款、加“★”及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评委会来判定。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预中标供应商名单,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2.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交货期出现负偏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3)没有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商务报价;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2.5、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2) 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

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4、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送达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5、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七、授予合同

1、决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

2、中标通知书

2.1、开标结束后经采购人出具中标供应商确认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4、签订合同

4.1、中标公示发出后,中标供应商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无质疑中标结果后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4.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5、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招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下表)

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收取包含在供应商管理费用中,供应商报价时给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新区分理处

开户帐号:1203 2841 0920 0126 936

7、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将撤销中标资格。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

本合同主要条款为参考格式,具体条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具体协商确定。

苍南县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甲乙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乙双方根据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公开招标结果达成以下条款:

一、作业班次和作业时间等有关指标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二、承包期限:一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次项目年承包款为 元

支付方式和时间:

承包款包含:

四、甲方责任条款

1、提供服务质量标准、作业规范及考核办法

2、按约定拨付费用。

3、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同其他部门的关系。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和标准(见招标文件规定),甲方有权根据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乙方的承包资格。

五、乙方责任条款

1、服务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2、人员配置、车辆机具配置、场地配置、班次安排等作业方案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3、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

4、协助甲方调查、解决市民来信来电来访及投诉,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

5、发现市政公共设施损坏或缺损,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6、完成甲方交办的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的突击性任务。

7、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苍南县桥墩镇城区洁净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评分细则》执行,考核结果告之乙方。

8、乙方必须加强安全工作,发生任何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9、加强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情况,若发生劳资纠纷,甲方将根据规定对乙方进行警告处罚。

10、《招标文件》中注明和各项条款适用本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1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履行合时,即自然终止,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损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罚没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以补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2、其他事项:

1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4、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四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一)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 元

项目名称
苍南县桥墩镇建城区道路洁净服务采购

拟投入人员总数


投标总价

(年承包费,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后一年

备 注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总价。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一(二) 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 元

序号
项目
年费用
数量
小计(元)
备注

1
人员固定生产费用
清扫保洁人员
元/人




河道保洁员
元/人




洗桶员
元/人




三轮电瓶车垃圾清运人员
元/人




5t压缩式垃圾收集车
元/人




3t压缩垃圾收集车人员
元/人




轻型自卸货车(农用车)人员
元/人




中型铲车人员
元/人




洗扫车人员
元/人




重型自卸货车(清运车)人员
元/人




勾臂车(3箱)人员
元/人




管理人员
元/人




2
机械固定生产费用
三轮电瓶垃圾收集车
元/辆




5t压缩式垃圾收集车
元/辆




3t压缩垃圾收集车
元/辆




轻型自卸货车(农用车)
元/辆




中型铲车
元/辆




重型专项作业车(洗扫车)
元/辆




重型自卸货车(清运车)
元/辆




勾臂车(3箱)
元/辆




3
企业管理费

1项



4
企业税金

1项



5
利润





合计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说明(投标人填写):企业管理费用按固定生产费用的 %计算;企业税金按固定生产费用与企业管理费用总和的 %计算。

▲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总价一致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本表可延伸。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一(三)

附表-各作业人员费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支出项目
金额(元/年)

1
人员基本收入


2
高温补贴


3
日常加班费


4
节假日加班费


5
特殊岗位津贴


6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7
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


8
保洁工具费


9
劳保用品、作业服等


合计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投 标 函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全称) 授权(投标代表名字)(职务、职称)为投标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投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承诺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7、我公司没有被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及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提供本函做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三(一)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的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处


附件三(二)

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流动负债:

5)净值: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企业生产设备及规模: (可另附说明)

3、企业人员情况:职工(在职)人数 人

4、企业分支机构情况:

5、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后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以及其他投标人资格、评审细则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及其他材料。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三(三)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司愿接受监管部门及采购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商务、技术偏离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说明






























































注:没有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五

人员及车辆配置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配置说明

1
清扫保洁人员



2
河道保洁员



3
洗桶员



4
三轮电瓶车垃圾清运人员



6
3t压缩垃圾收集车人员



7
轻型自卸货车(农用车)人员



8
中型铲车人员



9
洗扫车人员



10
重型自卸货车(清运车)人员



11
勾臂车(3箱)人员



12
管理人员



13
三轮电瓶垃圾收集车

中标后向采购人租赁

14
3t压缩垃圾收集车

由中标人提供运营

15
轻型自卸货车(农用车)

中标后向采购人租赁

16
中型铲车

中标后向采购人租赁

17
重型专项作业车(洗扫车)

中标后向采购人租赁

18
重型自卸货车(清运车)

中标后向采购人租赁

19
勾臂车(3箱)

中标后向采购人租赁

注:表格可延伸;详细人员配置、技术等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人员及车辆等设备到位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公开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中标,我单位承诺的“人员及车辆等设备”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全部进场并完成交接,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货物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定货物的供货供应商,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对落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全过程由招标管理部门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

三、评标程序

本次开标,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分别开启,开标程序如下:

第一步:首先开启技术资信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进行评审并打分,技术资信标不合格的供应商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第二步:公布技术资信标得分,开启合格技术资信标的商务报价标。

第三步:评标委员会以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合计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侯选供应商名单,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经业主同意且得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可以按供应商评标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新的中标供应商继续适用于本条款或者重新招标。

如果无侯选供应商,或者侯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其它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

评标细则

一、商务报价评分30分

1、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为防止围标串标和低价恶意竞标的行为,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作无效处理,同时由采购组织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通报情况,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本次采购预算控制价320万元。如果本次采购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做无效标处理。

评审办法

二、技术资信综合评分7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3分)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企业的规模、实力、获得的认证证书等情况比较后酌情给分。
0-3

2
职工待遇方案及保障措施

(3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人员工资待遇福利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及适用性。综合比较给分。
0-3

3
项目交接保障措施

(4分)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交接和及时进场所制定的人员和机械落实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综合比较打分。A档:3-4分,B档:2-3分,C档:1-2分,D档:0-1分
0-4

4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

(18分)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的特点提出的日常作业管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A档:4-5分,B档:2-4分,C档:1-2分,D档:0-1分
0-5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的服务质量和规范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综合比较打分。A档:4-5分,B档:2-4分,C档:1-2分,D档:0-1分
0-5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的人员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给分。
0-4

各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给分。
0-4

5
服务能力

(15分)
各投标人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针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和特点提出的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符合性、适用性。A档:4-5分,B档:2-4分,C档:1-2分,D档:0-1分
0-5

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现状的分析,以及重点难点(牛皮癣、垃圾桶清洁)的解决方案的符合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比较给分。A档:8-10分,B档:6-8分,C档:4-6分,D档:0-4分
0-10

6
技术方案

(详细作业方案)

(12分)
道路保洁作业及河道保洁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A档:6-7分,B档:4-6分,C档:2-4分,D档:0-2分
0-7

道路保洁区内垃圾清运作业方案及道路保洁外各村居内垃圾清运作业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A档:4-5分,B档:2-4分,C档:1-2分,D档:0-1分
0-5

7
投标人类似项目成功经验

(2分)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 “道路保洁”或“垃圾清运”业绩的,每个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为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8
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方案

(8分)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的人员及车辆等设备具体配置方案的符合性、适用性以及合理性、科学性。酌情给分【本公司车辆证明材料:购置合同(依法应办理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出的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情况,综合比较给分。酌情给分
0-4

9
生产场地配置方案

(3分)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详细保洁方案制定的生产场地设置方案。综合比较酌情给分。
0-3

10
投标文件质量

(2分)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方案是否清晰,描述是否准确等,酌情给分。
0-2

合 计
0-70

三、说明

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

2、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则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如果以上都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开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弃标回执
致: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已对 报名(采购编号: ),

因 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

单位名称: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函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必须在标前3日提供弃标回执单。如果不按时提供回执单的,我司将情况通报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视情节严重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档案,对往后全国政府采购投标造成信誉影响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请各单位回传本函扫描件至E-mail:zjsgczxyxgs@163.com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1*****962


(2015-8-3-招标文件)苍南县桥墩镇道路洁净采购.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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