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商业项目高质量建设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商业项目高质量建设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商业项目高质量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为王、产业为先、效益为本”指示要求,根据厅“项目建设提升年”部署安排,结合各地建设实践以及检查调研情况,为提高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现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机制

(一)科学合理谋划项目。紧扣《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文明确的中央资金支持的5个主要方向,以及《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明确的7项约束性指标,主要聚焦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结合地方特色、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支持方向、工作导向鲜明、具备市场化运营能力的项目,坚决避免“钱等项目、钱找项目”。坚持“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做深做实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和投资效益论证工作,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决策咨询机构进行立项审查,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从源头杜绝低质量、低水平、低效益项目。

(二)严格执行储备项目库+项目清单管理。依托“贵州省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建立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经县级申报、市级初审、省级统一审核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每年根据中央资金要求及各地年度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安排,按照县、市推荐,省级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公示及会议研究的程序,从储备项目库中遴选确定拟支持项目清单,原则上未纳入储备项目库的不得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移除储备项目库。对经审计、评估发现套取中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县域商业项目承办企业,纳入县域商业建设企业“黑名单”,严禁参与我省县域商业相关项目建设。

二、建立健全项目调度管理工作机制

(三)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对推荐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编制项目推进计划,并征求同级要素保障部门对涉及项目的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建设按期推进。

(四)强化精准调度。按照“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的要求,主要调度已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形象进度情况、项目开完工情况、财政预算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并及时在商务部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及贵州省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信息填报情况纳入县域商业建设绩效评估及考核内容。

三、建立健全领导领衔服务推进工作机制

(五)市(州)商务局建立领导领衔服务推进工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每年从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中选取社会影响大、问题困难较为集中、需要重点关注、支持和推动的项目,明确领衔推动的领导,提出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名单。

(六)落实领衔推进责任。负责领衔推进的领导要结合日常检查调研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通过调研走访、听取汇报、现场办公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困难问题,确保领衔推动的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四、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七)省级建立定期抽查机制。省商务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每季抽查市、县,突出检查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实物工作量、绩效实现、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情况,每次抽查当年资金支持市、县的比例不低于50%,全年实现资金支持市、县及项目抽查全覆盖。抽查情况反馈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突出重大问题和典型经验,通报全省商务主管部门。

(八)市级建立定期普查机制。市、州商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每月实地检查50%当年资金支持的县(市、区),全年实现资金支持的县(市、区)及项目检查全覆盖,突出检查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实物工作量、绩效实现、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情况,着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九)县级建立工作台账。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台账,每月实地、逐一检查项目推进情况,突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建立健全项目验收工作机制

(十)省级负责整体达标验收。按照“成熟一批、评估一批、销号一批”原则,以及“县级申报、市级初验、省级验收”的程序,对照基本型县、增强型县、提升型县3类标准,省商务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整体达标验收。省商务厅负责省级统筹项目的验收,以及加强对市(州)、县(市、区)项目验收工作的指导,对市(州)项目验收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

(十一)市级负责项目验收。市(州)商务局负责按规定程序、标准对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拟开展验收的项目须满足建设内容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发挥作用;项目专项资金拨付90%以上,项目实施单位自主提出验收申请等条件。项目验收按照中央有关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文件规定,参照相关国家和部(委)标准,以及《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相关运行要求执行,具体由市(州)商务主管局自行细化。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运营合同及资金拨付标准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2.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联合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有条件的还应选取第三方审计、监理等专业机构人员参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向市(州)商务局申请项目验收。

3.市(州)商务局应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验收请示及相关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会同市(州)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报告、查看材料、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验收意见;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市(州)验收结果即为终验结果,相关验收情况及时报告省级三部门。

六、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

(十二)省级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理咨询等机构,对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重点审查资金使用、建设进度、项目造价、支出合理性、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等内容,及时预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账实对应,以及资金合规使用,切实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省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质量。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胡仕华,联系方式:********


标签: 域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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