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竞争性比选基层法院公务员工作圆满完成
市中院竞争性比选基层法院公务员工作圆满完成
为加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法院优秀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提高干部管理质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更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组通字〔2023〕1号)文件精神,关于规范优化干部调动交流方式和程序的要求,呼伦贝尔市中院第一时间请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明确竞争性比选公务员工作流程及岗位职位条件,确保竞争性比选各环节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支持保障。市中院作为呼伦贝尔市直第一个竞争性比选辖区基层法院公务员的单位,制定《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辖区基层法院竞争性比选公务员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辖区基层法院竞争性比选公务员考试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部署细化至各环节节点。
二是强化调研分析,构建科学竞争性比选体系。通过地方法院人事系统多次摸底调研符合条件人选基数,合理设置岗位及竞争性比选公务员人数,保障空编批复满额使用,确定竞争性比选员额法官4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
三是强化流程管理,保障竞争性比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实施方案》和《考试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发布公告、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要求,切实将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基层干警竞争性比选至市中院。截至目前,5名基层法院公务员全部到岗工作,岗位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将按程序办理各项人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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