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530300202300189001)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GC530300202300189001)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f999c185-3cd5-48b4-b83d-512*****039d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999c185-3cd5-48b4-b83d-512*****039d
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800t/d,分二期建设。本期处理生活垃圾400t/d,新建1条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f999c185-3cd5-48b4-b83d-512*****039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22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4-*******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8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须进入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站选择“曲靖市”跳转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经办人:陈云学
办公电话:135*****68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李丹丹
办公电话:137*****536移动电话:137*****53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230**********
标段名称: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8 09:00
开标地点:市本级1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7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社会资本,即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陆良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飞灰填埋场改造工程改造、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土地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陆良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飞灰处置服务,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焚烧发电上网的电力收入、供热销售收入、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以及其它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收入的权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应至少配备投融资负责人一名,拟派投融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或是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之后有效的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其他:3.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2021年资产负债率须小于85%(不含8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一年中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3.4项目团队成员资格要求:本项目应至少配备投融资负责人一名,拟派投融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或是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至少配备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运营管理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各一名(不可兼任)。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之后有效的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5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千万的证明(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有效证明材料)或银行提供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投标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3.6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记录截图)。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电子交易需注意事项3.21.docx2023-03-21 11:37:49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3.21.docx2023-03-21 11:37:5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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