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普陀区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普陀区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名称:普陀区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普陀区1200艘渔船已在2021年安装了天通船载卫星终端,该终端运营良好,提高了普陀区渔船在海上的通信联络能力,确保了船岸、船船之间海上通信的在线率与即时性,解决了海上渔船“看得到、叫不应”的问题,现服务已到期,为继续保障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工作,拟继续购买该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自有移动通信卫星的唯一运营商,有天通卫星系统商业用户号段独家运营权,也是唯一拥有天通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运营商,有独立的卫星运营团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授权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准许经营范围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对外参加舟山地区招投标活动。同时舟山分公司已于2020年7月成立了“舟山电信海洋卫星通信运营中心”,具有强大、专业的售前售后运营服务团队,可全面承接海洋卫星通信运营服务,承担宽带卫星和天通卫星等相关产品的本地服务保障和运营支撑工作。目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已为舟山市渔船卫星语音终端通话服务(普陀、嵊泗)项目一期,舟山市渔船卫星语音终端通话服务(定海、岱山)项目二期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综上所述,为保障本项目的通信信息安全、控制运营费用、保持设备终端使用的连续性,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4、6、8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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