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文化旅游(上海)招商推介会场地设计搭建及会务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南通文化旅游(上海)招商推介会场地设计搭建及会务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南通文化旅游(上海)招商推介会场地设计搭建及会务执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WC*******;
项目名称:2023南通文化旅游(上海)招商推介会场地设计搭建及会务执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交付期:布展工作要求在2023年4月8日之前完成,2023年4月9日完成展位拆除、场地清理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参见第六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7)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日
地点: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83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83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189*****2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伟
电话:18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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