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服务询价函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服务询价函
各有关文化和旅游规划单位:
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现就“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项目服务进行询价,请你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服务
二、询价需求
(一)项目内容
组织开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重点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省的相关任务进展情况,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厅主要指标、重大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我厅牵头编制、列入《河北省“十四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5个省级专项规划(文化和旅游、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业)进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并分析研判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按时优质形成评估报告。
(二)服务需求
1.按照我厅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编制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确保5月10前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初稿;
2.组建至少2个专家组,制定详细调研路线,组织赴各市及重点县区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摸清各地文化和旅游相关规划落实成果、典型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3.与各市及有关单位开展座谈交流,梳理评估工作所需材料清单并进行收集整理;
4.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初稿,并根据工作安排修改完善。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
(二)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项目开展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价须知
(一)响应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名称全称、法人代表名称、主要业绩、此次报价总金额、费用主要包括内容等),后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等;
(二)服务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据方案工作量的报价费用明细(需列明服务内容、单价及数量);
(四)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 系 人:张增 电话:0311-******** 156*****256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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