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交响乐团文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交响乐团文艺设备采购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2992号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5Z-043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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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管及铜管乐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打击乐及配件、竖琴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92200 |
3 | 管乐团专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791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书原件;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8月03日至2015年08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书;
3)检察机关出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打击乐大件乐器(管钟,钢片琴)还应提供制造商官方网站代理商代理声明和售后服务资格声明的网页及网址(此条款只适用于第一包和第二包,第三包除外);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2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
7)单位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单位、人员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齐全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须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5日 下午2:30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开标时间: 2015年08月25日 下午2:30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
邮政编码 | : | 010020 |
联系人 | : | 赵晓荣 |
联系电话 | : | 155*****372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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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 |
地 址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甲16号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 系 人 | : | 杜敏 |
联系电话 | : | ****-******* |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