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川市商务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银川市商务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银川市商务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15: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登记备案后、将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室)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项目联系电话155*****666
采购单位银川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洋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莎莎联系电话:155*****666 

项目概况

2023年银川市商务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登记备案后、将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17

项目名称:2023年银川市商务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追溯管理平台的运行、监测、检查、维护及管理等工作。根据积累的追溯数据进行数据的深度挖掘利用,定期提供大数据分析报告,并对追溯管理平台进行年度运维服务。提供项目巡视、缺陷处理、故障排查、软件系统等运维服务,保证应用系统、服务器、平台链路等正常运行,平台并与国家商务部平台实时上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登记备案后、将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商务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江洋 电话: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丁莎莎联系电话:1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电 话:  155*****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蔬菜 流通 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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