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为老服务超市及主副食配送服务
某单位为老服务超市及主副食配送服务
某单位为老服务超市及主副食配送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为老服务超市及主副食配送服务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引进国内优质供应商经营某单位为老超市,由部队免租提供经营场所,经营期间只收取水、电费;经营场地室内设置需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样式布设;另包含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4至2023-03-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胜路19号元南小区5-1-201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放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两证合一的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4.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 投标人须承诺3年之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格式自拟)7.投标人须承诺3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8.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9.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4 14:00 ,地点为 家庄市桥西区南长街道中华南大街491号(新火车站北行600米路东)石家庄市恒丰大酒店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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