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建设招标公告
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建设招标公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JZB-CG********-58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建设项目已经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数据库应用服务器、WEB应用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数据管理工作站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0日内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1.5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一级资质;
3.3投标人所投安全设备及平台关键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涉及软件产品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4投标人所投的工作站必须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无缝关联和数据共享,并提供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5000元。
七、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37号西1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
联系人:杜言迪 电话:****-********
2015年8月3日
标签: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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