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50kg/m钢轨7号交叉渡线锐角辙叉采购项目(二次)
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50kg/m钢轨7号交叉渡线锐角辙叉采购项目(二次)
公告内容
一、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报价; (2)报价人具有本项目项下物资的服务或供货能力。 二、报价要求: (1)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报价须注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报价方为有效。 (3)报价单位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公告的全部要求。 三、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进行比较。 (2)本项目需要报价人提供样品,样品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成交,样品提供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 (3)本次询价至少有3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方为有效,若不满足三家报价,我司将密闭不开标直接转二次询价,二次报价截止后无论是否满足三家,我司将解封,并根据报价情况,采购人另行选择采购方式采购。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批次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款资料确认无误后三十(30)天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批次到货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七(97%)款项,质保金(3%)待货物质保期结束后经甲方确认无误三十(30)天之内向乙方无息支付。五、所报产品的质保期不得少于12个月。 |
附件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需求量 | 品牌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图片/图纸 |
1 | -- | 50kg/m钢轨7号交叉渡线锐角辙叉 | ****** 块 | -- | 高锰钢辙叉;CG50-3.5RA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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