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3年车辆驾驶员业务外委单源直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3年车辆
驾驶员业务外委单源直采公告
现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3年车辆驾驶员业
务外委单源直采进行采购,现将拟定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03月16
日至2023年03月21日。
一采购人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3年
车辆驾驶员业务外委单源直采
三采购编号:wdcg-2023-73
四采购方式:单源直接采购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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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采购内容及拟采用供应商:
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鸟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二
七其他事项
为满足与原设备匹配度,故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
供应商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超
出期限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8.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且母子关系之间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
8.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
8.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中
8.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
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6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
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
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8.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
注对象名单
8.8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8.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0供应商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8.11供应商须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8.12供应商须提供供货承诺函
九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9.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需
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
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
置
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
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9.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于2023年03月16日至2023
年03月21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
在线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
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
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
400-0666060/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2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
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
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
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
互连APP。
2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供应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CA加
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登
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9.3供应商报名资料
供应商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
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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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采购公告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3)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n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采购公告附件3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采购公告附件3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及法人
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采购公告附件3
(7)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8)供应商需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四
(9)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五
(10)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人供货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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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
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
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时间
前一小时上传,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不足一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
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D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投多个标段的请供应商按标段分别对应上传相应报名资
料,严禁上传与本标段无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
E供应商上传的报名资料中,检验报告及合同可以只附关键页,关键页是指能体
现供应商单位名称检验产品名称结论签订合同时间签订金额等即可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
10.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
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
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10.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
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
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9:30
竞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9:30
十二解密方式及谈判时间及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
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
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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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
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
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首页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
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周一周五
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
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与爱民街交叉口内蒙古卫生职业技术学
校北楼)三楼开标室
如果谈判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
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十三采购费用:
1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线获取
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按照中央施行降税减费的精神,贯彻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近年
应用情况,现将电子交易系统国信国采投标服务费收费方案调整如下:
收费标准收费金额
招标项目400元/包段/次
采购项目300元/包段/次
2场所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由成交人向内蒙古网佳电子交易平台支付,金额为成交
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费率等项目,没有明
确金额的,按1000元/成交人/标段收取。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注:内蒙古网佳电子交易平台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网佳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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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致:采购人
我单位
(单位名称)
于年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活动,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
诺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设备材料)同一标段物资明细表中有详细项目名称分项
工程名称)的物料,同一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的多个物料可开
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的物料,须
按照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服务)若一个标段中包含多个分项工程,则供应商须
按照分项工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一个标段中的每一个分项按
工程金额必须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以上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造成
的所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
日
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