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

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03月23日

采购人的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预算金额:¥1,0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品目分类品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
1C********-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 1,000,000.00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

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266号邮政邮政局办公楼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论证专家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中明确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均为公家机关公文。既包括国家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国家机关互相之间的公文,也包括国家机关履行公务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公文。。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3-03-23
论证地点株洲天一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中明确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均为公家机关公文。既包括国家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国家机关互相之间的公文,也包括国家机关履行公务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公文。

为确保国家公文和个人重要信息传递安全可靠、合法合规,拟由具有公文和信件传递专营职能的邮政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来承接此项业务。

综上所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条款要求,论证专家小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采购本次服务。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段红勇株洲市工信局高级工程师
陈嘉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尹桂林株洲市统计局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自2023-03-24至 2023-03-30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

联系人:刘志祥

联系电话:********

2、监管部门名称: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株洲市黄河南路469号2栋

联系电话:0731-********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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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递服务 行政审批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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