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某单位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VGBHAE-G101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某单位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某单位综合整治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某单位综合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某单位综合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母
兵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近三年(2019年以来)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及港澳台背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到2023年03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报名购买,并请提前准备公对公开票资料。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日期:2023年3月23日
受上海某单位委托,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现就上海某单位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
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预算控制价
1.招标范围:一是地坪拆除后重新浇筑混凝土,新排地下雨污水管道二是拆除新建和
翻新围墙:三是项目周界监控安防系统建设:四是附属楼外立面整修及阳光房改造。具体详
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项日地点: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70.67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4.项目类别:工程类
有
5.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现场现金报名购买,并请提前准备公对公开票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起至2023年03月30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下述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中招招标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报名,经验证后领取招标文件报名
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向合格的投标人报名预留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
单),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托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及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以上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联系招标代理缴纳费用。
企业抬头开票务必注明专票或普票。发票开出,一概不换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
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
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发布网址: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于
(www.cebpubservice.com).
六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电话:021-81801527
注意:投诉应当有投诉人签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件号码联
系方式,以及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如捏造事实
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21-8180152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林助理
女
话:021-81801657
电子邮件:3299808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
联系人:姚庆忠吴乾清沈思远
电
话:66272029,2327,9072
电子邮件:ssy111126.com,18930181850163.com,yaoqz510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