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涉农补贴临川区关于2023年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临川区人民政府涉农补贴临川区关于2023年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2号)之《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和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的通知》(抚农函〔2023〕14号)文件精神,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特别是农产品深加工及稳产保供的省级以上龙头,为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引导企业加大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稳产保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区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竞价方式,公开选取江西华泰会计事务所为临川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审核服务机构,江西华泰会计事务所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龙头企业申请贴息补助的贷款利息,进行了审核。现根据审核意见,区农业农村局经商区财政局同意,研究决定,同意申请享受贴息补助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如下:

1.江西金珠米业有限公司

2.抚州市梦港实业有限公司

3.抚州田园梦食品有限公司

4.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抚州临川龙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6.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

具体补助标准,按贴息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 30%,并且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最低不少于 3 万元、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等条件同等比例因素法分配,将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给以上省级龙头企业(详细见附件),现将贴息项目资金分配、受益主体确认等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对6家省级龙头企业申请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区农业农村局316办公室反映,受理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举报电话:0794-*******,联系人:聂晶。

附件:临川区2023年贴息资金安排情况公示表。

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农村局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临川区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公示表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贷款用途

贷款利息(万元)

贴息资金(万元)

贷款贴息比例(%)

企业资产负债率(%)

1

抚州市

临川区

江西金珠米业有限公司

大米加工

采购稻谷

21.39

3

14.02

8.06

2

抚州市

临川区

抚州市梦港实业有限公司

种猪、生猪

购买种猪、饲料

52.49

5.77

10.98

24.3%

3

抚州

临川

抚州田园梦食品有限公司

蔬菜、调味料、方便米粉及大米的加工与销售

原材料采购及技术开发

100.01

10.98

10.98

22.83

4

抚州市

临川区

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五黑鸡、绿壳蛋、大米

经营生产

186.83

20.51

10.98

57.3

5

抚州市

临川区

抚州市临川龙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购买饲料

52.18

5.74

10.98

5.24

6

抚州市

临川区

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

粮食生产,农产品加工等

粮食加工生产经营

24.34

3

12.32

38.5

合计

437.24

49

11.21





来源:临川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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