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40000平方米工业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新建40000平方米工业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经盐城科之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对新建*****平方米工业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检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检测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盐城科之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新建*****平方米工业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检测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

1.4招标控制价:采用固定费率,费率最高上限为0.8%(投标报价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最终结算以项目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

1.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1.6计划开始实施时间:2023年04月。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8、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平方米工业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的新建两栋标准化厂房及装修工程、附属工程(单栋建筑面积为8170.9平方米、桩基础、框架结构、建筑女儿墙顶高13.8米),施工合同价约2284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1.9、检测主要内容:建筑物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及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检测。

1.10、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弯沉检测、桩基工程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锚栓试验等)等相关工程类检测;③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氡、甲醛、苯、氨、TVOC等)、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市政工程、建筑水电、门窗、装饰装修材料、幕墙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幕墙工程检测等;④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⑤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含人防、消防、防雷及基坑监测、周边房屋安全检测、智能化检测,隔声检测(含空气隔声、撞击声检测等)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注:①如投标人无检测资格但本项目需检测的项目须得到监理、发包人的许可,再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②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1.11、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注:1.11.1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1.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的,罚款3000元/次。

1.11.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1.11.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5.5工期要求:暂定322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及交竣工验收同步】

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建设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中标人向建设方提交全部检测报告止。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超过中标价5%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代为实施的综合单价按中标人综合单价的1.5倍结算,数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8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投标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30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射阳县朝阳支行,账号:320*****744*********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之前),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形式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3.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4、付款办法

所有主体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30%;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无息)。

注:付款时需开具财税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3日-2023年03月27日。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7日。

8.2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8.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及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报名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电子邮箱:*********@qq.com%EF%BC%89%EF%BC%8C%E8%AF%B7%E5%8A%A1%E5%BF%85%E6%B3%A8%E6%98%8E%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3%80%81%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5%8F%8A%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3%80%82">*********@qq.com),请务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8.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射阳县朝阳支行,账号:320*****744*********(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注:招标公告有关条款修改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开标时间和地点

9.1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2开标地点: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新东方嘉园西门二楼会议室)。

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投标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项目投标。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科之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四明镇科创园1号

联系人:严剑

联系电话:151*****5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兴阳路新东方嘉园西门

联 系 人:陶元元

联系电话:173*****6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一期工程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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