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8月3日

招标编号:****-********0046

1.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招标人)的委托,就利用其民航局、省市地方资金和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的“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货物名称

数量

工期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设备

(简称“BHS”)

1套

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工作,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设备测试和调试工作。

注:投标人负责上述表格中的系统设备及材料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单体调试、配合联合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以及缺陷修复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项目审批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2】1911号文批复。项目法人为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中央财政返还民航发展基金、湖北省和武汉市政府财政性资金解决和机场自筹。本项目初步设计分别以民航函【2013】637号文和省发改审批服务【2014】80号文批复。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独立法人。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但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任何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2家(含2家)以上的投标活动。

3.2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1联合体每个成员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整地递交。

3.2.2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

3.2.3联合体成员须共同提交一份由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授权书,授权一名代表签署投标过程的投标文件、澄清及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2.4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满足第3.3款所有要求。

3.2.5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在中国成立的子公司或者为同一集团在中国的子公司/合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3投标人(非联合体方式)/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投标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3.2业绩要求:(1)投标人作为总承包商/总集成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已正式投入运营的,年旅客设计吞吐量2000万人次以上的单体航站楼,并采用托盘分拣机自动分拣的机场行李处理系统业绩(且不含改造、增补工程);(2)投标人应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含有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行李处理系统(该行李系统要求在机场正常运营使用)或投标人具备民航局颁发的行李处理系统审定合格证(含通过RFID识别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原件)(用户证明中含用户的联系人及固定电话)、民航局颁发审定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文件。

3.3.3制造商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托盘分拣机、水平/垂直分流器、垂直升降机、皮带输送机、转弯输送机、转盘和电机减速机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正本。

3.3.4人员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在近5年内(2009年至2014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参与过1个年旅客设计吞吐量2000万人次以上的,并采用托盘分拣机自动分拣的机场行李处理系统,并且该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业绩和资历等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组关键人员(控制系统工程师、专业设备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师、调试工程师和维护/维修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须在投标人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在近5年内(2009年至2014年)至少参与过1个年旅客设计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行李处理系统,并且该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选派的所有专业工程师中至少有1名工程师应具有含有RFID行李识别技术的行李处理系统(必须是在机场有实际运用的)建设实施经验,投标时提供合同附件及用户证明原件。项目组关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资格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用户证明文件(原件)和资历证明文件。

3.3.5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将所承揽工作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针对本项目的钢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可以由投标人或分包人完成,但承担单位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承担钢结构工程单位应具有国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设计资质;承担机电设备安装单位应具有国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针对分包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或意向书,以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6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中国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3.7投标人必须在(www.chinabidding.com)上进行注册。

3.3.8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依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9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售价: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0元人民币或2500美元(邮购须另加邮费国内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6.购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标书室。

联系人:杜庆

电话:***-********

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武汉循礼门饭店会议室。

8.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5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武汉循礼门饭店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招标人名称: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传真:***-********

10.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刘铁、仇丽萍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liutie@c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人民币账号:********0653

美元账号:********0653

Beneficiary:ChinaInternationalTenderingCompany

Bank:BankofChinaHeadOffice

AccountNo.(RMB):********0653

AccountNo.(USD):********0653

SwiftCode:BKCHCNBJ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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