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镇、咸村镇川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招标公告

历史文化名镇、咸村镇川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咸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咸村镇川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周宁县咸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周宁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16: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4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薛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周宁县咸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新府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桂中/150*****451
代理机构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薛/0593-*******
附件:
附件1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咸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咸村镇川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3-(FA)ZBDL-007

项目名称:咸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咸村镇川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咸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咸村镇川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项目

1项

******

******

4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1)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2)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德福安东凤支行

银行账号:140*****19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咸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新府路17号

联系方式:郑桂中/15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薛/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薛

电 话:  0593-*******


标签: 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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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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