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抽测服务(JKQ23C00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抽测服务(JKQ23C00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抽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KQ23C*****

项目名称: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抽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单位 服务要求
对生态环境建管局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抽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监督抽测、主体结构工程监督抽测、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督抽测、钢结构工程监督抽测、节能工程监督抽测、市政工程(含道路、桥梁、隧道、边坡)监督抽测、建筑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通风)监督抽测、消防工程监督抽测、装饰装修工程监督抽测、混凝土搅拌站材料抽测、分户验收核查、安全用品监督抽测等。服务期限2年。 1,5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最高限价总计:1,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需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 gov.cn)注册成功。

4 市外企业参加磋商的,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备案手续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市外磋商单位暂未办理备案手续,需承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如未在限期内完成,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3月24日 至 2023年4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4月4日 14:2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4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4月4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胡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九、附件

(挂网版)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抽测服务项目 磋商 23-0324.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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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督 房屋建筑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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