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不断加快推进服务与监管方式创新,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质量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意识。为政者须率先奉法,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把手”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2022年度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二是学习法律知识,筑牢法治基础。认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土地管理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开展专题研讨交流3次。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分层分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厅视频培训,加强用途管制、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学习,参训人数累计8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法治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不打折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和年终绩效考核,制定工作方案,不定期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法制保障建设
强化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开展了《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做好立法规划项目《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泰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调研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部署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截至2022年2月18日发布的现行的43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41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提出了清理建议。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后评估工作。按照《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组织对《关于统筹推进泰州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泰州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泰州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泰州市林业“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共7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决策后评估。相关业务处室在前期决策制定、征求意见、发布执行的基础上,对各自职能范围的决策事项以单位自评方式进行了决策后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决策执行取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情况,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二是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梳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环节、无材料、无审批,主动做好跟踪提示和业务指导,向中介服务机构提出明确的调整完善要求和时间节点,规范和提升中介服务。
(四)改革创新推动各项业务开展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制定下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审查标准不降低、审查内容不减少、审批效率有提高”的思路,明晰承接事项、明确审查要求、细化部门职责、优化审核流程,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前置到立项之前,充分抓住“拿地”到“立项”的空档期,提前介入,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节约后续审批时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市资委会研究同意后,15个工作日(含公示10日)内办结审查手续。
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按照泰州市区“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将“建设项目现场核查”与“竣工规划核实”合二为一,将建筑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与权籍调查整合,测绘中介服务期限缩短50%、服务收费降低30%。临时用地审批和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利用审批缩短至5个工作日,规划核实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一般工业项目测绘成果审核入库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强化登记服务保障。常态化实现登记一网通办。通过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建设“线上苏小登?泰E(易)登”系统,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签约、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完税、网上缴费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和“不见面”,5月份市本级全面实现抵押登记、新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跨省通办”,全面完善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体系。
四是推进企业间转移登记“一件事”办理。我局联合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办理的通知》,全面推进企业间存量商业办公、工业类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办理。通过委托办理、内部联审、共享信息等措施,将土地交易鉴证、纳税、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纳入一窗统一受理、统一流转审核。设置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服务专窗(区),采取专人、专号和免预约、即来即办等方式,优化服务措施,确保企业全流程业务办理在3个工作日以内,最大程度满足企业办证需求。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市委涉粮问题接力巡察反馈意见,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的机制模式,依法、规范、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创新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方式,以“三个一”,即“一库、一平台、一网络”为核心,积极打造立体监管体系,对新增违法用地“露头就打”,发现一例拆除复耕一例,将违法用地扼杀在萌芽状态。构建“共同体”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先锋绿源通”“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调查协作、业务培训交流、联合专项行动、案件查办协作等六项机制。
二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发布了《泰州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明确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预核验制度、地灾区域评估成果查询应用服务体系,形成对国土空间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多层次、宽领域服务管理体系,彰显了政府主动服务企业的决心和服务形式的多元化。
三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采用“双公示”平台和局门户网站等多样化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将规划方案、用地预审、用地批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各环节,对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全过程进行文字、音视频记录;强化对行政处罚文书的法制审核工作,以政策法规处为主、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辅,联合对案卷进行审核。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工作方案,将市局机关、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职能)和工作中涉及行政检查职责,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的人员及拟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的人员纳入培训考核范围,并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六)加强矛盾纠纷处置化解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工作。随着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我局共办理行政争议案件63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47件,已生效结案的行政争议案件维持率100%。贯彻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组织法制工作分管局领导、处级干部参与开庭或旁听法院庭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争议案件办理。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自然资[2022]70号),进一步规范全市系统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并提出以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三个百分百”为目标,以实质性化解行政矛盾纠纷为行政争议案件办理的最大价值追求。
(七)强化政务公开
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操作性、实效性,明确公开事项、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时限、方式等。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定并印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暨考核方案》,实行“半月一对接、一季一汇报、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工作机制。2022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0件(其中省厅交办27件、市政府交办20件、结转6件),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72份。
(八)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重要政策法律法规,邀请专家授课,开展靶向性专题普法培训。以考促学,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技能“大比武”活动,保障项目落地过程中严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在“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组织开展普法班车活动,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主题班会、以案释法、清风行动等活动。突出打造青少年普法亮点,传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科普知识,在世界海洋日开展了进校园暨海洋生物化石科普直播、“美丽自然校园行”系列普法活动。
三是推进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和典型案例征集,法治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增强。在“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园区活动,制作了国家版图科普教育AR手册,将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增强国家版图意识。
四是坚持以案释法普法机制。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监察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信息公开等工作全程说理式普法,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全过程。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使行政执法和纠纷解决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过程。在《泰州日报》开设“以案释法”专栏,每季度选取2篇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评析,生动解读群众关心的各类法律热点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性、创新性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创建创新,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还有待加强,自然资源重点、难点领域建章立制需要梳理和明晰思路。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短板,专业水平还不够。关键岗位法律科班出身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工作人员相对较少,与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建设要求还有差距;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水平还不够高,面对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需求,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工作亮点特色不明显,作用发挥还不够。推动自然资源普法品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不够深入,在硬件设施、服务引领、功能辐射等方面距离“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合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坚持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强化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统筹、有序部署和逐级传导。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高质量发展“强磁场”。积极实行保障跟着项目走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全环节、全链条、全流程聚焦项目建设进度,为项目建设创造最优条件。
三是持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立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各层级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为业务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制度依据。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难点、热点问题,推动从“末端治理”走向“源头防范”,妥善应对行政争议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有效提高化解能力和稳控能力。
四是持续增强“八五”普法活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系统内外法治宣传活动,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融入工作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普法,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效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增强阵地实用功能,努力构建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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