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宜昌油库搬迁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宜昌油库搬迁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宜昌油库搬迁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宜昌油库搬迁复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油库位于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区内姚港六路以东地块;管线首站位于枝江市顾家店镇罗家港西南侧,末站(即油库)位于姚家港化工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油库总用地面积20.86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T-1罐组(新建10座储罐,包括4座5000m3储罐、2座3000m3储罐、4座2000m3储罐)、汽车发油亭、发油管理室、工艺泵棚、综合楼、辅助用房、危废暂存间等以及配套的库区工艺、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主要经营物质包括92#乙醇汽油、95#乙醇汽油、98#乙醇汽油、0#车用柴油和变性燃料乙醇。油库新建总罐容3.4万m3,其中汽油1.7万m3,柴油1.5万m3,变性燃料乙醇0.2万m3。管线由地下埋管和地上公共管廊架两部分组成,地下埋管长度约为5.4km,地上高架长度约为0.7km,埋地部分采用临时征地,地上高架采用永久征地,包括中石化、中石油、中长燃共12根油品管道。其中中长燃4根油品管道(92#汽油、95#汽油、0#柴油、0#柴油)。本项目只含中长燃管道,中石油、中石化管道不在其中。

二、验收监测基本情况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顶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21年6月开始建设,于2022年6月基本建设完成,并开始设备调试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验收监测情况: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NMHC的排放浓度≤25g/m3,油气回收处理效率≥95%)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排放限值,库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表A.1规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化粪池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枝江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管廊沿线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2)2类标准;固体废物均做到合理处理。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2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1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996

地址:宜昌姚家港化工园中长燃油库

附件:附件.pdf


标签: 宜昌油库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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