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才引领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名师送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才引领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名师送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人才引领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1035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制定《人才引领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名师送教”工作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促进共同富裕、省委“两个先行”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目标要求,以人才引领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以培养山区海岛县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通过“名师送教”帮扶,推动山区海岛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高位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选派200个中小学及学前名师(含名班主任、名校长,下同),下沉设立工作室,通过交流互动、专业共进、资源共建、成果共享,切实提升山区海岛县教师队伍、班主任队伍、校长队伍的专业水平,助力山区海岛县教育质量高位、均衡发展。
三、名师团队
1.国家、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特级教师、省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市“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3.浙江省教坛新秀等。
四、推进步骤
1.2022年10月,选派名师,全面启动。调研各县实际需求,统筹名师资源,选派“送教”到各县的名师,力求学科、学段、类别(教师、班主任、校长)全覆盖,在山区海岛县设立200个名师工作室(2021年已建160个,现增加40个)。
2.2022年12月,落实“送教”学校和选拔学员。根据各县“送教”名师的学科学段和类别,落实名师“送教”下沉学校,并在设站县师徒结对10名及以上学员。
3.2023年1月—2024年11月,名师开展“送教”各项活动。
4.2024年12月,提炼总结“名师送教”特色、亮点等。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1.形式多样,互为补充。以单个“名师送教”活动为主,县内多个名师“组团式”、跨区域同学科(同类别)“联盟式”或与县研训部门“融通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名师送教”活动。
2.学员通过名著研读、聆听专家讲座、学校考察、导师指导等方式,拓宽视野,提升理论水平。通过说课评课、研讨交流、教学诊断、作业研究、教学评价等环节,积极参与课堂变革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学员通过论文撰写、课题研究、课程研发等方式,内化研修过程中的所思所研,提高科研素养。
4.工作室还可围绕当地教育教学中的不足与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室的特色项目或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教科研成果,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
六、名师职责
1.负责“名师送教”工作的策划与管理,负责对学员的考核与评价。
2.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研修活动,并扩大引领、辐射面。
3.为本岗位或本学科教育教学开设示范课或讲座,指导各学员开设公开课或讲座。
4.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程指导学员开展教科研工作。
5.根据受援地需要,通过网络及时解决学科教学、教育管理相关问题。
6.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7.负责提炼、推广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工作室建设经验。
七、“名师送教”运行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县联动,市教育局人事处全面负责“名师送教”工作,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名师办”)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山区海岛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工科和名师办负责本县“名师送教”的下沉学校、学员选拔管理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每个“名师送教”工作室每年活动经费一万元,由市教育局申请专项经费,拨付到主持人所在单位,用于专家的讲课费、资料费等。
附件:200个名师及“送教”下沉学校名单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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