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新石商业楼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

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新石商业楼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

广东易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23年4月3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东新石大街23号的物业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C-016-********

(二)资产名称:新石商业楼;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600.5平方米,建筑面积1542.97平方米,计租面积1542.97平方米;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东新石大街23号;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至2033年5月31日止;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计2个月为装修免租期,装修期满后开始计算租金;

(六)交易底价:人民币3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七)租金递增情况:租赁期内,租金每满3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

(八)租金支付办法: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收取一次。竞得人应于合同签署当日将首笔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内(不足半年,按自然日计算)。后续租金,竞得人应于每年1月1日前将上半年的租金和7月1日前将下半年的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内。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20万元整;

(十一)合同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整;

(十二)标的物用途: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2]2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十三)竞价方式:明标;

(十四)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不少于人民币0.5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二、其它情况说明:

1、租赁物已办理土地使用证【佛府南集用(2011)第*******号】,未办理房产证等,相关经营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关于本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所涉及的权利瑕疵和其他瑕疵,出租方已经以《瑕疵披露告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此明确知悉和承诺放弃追究租赁物存在瑕疵的法律权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不追究出租方的一切法律责任。竞得人承诺恪守合同条款,不以租赁物存在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瑕疵为由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异议。

2、水电表按现状交付,若交付时的水、电或水、电设施不满足竞得人经营需要的,由竞得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增加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予以书面证明的协助。

3、竞得人最少安装一台电梯。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在租赁期间提前解除合同时,竞得人投入的电梯和强弱电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物,竞得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持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完好,租赁物的维修、修葺与保养由竞得人负责。如租赁物出现下水道堵塞、水浸、漏水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期间,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因使用租赁物及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改造提升费(含电梯安装、运营及验收费用)、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水电费、垃圾费(若有)、物业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若因竞得人原因欠缴上述税、费而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期间,竞得人应当履行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义务,相应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物或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竞得人应负责赔偿,造成竞得人或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若竞得人原因致使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发生火灾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毁损的,竞得人须按毁损的评估价值赔偿给出租方。

7、出租方协助竞得人办理水、电设施报装和工商、税务、消防等申报有关手续,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应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按协议积极履行相关责任,服从监管。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含建(构)筑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者以合作、联营的方式改变租赁物或建(构)筑物的实际承租者或使用者,或者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如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竞得人必须与承租第三方签订书面转租合同,并自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出租方备案存档。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承租第三方三个月以上的租金(含等额保证金),转租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并一次性收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履约金的两倍。

10、租赁期间,竞得人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物必须进行污染物环保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环保部门要求竞得人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则竞得人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进驻的经营项目如须落实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的,竞得人须督促相关经营项目的法人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落实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生产经营同步投产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整体租赁物或建(构)筑物的,出租方和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

注:

1、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2、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竞投意向人可现金或通过柜台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凭银行回单获取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易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②开 户 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洲平西支行

③账 号:800*****019******(此账号非交易保证金汇入账号)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意向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2023年4月3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和首笔租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09时15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3年4月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易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伦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270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小姐

联 系 电 话:0757-********

广东易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楼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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