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江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中江县人民检察院、中江县公安局、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

该意见确立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配合协作机制,强化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县公安局移送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每季度向县检察院通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及时移送涉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县公安局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线索及时审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侦查并通报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对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怠于履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管职责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食品药品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线索、举报及时移送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该意见的制定,构建了中江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链条”“多维度”综合防护体系,进一步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食品药品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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