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物资一批-交易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物资一批-交易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物资一批

发布时间:2023-03-24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物资一批

标的系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的物资一批,现存放于武隆区公安局仓库。标的询价值0.3635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0.3635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询价(万元)

备注

1

手表

1

0.0058

宝舵牌,全长26cm

2

OPPO A91 手机

1

0.0264

OPPO牌,屏幕有破损,机器较旧

3

HONOR 9X手机

1

0.0204

HONOR牌,屏幕无破损,机器较旧

4

VIVO X21A手机

1

0.001

VIVO牌,手机背面有破损,机器较旧,能正常开机

5

OPPO A11手机

1

0.0007

OPPO牌,无破损,手机较旧,能开机

6

苹果手机

1

0.1044

苹果手机,无破损,手机较旧,能正常使用

7

OPPO A11x手机

1

0.0227

OPPO手机,屏幕有破损,手机较旧,能正常开机

8

VIVO Y93S手机

1

0.0157

VIVO牌,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9

REDMI 6 PRO手机

1

0.0054

红米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10

VIVO Y67A手机

1

0.001

VIVO手机,手机较新,可正常使用

11

REDMI 6A手机

1

0.0047

红米手机,手机较新,外观无破损,可正常使用

12

VIVO Y66手机

1

0.0022

VIVO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13

OPPO R15手机

1

0.0248

OPPO手机,手机较旧,背面有破损,可正常使用

14

OPPO A93 5G手机

1

0.0436

OPPO手机,手机较新,可正常使用

15

OPPO A37M手机

1

0.001

OPPO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16

华为手机

1

0.001

华为手机,手机较旧,屏幕和边角有破损,可正常使用

17

OPPO R9M手机

1

0.001

OPPO手机,手机较新,需升级

18

OPPO A57T手机

1

0.0022

OPPO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19

VIVO Y55L手机

1

0.001

VIOV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20

VIVO Y51A手机

1

0.001

VIVO手机,手机较旧,后盖缺失,可正常使用

21

VIVO Y27手机

1

0.0002

VIVO手机,手机较旧,无法开机

22

魅蓝E手机

1

0.0016

魅族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23

GIONEE S10C手机

1

0.0034

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24

VIVO X7

1

0.0044

VIVO手机,手机较旧,可正常使用

25

移动手机M653

1

0.001

手机较旧,无法开机

26

华为手机

1

0.001

华为手机,手机较旧,开机后屏幕有破损,可正常使用

27

苹果手机XS MAX

1

0.0466

苹果手机,手机较旧,可开机使用,屏幕侧面及背面有破损

28

REDMI 9手机

1

0.0183

红米手机,手机较新,无破损,可正常使用

29

华为手机

1

0.001

华为手机,手机无破损,可正常使用

合计

0.3635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starttime]起至[endtime]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0.12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此之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八、标的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受让方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标的移交,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负责保管,标的在转移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本项目最终成交量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作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报名联系方式:谭老师、汤老师 023-********

交易所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86号E幢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 杨老师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罚没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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