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邀请儋州市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设计公司的公告

关于重新邀请儋州市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设计公司的公告

关于重新邀请儋州市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改造

工程设计公司的公告


儋州市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由于2022年5月24日至26日的公告,报名了三家设计公司,但其中一家因业务原因退出竞争,无法达成规定采购程序。现决定以公告的方式由设计公司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

(三)建设内容:第一部分为办公区域,含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办公议事区等功能区域。

第二部分为文娱休闲区、功能拓展区96.32平方,图书阅览室等。

(四)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2年儋州市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第一批)到位的通知》

(五)建设投资:第一期25万元,后续下达25万元,共计50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

设计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证书,设计编制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二)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7:00前,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至南丰镇政府项目办报名(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186*****648130*****3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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