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预算、预算审核服务公司公告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设计、预算、预算审核服务公司公告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设计、预算、预算审核服务公司公告



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文化阵地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现决定以公告的方式由各公司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丰镇头佑村委会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丰镇头佑村委会那麻村

建设内容:文艺舞台、背景墙、道路硬化、广场硬化、凉亭、高架灯、太阳能路灯、排水沟、球场阶梯、大理石桌椅、大理石靠椅等。

项目投资金额: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设计公司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编制员职业证书。

设计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证书,设计编制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二)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7:00前,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设计公司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编制员职业证书至南丰镇政府项目办报名(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186*****648130*****3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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