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0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北京电影代表团赴美国电影交易市场参展并组织推介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0722-156FE382FZO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北京电影代表团赴美国电影市场参展。其中要联合搭展、布展,推广宣传北京电影机构制作的优秀电影作品;进行影片展映活动;在影展期间,举办“北京之夜”主题活动,推广优秀北京电影作品和北京国际电影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符合市财政关于招投标工作要求。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项目开展招投标工作相关规定,200万元以下项目,是否采用公开竞标、单一来源谈判,由采购方自行决定。
二、该项目具有较强业务要求。为确保此次宣传推广活动的高规格及强大宣传影响力,活动承办方需熟悉国际电影、电视、广播节展相关知识;对国际电影、电视、广播节展组织参展、举办宣传推广活动、甄选作品、办理影片通关手续、影片放映等工作均有丰富的经验;具有丰富的海外宣传推广经验和众多国际主流媒体广告投放渠道。
三、时间较为紧迫。展映场地、活动场地、广告位急需提前预定,论谈题目、组织、主持等都需提前洽谈,鉴于项目采购时间紧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款的规定,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节约时间,利于项目开的展与完成。
四、北京广播影视培训中心具有较强业务能力与经验。
1、该中心系北京广电系统内专业服务机构和国有事业单位,与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北京市外事办公室以及外交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歌华有线、歌华文化拥有长年深入稳定的合作关系。
2、该中心熟悉国际电影、电视、广播节展的相关知识,对国际影视组织参展、举办宣传推广活动、甄选作品、办理影片通关手续、影片放映等工作均有丰富的经验。中心多次成功承办北京赴柏林电影节学习与推介代表团、北京影视代表团赴法国戛纳电视节、北京电影代表团参加戛纳电影节及国际制片人协会大会、北京影视代表团参加加拿大班芙国际电视节并举办“北京日”推介主题活动、首都影视代表团赴台湾访问“金马奖”电影节组委会、北京电影代表团赴美参加美国电影交易市场、北京电影代表团参加釜山电影节推介并举办“北京之夜”主题推介酒会、北京影视交流代表团赴俄罗斯、波兰、芬兰影视交流等活动。北京影视交流代表团赴莫斯、威尼斯、圣塞巴斯蒂安、华沙国际电影节推广北京影视文化等活动。
3、该中心秉持“敬业、专业、严谨、实务”的服务理念,长期服务于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取得良好成效与反响,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其与国际主流广播影视机构,如美国电影交易市场、英国BBC集团、加拿大班芙国际电视节、加拿大中文电台、德国柏林电影节、德国斯图加图动漫节、德国红箭电视集团、法国戛纳电影节、戛纳电视节、法国阳光电视节、法国广播公司、澳大利亚ABC电视台、俄罗斯广播电视欧亚学院、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波兰国家电视台、芬兰赫尔辛基电影节、瑞典国家电视台、韩国釜山国际电影节、日本东京国际电影节、马来西亚当今大马传媒集团、新加坡新传媒集团、台湾“金马奖”电影节、台北电影节等建立了长期联系。
4、该中心在世界主要国家拥有固定长期合作伙伴,服务质量高。长期从事国际文化交流业务,未出现过外事事故。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申请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广播影视培训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301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姓名:周浦雄
工作单位:原市政府文化顾问、北京市广电局
职称:高级编辑
具体论证意见:
1. 该中心具有良好的工作、服务平台,与广电、纸媒以及新媒体关系密切,与国家外事部门也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与世界许多国家是长期、固定的合作伙伴。其服务质量赢得了较好口碑。
2. 该中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经验。曾多次承办北京代表团参加国际电影电视节、国际影视交流大会等活动。熟悉相关只是,对组织参展、宣传推广、甄选作品、办理相关手续等有丰富经验。尤其是在海外宣传推广以及在国际主流媒体投放广告有成熟渠道。
3. 由于项目采购时间紧迫,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北京广播影视培训中心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胡榕
工作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
职称:译审(正高)
具体论证意见:
首先,该中心具有良好的工作和服务平台,与国内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主要平面媒体、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以及国家外事部门有着长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世界主要国家拥有固定长期合作伙伴,服务质量高,口碑好。
第二,该中心有着较强业务能力和经验。中心多年来多次成功承办北京代表团参加国际电影电视节、参加国际影视交流大会等活动;熟悉国际电影电视广播节目相关知识,对国际影视活动的组织参展、宣传推广、甄选作品、办理影片通关手续、影片放映等工作以及国际文化交流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海外宣传推广和在众多国际主流媒体广告投放有着成熟的渠道。
第三,由于项目采购时间紧迫,从北京广播影视培训中心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也不失为一种稳妥而适用的办法。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闫于京
工作单位:北京电影协会
职称:主任编辑
具体论证意见:
首先,该中心具有良好的工作、服务平台,与国内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主要平面媒体、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以及国家外事部门有着长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世界主要国家拥有长期固定的合作伙伴,服务质量高,口碑好,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第二,该中心有着较强业务能力和经验。多年来多次成功承办北京代表团参加国际电影电视节、参加国际影视交流大会活动;熟悉国际电影电视广播节目相关知识,对国际影视活动的组织参展、宣传推广、甄选作品、办理影片通关手续、影片放映等工作以及国际文化交流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中国广播影视产品海外推广和在众多国际主流媒体广告投放有成熟的渠道。并成功组织过2012年北京电影协会代表团赴美国电影市场的交流活动。
第三,由于项目采购时间紧迫,从北京广播影视培训中心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也不失为一种稳妥而适用的办法。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
公示的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5年8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给财政部门。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九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熊志刚
***-******** 139*****243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耀辉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