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环境保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环境保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环境保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环境保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6时30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6时30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4-06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环境保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848万元
最高限价:79.84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环境保洁采购项目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9.******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6时30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6时30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窗口服务电话:0538-*******。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3监督部门: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538-*******。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高静联系方式:053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彩石溪管理区本级
地址:泰安市桃花源路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县(区)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楼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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