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94.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汕头市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平台,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维护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1:汕头市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汕头市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平台)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说明: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所有投标人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中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须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型或以上企业(评定标准:人数不低于10人(包含),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包含),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企业员工购买社保凭证,三个月人数均不低于10人(包含),并提供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年-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为2019年之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9.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0.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覆盖使用单位所在区域,并具备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一般纳税人需提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票种核定证明或加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及代开期限的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25日9时00分到2023年3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进行线上报名,投标人应把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线上系统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4-********,邮箱**********@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1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754-********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54-********
电子邮箱:**********@qq.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标签: 数据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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