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府城镇红城湖路南侧琼山发改局101房(重新二拍)的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府城镇红城湖路南侧琼山发改局101房(重新二拍)的公告
(2022)琼0108执3193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本院将于2023年3月30日10时至2023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1);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海口市府城镇红城湖路南侧琼山发改局101房。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6000元
情况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标的物曾于2023年2月22日至2月23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竞买人马润以最高价竞得本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尾款,确认悔拍。本院对竞买人马润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取消其竞买本标的物的资格。本院现重新拍卖本标的物。
二、竞买人条件: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199*****708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仅工作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一)瑕疵说明:
1.勘验现场发现屋内有被执行人家人居住,有家具及物品,需清场。
2.是否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需自行了解。
3.该房屋权利性质为出让/集资建房,可能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如需补缴,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多少由买受人自行前往市自规局询问。
4.税费已去函查询,到期后结果未回。
5.竞买人请务必在竞买前确认自己能否申请到购房资格码。
6.根据当地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并送达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予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不动产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具体变更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自行查询。如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调。
3.如涉及强制腾房,腾房所需一切费用将可能要求买受人先行垫付,房屋交付需给予法院一定时间。
4.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声正声明:
1、严禁任何人以法院及法院工作人员名义,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索取任何财物、款项。2、严禁任何人通过法院拍卖活动,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3、严禁任何人通过恶意抬高法院拍卖标价价格等方式,妨害、干扰法院拍卖活动;4、本院目前仅授权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拍辅机构对本院的拍卖活动进行对外委托评估、挂网拍卖等工作,其他企业及个人均未获得本院授权及允许。竞买人、买受人需谨慎一切借以法院名义或带有“法拍”字眼的企业及个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以防上当受骗。
本院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1、因司法拍卖而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它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2、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它尚不明确的费用,以及不动产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与滞纳金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拍卖公告中所披露的需缴纳费用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需缴纳的费用详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4、如不动产需本院强制腾退,腾退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不动产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持相关发票及收据向本院申请退付因腾退所产生的执行费用,逾期本院不在办理。5、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制作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关于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缴纳完成后持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付,逾期本院不在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标的物成交后七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兴支行,账号:101*****9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能拍法服咨询电话及贷款咨询:0898-********、199*****708
举报监督电话:089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1);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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