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三里营小学塑胶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三里营小学塑胶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三里营小学塑胶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三里营小学的济宁市三里营小学塑胶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三里营小学塑胶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

2、项目编号:RCCG-2015-0328

3、采购人:济宁市三里营小学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三里营

4、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号置城国际C座902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三里营小学塑胶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原操场材质为炉渣水泥,无排水,现改造为150米塑胶操场,且需进行水冲厕所及配套道路等设施的建设。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预算金额:¥*******.19元。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跑道或塑胶操场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8.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8.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报价单位须知)。

四、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五、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7日15: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六、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7日15:0015: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兴商务中心B座904室)

七、报价单位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5年8月7日15:3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兴商务中心B座904室)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7日15:30(北京时间)之后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兴商务中心B座904室)

九、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商操作手册(新)(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通用表格)

十、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米主任 联系电话:135*****843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2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186*****871

济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jnzfcg.gov.cn

任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报价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单位。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


标签: 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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