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净化器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烟雾净化器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采购烟雾净化器,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调研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配置及技术要求
1、设备的组成
1.1主机+万向吸气臂+初级过滤芯+集气罩
1.2风机功率:≥0.3KW
1.3风机风量:≥650m3/h
2、万向吸气臂
2.1可360°旋转,吸气臂前端可180°旋转
2.2关节数量:4节;
第一节≥160mm
第二节≥860mm
第三级≥580mm
第四节≥140mm
2.3展臂半径≥1.2米
2.4前端配置过滤芯、弧形透明罩或斜口(可供选择)
2.5材质:铝氧化
2.6口径:Φ50
3、净化效率
3.1 TOVC≥99%
3.2 一次性净化率≥99%
3.3 要求一次性净化效果:无任何异味
4、烟雾净化器整体要求
4.1 噪音≤55dB
4.2 风量:≥80m3/h
4.3 管道风速:≥8米/秒
4.4 罩口风速:≥2.5米/秒
4.5 工作电压:AC220V
4.6控制方式:遥控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可选择
4.7可升级滤芯消毒方式:臭氧消毒、等离子消毒和臭氧等离子消毒,三种方式可以任意选择。(可升级)
三、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于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向院方转账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发票并提交给院方后 1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货款。待货物质保期满后经确认无误后,院方将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包含税费、运输、安装费等所有费用);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要求:
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
七、联系人:廖先生 0591-********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调研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前来签订合同。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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