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公告

延庆区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庆区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3

项目名称:延庆区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5.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05.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延庆区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采购项目

805.91

8吨前装式垃圾压缩箱 8套(含计量装置)

5吨前装式垃圾压缩箱 8套(含计量装置)

密闭式垃圾清洁站新风除臭系统8套

高压冲洗机8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27 至 2023-03-31,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

方式:

方式(1):投标人登录北京市延庆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http://36.112.232.96:81/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a5ce******cd********)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2):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 报名其他要求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

(http://ggzy.bjyq.gov.cn:81/yqggzy/)发布,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北京市延庆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http://36.112.232.96:81/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a5ce******cd********)于2023年 3 月 27日上午9:00至2023年 3月 31日下午16:00对本项目进行关注。

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对本项目分别进行关注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89号

联系方式:杨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联系方式:胡建国,138*****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建国

电 话:  138*****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转运 设备购置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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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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