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碱法脱硫招标公告
双碱法脱硫招标公告
1.1委托编号 | |
1.2申请单号 | Psxy-50 |
1.3跟踪号 | |
1.4使用单位 | 工程管理部 |
1.5物资名称 | |
1.6交货地点 | 平朔鑫源公司 |
1.7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0天 |
1.8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70%,调试运行合格付20%,一年质保结束付10% |
2.1注册资本要求 | 国内生产厂家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代理商不少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
2.2业绩要求 | 要求在同行业有良好的销售或使用业绩(以销售合同或使用证明为准) |
2.3其他特殊要求 | 无 |
2.4是否有其他附件 | 无 |
3.1委托部门 | 国内采购部 |
3.2联系人/联系方式 | 采购员:田晓慧/采购部副经理:金志红/采购部经理:李俊杰****-*******/*******/******* |
1.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号 | OEM号/旧物料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厂商部件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双碱法脱硫 | 台 | 2 |
山西中煤平朔鑫源有限责任公司
20万吨粉煤灰项目供热工程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书
编 制:
会 签(热控):
会 签(电气):
校 核:
审 核:
审 定:
项目负责人: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
目 录
1 总述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粉煤灰项目供热工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部分总承包招标。项目总规模4x75t/h次高温次高压环流化床锅炉+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实施3x75t/h次高温次高压环流化床锅炉。采用湿法脱硫-钠钙双碱法工艺。
本脱硫工程采用总包方式,交钥匙工程。总包方负责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基础、土建建(构)筑物、采暖、照明、消防、装饰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168h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脱硫系统本期按4台锅炉配置,1#、2#锅炉公用1套脱硫塔,3#、4#锅炉公用1套脱硫塔,公用部分(脱硫剂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氧化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工艺水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等)按4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出力考虑。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总包方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设备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 项目概况1.1.1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锅炉烟气脱硫工程的总承包。
(2)要求:投标方必须根据锅炉运行的具体情况和现场的实际条件,精心策划,提供两套处理锅炉烟气100%烟气量的钠钙双碱法烟气脱硫装置。一套公用系统(脱硫剂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氧化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工艺水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等),以及脱硫工艺的整体设计及公用部分中密不可分的建构筑物部分的建设等。
1.1.2 投标方的供货和服务范围(不只限于此)(1)投标方必须在指定的脱硫场地上进行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和密不可分的建构筑物部分的建设。其供货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脱硫岛完整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并提供电子版)、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的购置与供货、运输、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需要现场制作就位的设备,由投标方负责制作安装。
(3)对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等,如果投标方需要分包,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由发标方认可,如有异议,以发标方的意见为准。采用发标方意见不减轻投标方应承担的责任。
1.1.3 FGD的工艺系统和设备投标方必须为发标方设计钠钙双碱法烟气脱硫工程完整的工艺系统;提供工艺系统中所有设备和附属装置及其装置性能、材料等。
1.1.4 电气系统和照明电气系统和照明包括:
(1)所有的配电装置,(如有变压器需含变压器)。
(2)所有的电动驱动装置及其附件。
(3)所有的动力电缆及相应的电缆构筑物、防火阻燃材料。
(4)所有的与DCS相连的全部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
(5)所有的变速驱动装置,包括变频装置。
(6)所有的照明、防雷接地、检修、起吊设施。
(7)所有的就地控制箱(包括就地控制箱、事故按钮盒、起停按钮盒等)。
发标方只提供二路电源至脱硫系统电源进线端子处,进线变压器(如有)及脱硫系统所有电气装置,电缆,控制柜(箱)等施工、安装、调试均由投标方提供。
1.1.5仪表和控制设备为完成脱硫系统监控所需的全套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所有的就地设备和电缆及电缆桥架等。
1.1.6试验、检验和验收(1)证明满足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质量保证、调试、试验等各方面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试验和证书。
(2)材料和组件的所有质量文件。
(3)装置制造期间的完整的质量文件。
(4)所有的工厂检验和试验文件。
(5)完成项目的所有试验。
(6)施工、安装期间的所有停工待检点、质量检验和试验。
(7)试运行试验与调试(包括功能试验和性能试验)。
(8)168小时考核:由发标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完成。
1.1.7投标方在报价书中必须列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投标方在报价书中必须列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主要包括:
(1)安装、调试期间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FGD装置运行第一年内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1.8 所有设备、管道、电气、消防、控制系统等的安装工作1.1.9 土建全部工作(包括地基处理)1.1.10 参与其它与FGD有关的工作1.2供货和服务界限在供货和服务界限之内的所有设备都是投标方供货和服务范围的一部分。
本招标书中供货和服务的界限是暂时的,在合同确定之前将由发标方提供确切的接口位置。如为完成合同而导致接口的细节性改变,投标方应承诺不提出追加补偿费用。
供货和服务的界限暂定如下:
(1)烟气
烟气入口:引风机出口引出。
烟气出口:原烟囱烟道进口。
上述两个接口与原有烟道的连接及其改造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2)电源
采用高压从厂10kV母线引至脱硫装置高压配电盘,作为正常电源。脱硫岛0.4kV电源由投标方负责设置变压器供应。(发标方提供2路10KV电源至脱硫岛变压器,其余各电压等级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3)工艺水
进口:发标方预留接口。(0.3—0.5Mpa)
出口:工艺用户。
(4)冷却水、生活用水(0.3—0.5Mpa)
进口:发标方预留接口,
出口:发标方预留接口。
(5)蒸汽
进口:发标方预留接口。(0.4Mpa,温度为180℃)
(6)压缩空气
进口:发标方预留接口。仪用空气压力为:0.5~0.7MPa(g)
上述发标方预留接口原则上设在FGD岛外1米,但不排除有细微变化。
1.3标准和规范1.3.1 设计依据① 环发(1997)634#《酸雨控制区与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分方案》
② 国函(1998)5#《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与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批复》国务院令字(2003)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③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
(2003)31#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④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⑤ GB14554-1993《恶臭排放标准》
⑥ 《硫酸铵GB535-1995》
⑦ 本烟气脱硫工程中,所有设备、工具、配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和材料均满足中国国家标准(GB系列)和电力行业标准(DL系列)及其它行业标准的要求。
对系统功能设计、性能、制造、供货、建筑、结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均采用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对采用国外产品或由国外制造及引进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和消防设计采用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标准。
1.3.2 本系统设计各部件采用的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国内规范、规程和标准必须为下列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但不仅限于此:
脱硫装置综合设计标准
GB13223-2011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462-2009 | 《工业锅炉及窑炉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
GB16297-19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3095-1996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消防法》 | |
DL5053-1996 |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
DL/T5121-2000 |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
GB8978-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12348-1990 | 《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
GB14554-9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J16-200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HGJ229-91 |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4-97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
GB50058-92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19-2003 | 《钢结构设计规范》 |
GB50194-93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
JGJ80-91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
JGJ59-99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设计标准
SHSG-033-2003 |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
SHSG-053-2003 |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
SH3060-1994 | 《石油化工企业工厂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
SH3038-2000 |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
SH/T 3207-2003 | 《石油化工企业照度设计标准》 |
SH3097-2000 |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
HG/T20666-1999 | 《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 |
GB3095-1996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T5468-91 | 《锅炉烟尘测量方法标准》 |
GB13271-200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053.1-93 |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
GB4053.2-93 |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
GB4053.3-93 |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
GB/T 50033-200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
GB50034-2004 |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
GB50037-96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
GB50046-95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
GB50052-95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
GB50053-94 |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
GB50055-9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
HG/T 20507-2000 |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
HG/T 20508-2000 | 《控制室设计规定》 |
HG/T 20509-2000 |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
HG/T 20510-2000 |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
GB50057-2000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50058-92 | 《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防火规范》 |
GB50059-92 |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
GB50060-92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
GB50217-2007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
GB50222-95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
GB8978-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J50010-2002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
GBJ50011-2001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GBJ13-97 |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
GBJ140-97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GBJ14-97 | 《室内排水设计规范》 |
GB50015-2003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GBJ63-90 |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
GBJ50007-2002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J87-85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
JGJ94-94 | 《建筑桩基设计规范》 |
GBZ1-2002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设备标准
GB/T13275-91 |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
GB/T14976-94 |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GB/T3091-2001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
GB/T13384-92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GB/T 11345-89 |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
GB/T 2888-91 |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
GB/T 3216-89 |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旋涡泵试验方法》 |
GB/T 3274-1988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
GB3280-92 | 《不锈钢冷轧钢板》 |
GB669-1999 | 《优质碳素结构钢》 |
GB/T 700-88 | 《碳素结构钢》 |
YB3301-92 | 《焊接H型钢》 |
GB/T 8162-1999 | 《结构用无缝钢管》 |
GB/T 8163-1999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
JB/T4735 |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
JB4710-2000 | 《钢制塔式容器》 |
HG 20592~20635-97 |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
施工及验收标准
DL5007-92 |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
SDJ69-87 |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 |
DL5031-94 |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
SDT279-90 |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
GB3216-89 |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旋流泵试验方法》 |
GB50205-2001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9-2002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12.T-91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条文说明》 |
GB50231-98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
GB50235-97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36-98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243-8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54-19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5-98 |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49-9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DL5017-93 |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施工验收规程》 | |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 |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分别符合中国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规定。
1.4基础设计条件1.4.1概述平朔20万吨粉煤灰项目供热工程,锅炉采用电袋除尘器。锅炉排放的灰渣收集到锅炉房界区的灰渣仓,脱硫产生的副产物同锅炉房灰渣集中用汽车运至砌块砖厂,不能利用部分用汽车排放到排土场填埋。
1.4.2场地条件和自然条件工程厂址位于山西朔州富甲工业园区,为闲置工业场地,工程为新建工程,不存在拆迁、移民等问题。
1)环境条件
朔州市位于山西省北部,雁北关外,大同盆地西部南端。东和东北紧靠北方重镇大同市,南和西与忻州市毗邻,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相接。市区北距古城大同129公里,南至省府太原200公里,东到首都北京502公里。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1°53′29″-113°35′1″,北纬39°05′07″-40°17′53″之间。东西宽144.5公里,南北长133公里,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
朔州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整体地表为黄土覆盖的山地高原,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占到总面积的60%以上。境内海拔在1600米以上的山峰就有140多座。河流分布较广,六县区都有,但多为季节性河流。全市主要河流共29条,基本分属海河流域和黄河流域。水源丰富,河流总径流量49679万立方米,其中泉水径流量2.5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在70317万立方米,其中可开采量为4.6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7.9亿立方米。该地区地震烈度为7级。
2)气候、气象情况
朔州市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西北风,夏季雨多气温高,秋季凉爽短暂,冬季寒冷少雪。多年统计的主要气象资料如下:
最热月份温度(8月) 21.8℃
最冷月份温度(1月) -10.5℃
极端最高温度 37.7℃
极端最低温度 -32.0℃
相对湿度最热月平均 66%
相对湿度最冷月平均 50%
年平均总降水量 423.2mm
日最大降水量 158.1mm
夏季平均风速 3.4m/s
冬季平均风速 3.0m/s
最大积雪深度 20.0cm
年雷暴日数 27.5天
年雾日数 19.0天
最大冻土深度 186.0cm
海拔高度 l070m
1.4.3地形地貌场地位于朔城区东南部,场地地形较平坦,各孔口高程介于1068.58-1071.00m之间,相对高差2.42m。场地所属地貌单元为大同盆地南部冲洪积平原区。
1.1.4.4工程地质主要由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Q3al+pl)作用堆积而成的粉土、粉质粘土和砂类土组成。根据其成因、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将场地土自上而下分为8层,分述如下:
①粉土(Q3al+pl):黄褐色、褐黄色,稍密,稍湿,无光泽反应,无摇震反应,见铁锰质氧化物,局部夹粉质粘土薄层。据探井样土工试验结果:天然含水率10.3-25.6%;天然密度1.49-2.05g/cm3;天然孔隙比0.566-0.993;大于0.075mm颗粒含量30.7-55.7%,平均41.3%;小于0.005mm颗粒含量5.7-12.7%,平均8.7%;液性指数<0-0.99;塑性指数5.5-15.2;压缩模量5.0-12.6MPa;压缩系数0.13-0.38MPa-1,属中压缩性土。直剪试验(q)指标:凝聚力17.3-34.7KPa,内摩擦角20.5-23.3°。标贯试验实测锤击数4-9击,平均6击。
该层厚度及层底埋深5.0-6.0m,层底标高1063.58-1065.72m。
②粉质粘土(Q3al+pl):黄褐色,可塑,稍有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铁、锰质氧化物及钙质结核,局部含砂或夹粉土薄层。据探井样试验结果:天然含水率15.2-28.6%;天然密度1.69-1.93g/cm3;天然孔隙比0.677-0.975;液性指数0-0.54;塑性指数7.7-16.2;压缩模量Es1-25.1-8.7MPa;压缩系数a1-20.21-0.36MPa-1;属中压缩性土。三轴试验(UU)指标:凝聚力28.2-41.7KPa,内摩擦角3.1-3.8°。标贯试验实测锤击数5-11击,平均7击。
该层厚度1.3-4.0m,层底埋深6.3-9.0m,层底标高1060.45-1062.94m。
③中砂(Q3al+pl)褐黄色,中密,稍湿,颗粒级配较均匀,分选性中等,局部相变为粗砂或细砂,偶见卵石。标贯试验实测锤击数15-21击,平均18击。
该层分布不稳定,厚度0.3-1.9m,层底埋深6.9-10.1m,层底标高1059.95-1062.31m。
④粉质粘土(Q3al+pl):黄褐色,可塑,有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铁、锰质氧化物,局部相变为粉土。据钻孔样试验结果:天然含水率16.3-32.6%;天然密度1.74-2.14g/cm3;天然孔隙比0.555-0.969;液性指数0-0.84;塑性指数6.3-17.7;压缩模量Es1-25.0-11.4MPa;压缩系数a1-20.14-0.40MPa-1;属中压缩性土。三轴试验(UU)指标:凝聚力27.0-38.4KPa,内摩擦角2.4-6.2°。标贯试验实测锤击数6-15击,平均11击。
该层厚度0.5-12.4m,层底埋深8.0-20.6m,层底标高1048.31-1061.24m。
⑤细砂(Q3al+pl)褐黄色,中密,稍湿,颗粒级配较均匀,分选性中等,局部相变为中砂,间夹粉质粘土薄层。标贯试验实测锤击数16-20击,平均18击。
该层厚度1.9-3.4m,层底埋深22.5-23.2m,层底标高1045.61-1046.92m。
⑥粉质粘土(Q3al+pl):黄褐色,可塑,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局部相变为粉土或粘土。据钻孔样试验结果:天然含水率16.7-24.9%;天然密度1.95-2.07g/cm3;天然孔隙比0.522-0.755;液性指数0-0.67;塑性指数9.2-15.9;压缩模量Es1-26.1-10.5MPa;压缩系数a1-20.15-0.28MPa-1;属中压缩性土。标贯试验实测锤击数15-17击,平均16击。
该层厚度1.8-7.1m,层底埋深25.0-31.6m,层底标高1037.82-1044.39m。
⑥-1细砂(Q3al+pl)褐黄色,中密,稍湿,颗粒级配较均匀,分选性中等,局部相变为中砂。
⑦细砂(Q3al+pl)褐黄色,中密,稍湿,颗粒级配较均匀,分选性中等,局部相变为中砂。
该层厚度2.9m,层底埋深34.5m,层底标高1034.92m。
⑧粉质粘土(Q3al+pl):黄褐色、灰褐色,可塑,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局部相变为粘土。据钻孔样试验结果:天然含水率20.0-22.2%;天然密度2.02-2.11g/cm3;天然孔隙比0.554-0.658;液性指数<0;塑性指数15.4-16.2;压缩模量Es1-27.4-9.6MPa;压缩系数a1-20.16-0.22MPa-1;属中压缩性土。
该层未揭穿,揭露最大厚度15.5m。
1.4.5 燃煤设计煤质分析报告
项目 | 符号 | 单位 | 设计煤种一 | 设计煤种二 |
全水分 | Mt | % | 3.57 | 4.70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Mad | % | -- | 1.14 |
收到基灰分 | Aar | % | 62.43 | 60.25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Vdaf | % | 61.85 | 18.78 |
挥发分 | Var | % | 20.05 | -- |
收到基碳 | Car | % | 21.22 | 20.48 |
收到基氢 | Har | % | 2.01 | 2.22 |
收到基氮 | Nar | % | 0.62 | 0.99 |
收到基氧 | Oar | % | 8.91 | 10.23 |
全硫 | St,ar | % | 1.26 | 1.78 |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 Qgr,ar | kcal/kg | -- | 2059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Qnet ,ar | kcal/kg | 1800 | 1830 |
1、燃料量:36.06 t /h(单台炉,设计煤种一),35.48 t /h(单台炉,设计煤种二)
2、烟气量:159990Nm3/h(单台炉) 引风机风量:320443m3/h(单台炉)
1.4.6锅炉房主要设备参数锅炉参数/ 烟气原始 排放参数 | 参数名称 | 参数 | 备注 |
蒸发量(额定/最大) | 75t/h | ||
数量 | 共4台,一期3台 | ||
运行情况 | 3开1备 | ||
单台锅炉燃煤量 | 36.06t/h | ||
单台锅炉烟气流量 | 159990Nm3/h 320443 m3/h | ||
排烟温度(除尘器出口) | 140℃ | ||
SO2浓度(除尘器出口) | 1708mg/Nm3 | ||
烟尘浓度(除尘器出口) | 30mg/Nm3 | ||
除尘设备状况 | 除尘器形式 | 电布袋除尘器 | |
除尘器效率 | 99.95% | ||
除尘器阻力 | 1200Pa | ||
引风机参数 | 型号 | ||
风量 | 320443m3/h | ||
静压升 | 大约7420Pa |
采用0号轻柴油。
1.4.8渣、飞灰处理系统除渣方式: 机械输送
除灰方式: 气力除灰
1.4.9烟囱全厂4台炉共用 1 座单筒120米高的混凝土烟囱。
1.4.10电气和I&C采用的供电和控制的电压等级:AC 10kV、0.4kV/220V和DC 220V。
I&C系统采用DCS控制系统。
1.4.11土建脱硫装置应采用室内与露天相结合的布置方式,设备的布置方式由投标方根据自身工艺的要求和特点进行设计。
1.4.12水源及水质水质分析报告(由用户另行提供)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全固形物 | mg/l | NO3— | mg/l | ||
溶解固形物 | mg/l | HCO3— | mg/l | ||
悬浮物 | mg/l | 阴离子总和 | mg/l | ||
二氧化硅 | mg/l | 全硬度 | mg/l | ||
K++Na+ | mg/l | 碳酸盐硬度 | mg/l | ||
Ca2+ | mg/l | 非碳酸盐硬度 | mg/l | ||
Mg2+ | mg/l | 酸度 | mg/l | ||
阳离子总和 | mg/l | PH值 | |||
Cl— | mg/l | 游离CO2 | mg/l | ||
SO42— | mg/l |
脱硫剂采用NaOH,置换还原剂采用生石灰料Ca0。
1.4.14总体设计要求本部分是对脱硫系统的原则性要求,与本招标书第二部分的机械设备、第三部分的电气系统、第四部分的仪表与控制和第五部分的土建等部分的规定一起构成脱硫系统全面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必须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脱硫工艺系统的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以及规定范围的供货和服务,并保证脱硫装置的性能。
本脱硫工程的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厂区现有的内外部资源条件,做到范围明确、突出重点、便于实施的原则。其总体设计要求有:
(1)脱硫工艺应具有技术先进、成熟,设备可靠,性能价格比高,且对燃煤硫份有较好的适用性。
(2)脱硫系统的设计脱硫效率应有一定的裕量,以满足未来5—10年中渐趋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环保法规的要求。
(3)脱硫系统能持续稳定运行,系统可用率大于95%,且系统的启停和正常运行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和厂区的文明生产。
(4)系统中所有的设备和材料必须全部是合格产品。
(5)投标方必须精心设计、建立严密的施工组织、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调试计划等,不能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和厂区的文明生产。
(6)脱硫系统必须具有可利用率高、运行费用低、维护简单、运行人员少、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能有效地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水和原材料等特点。
(7)为了与锅炉运行相匹配,脱硫系统的设计必须保证能快速启动。
(8)不设脱硫增压风机,脱硫剂采用NaOH,置换还原剂采用生石灰料Ca0。
(9)烟气脱硫装置在锅炉额定工况的基础上设计,能与锅炉额定工况的50%~110%相适应。
(10)烟气脱硫装置能在锅炉额定工况下进烟温度超50℃裕量条件下安全连续运行。事故状态下,烟气脱硫装置的进烟温度不得超过180℃。当温度达到180℃时。
(11)FGD装置的检修时间为:小修每年1次,大修每4年一次;
(12)脱硫岛所有室内、外布置的设备、管道及仪表按最低气温条件考虑防冻措施,确保脱硫系统能够在该最低环境温度条件下正常运行、备用、检修而不发生冻结;
(13)流量仪采用电磁或超声波流量计等非接触流量测量仪;
(14)总包方负责对其工作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等实行质量控制,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个项目(包括分包商的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1.4.15工艺系统和设备的总体设计要求1.4.15.1设计原则脱硫工艺系统应根据一体化和相互协调的原则进行设计。在设计中,除了考虑脱硫工艺本身的设计外,还需考虑以下相关专业的设计:电气系统、仪表与控制、土建、通风、供排水系统等。
1.4.15.2设计要求脱硫工艺系统主要的设计要求是:
(1)脱硫系统定为1#、2#锅炉两炉一塔,3#、4#、锅炉两炉一塔,预留4#锅炉接口。
(2)本工程脱硫系统原则: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不含在报价中)(脱硫率≥85%)加烟气脱硫(钠钙双碱法脱硫,脱硫率≥95%)来满足环保对二氧化硫排放的要求。
(3)当FGD入口烟气温度≥180℃或烟尘浓度过高(≥300mg/Nm3)时,脱硫系统应能保证短暂运行。
(4)脱硫系统中的设备应有合理的裕量。
(5)脱硫系统必须具有应对紧急停炉的有效措施。
(6)脱硫后,烟囱入口烟气的温度必须保证不低于75℃。
(7)脱硫系统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20年。
(8)自脱硫系统投入商业运行后,脱硫系统的可利用率应不低于95%,其计算公式为:
可利用率=(A—B—C)/A×100%
其中:
A—满足脱硫系统投运条件的等效小时数/年(即折算到机组满负荷条件下的小时数); B—由于脱硫系统自身原因而强制停用的小时数/年;
C—强迫降低脱硫效率的等效小时数/年(即折算到设计脱硫效率条件下的小时数)
(9)对脱硫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管道、烟风道、箱罐或贮槽等,必须考虑防腐和防磨措施。
(10)脱硫系统所有的浆池及地坑的底部四周设计时应尽量采用圆弧过渡,减少积垢。
(11)脱硫岛场地地面应安装冲洗水管路系统及排污系统(地沟)。
(12)对脱硫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噪声不高于85dB(A)(距产生噪声设备1米处测量)。
(13)脱硫控制室内的噪声应不高于55dB(A)。
(14)管道系统设计要求:① 烟风道的设计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21—2000)的规定;② 汽水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和《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90)中的要求;③ 对于低温烟道的结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④ 所有管道包括烟道的设计应考虑最差运行条件(压力、温度、流量、污染物含量)及事故情况下的安全裕量;⑤ 管道系统的布置应做到简洁美观,便于安装维护,流速合理,强度和刚度足够,且应特别注意防振动、防磨损、防腐蚀和防堵塞。
(15)平台扶梯的设计要求:在所有需要维护和检修的地方均应设置平台和扶梯,平台扶梯的设计应满足GB4053.1—GB4053.4中的要求。
(16)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中文编写。图形文件版本为AUTOCAD2004文件(必须是*.DWG格式)。
1.4.16电气装置的总体设计要求(1)脱硫装置高压电源直接从厂用10kv配出。
(2)200kW以上的电动机由10kV配电装置供电,45kW—200kW的电动机由脱硫0.4kV PC段供电,45kW以下的电动机由脱硫0.4kV MCC段供电。
(3)低压开关柜为GGD柜。
1.4.17仪表和控制的总体设计要求(1)自动化水平:脱硫的自动控制系统应运行可靠、稳定,达到当今先进控制水平,系统的自动投用率大于90%。
(2)供货范围:包括控制系统、测试和监视所必须的全套硬件设备(含现场设备)、软件和各项服务;所有机柜、设备之间的供电、信号及所有与DCS连接的通讯电缆和光缆。
(3)标准化:投标方应采用标准化的元器件、设备组件及开放式的系统;提供的热控产品的型式均须由发标方确认,以便于全厂的协调。
(4)文字与语言: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与发标方的通讯联络等,均应使用中文;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中文应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5)接地:DCS的总接地应能直接接到厂区的电气接地网上;投标方必须提供DCS接地方式的要求。
(6)所设计的仪表和控制系统应具有最大的可利用率、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
(7)运行人员应在控制室内,通过LCD和鼠标对脱硫系统进行启/停操作控制、正常运行的监视和操作调整以及事故工况的处理。当DCS的通讯出现故障或操作员站出现全部故障时,运行人员应能通过常规的控制设备,确保装置安全停机。
(8)泵的启停与切换应在有现场操作人员适当干预下通过DCS系统实现。
1.4.18安全与防火要求1.4.18.1有害材料(1)凡涉及可能自燃的物质以及燃油、气体、化学药品等的处置和贮存,投标方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提供相应的装置和设备等,以确保安全运行。
(2)投标方不应使用任何种类的有毒物质。如投标方必须采用有少量有害的物质、放射性仪表时,必须取得发标方的认可和同意及环保部门的许可,投标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1.4.18.2防火措施防火措施最基本的设计原则是:
(1)电缆采用C类阻燃电缆,并采取封堵措施。
(2)电缆和穿墙套管必须采用不可燃材料。
(3)内部温度高于180℃的所有管道或容器的布置,均必须避免接触可燃性液体。
(4)应采取特殊措施防止燃油或润滑油管线的泄漏,减少热管道保温材料渗入可燃性液体的危险。
(5)电缆管的布置必须避免被燃油、润滑油或其可燃性液体淹没的危险。
(6)装置和设备的布置必须避免形成难以检查和清洗的死角。
1.4.19装置和设备的识别(1)投标方必须采用取得发标方同意的识别和编号系统(分类系统),来表明脱硫系统中每个项目的名称和编号。对于系统中任何项目的描述只能有一种,并且在机械、电气和仪表名称中连贯使用。
(2)分类编号必须正确地应用于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文件之中(包括流程图、计划、清单、描述、运行手册、机械、电气或I&C图纸等)。
(3)为便于系统中装置和设备的识别,确保其安全运行,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有装置和设备的标签、铭牌、指示牌和警告牌,其中所有的铭牌必须具有中文信息。中文的翻译由投标方负责。
(4)所有的标签、铭牌、指示牌和警告牌均必须采用铆钉、螺栓或其经发标方同意的方式,安全牢靠地固定在装置和设备上,绝不允许采用粘接的方式。
(5)装置和设备识别和记录用的铭牌应采用黑色文字(文字的大小以从工作位置可看清为宜),并采取防擦掉或擦光的措施。
(6)警告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放置在具有最大安全性的位置。
(7)每个测试点、换流器、双变送器、控制阀和控制档板均应配备牢固的不受天气和温度影响的标牌,同时控制柜中的所有模块也应清楚标识。
(8)测试点、控制阀等的识别和分类应在投标方提交的图纸上有明确的表示。
(9)在每个回路的开关盘、电气控制盘、继电器盘等的前方和后方,均应设置回路设计标牌,并根据回路系统的名称刻上黑色文字。回路名称必须精确,能给出完整的信息,能清楚地表示装置实际的供电区域。
(10)不同的管道应根据发标方的要求进行标识。
1.4.20质量保证投标方应负责对其工作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实行质量控制,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个项目(包括分包商的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并对提供给发标方的土建、电气等专业设计所需的全部设计资料和设备、材料采购所需的设备材料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1)投标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控制手册。
(2)投标方必须按ISO9000的系列标准建立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方必须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计划,为投标的设备产品、土建及安装工程、调试等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
(4)投标方应向发标方提供施工组织的总设计方案、停工待检点、质量手册及相关的程序文件、质量计划等。
(5)所有发现的不合格品(包括设备、材料)都必须报告发标方,由发标方决定是接受、换货、返修还是退货,投标方必须对由此引起的后果负责。
1.4.21性能保证下述性能保证指标,文中已注明数值的投标方必须执行,空格处由投标方在投标时具体填写。
(1)脱硫系统的运行保证指标有:可利用率和质保期、SO2脱除效率、能耗、水耗、蒸汽耗量、出口烟气温度、出口烟气中的液滴含量和系统总压力降等。
脱硫率≥95%;且烟囱出口排放SO2浓度≤100 mg/ Nm3
吸收剂利用率≥95%
烟气水雾含量<75 mg/ Nm3
排放烟气温度>75℃
系统总阻力(引风机出口至烟囱入口包括脱硫部分烟道) <1200Pa
脱硫装置可用率95%
污水排放水质:无污水排放
系统设计寿命:不小于20年
(2)脱硫系统进口烟气参数在以下范围内变化时,仍可达到保证参数。
含SO2浓度: +10%
烟气温度: +15℃
脱硫系统占地:(脱硫厂家给出布置方案)
在距脱硫装置1.5 m处,噪声应小于85 db;
脱硫装置可带基本负荷,也可以用于变负荷,负荷变化范围30%~110%基本负荷;
脱硫装置应不影响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其调试对锅炉运行的影响应降至最低。
脱硫辅助系统配置应保证脱硫系统连续、安全、稳定运行。
脱硫装置应能以冷态、热态二种启动方式投入运行,且在最小和最大负荷量之间运行不需要另外的和非常规的操作或准备。
脱硫装置应能适应因锅炉引起的负荷快速变化。
(3)性能保证(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脱硫系统在燃用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锅炉运行范围为锅炉额定出力,锅炉设计最大烟气量和出口烟气温度为BMCR工况下数值。
◆ 脱硫保证效率 %
◆ 出口SO2排放浓度 mg/Nm3
◆ 出口烟尘排放浓度 mg/Nm3
◆ 出口烟气含水滴量 mg/Nm3
◆ 烟气排放温度 ℃
◆ 烟气通过脱硫系统的压降≤ Pa
◆ 脱硫系统耗电量≤ kW
◆ 脱硫系统耗水量≤ t/h
◆ 脱硫系统耗汽量≤ m3/h
◆ 脱硫系统热负荷≤ kw
◆ 脱硫系统耗气量≤ m3/h
◆ 脱硫系统耗碱量≤ t/h
◆ 脱硫系统耗石灰粉量≤ t/h
◆ 脱硫系统设备的噪音不高于 dB(A)(距离设备外1m,操作平台1.2m处测试)
◆ 脱硫装置可用率不低于 %
(4)其他保证
4.1质保期
质保期1年,从系统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所有设备损坏均由总包方负责更换(人为损坏和运行易损件除外),并延长相应设备质保期。
4.2防腐
对脱硫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管道、烟风道、箱罐或贮槽等,必须考虑防腐和防磨措施。
4.3各种不同设备的粉尘排放量
脱硫塔出口不超过30mg/m3。,脱硫岛工业场地中生产性粉尘对环境的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
4.4温度
烟道保温后最大温度不超过50℃;所有设备、管道均不被冻坏。
4.5 烟气系统压降
FGD装置烟气系统压降保证值为:<1200Pa
1.4.22文件4.22.1总包方在每单向施工前提交8份工艺设计图、资料给发包方,供发包方进行评审。施工前应将相应的施工图提供给监理,作为施工依据。设计变更需要经发包方许可。
4.22.2总包方提供整个FGD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说明。有一个专门的章节说明常规性维护,并指出定期的检查方式、常规清洗和润滑操作、常规安全检查和类似步骤。
4.22.3总包方提供供货范围内的易损件、消耗件的清单和图纸(包括加工图)、材质、型号。
4.22.4总包方提供整个FGD装置的运行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和系统图。
1.4.23其它要求投标厂家所报阀门、仪表等所有辅助设备须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并注明供货商的全称。
2 工艺部分2.1总述2.1.1技术要求提供完整的烟气脱硫装置工艺系统的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以及规定范围的供货和服务,并保证脱硫装置的性能。
为了与锅炉运行匹配,脱硫装置的设计保证能快速启动,且在锅炉负荷波动时有良好的适应特性。
FGD装置满足如下运行特性:
(1)原则上,FGD装置能适应锅炉最低稳燃负荷(燃烧设计煤种35%BMCR)工况和100%BMCR(燃烧设计煤种)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
提供FGD系统停运的温度,最低停运温度不低于180℃。
(2)整套FGD系统及其装置的设置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运行的要求,FGD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启动、正常运行监控和事故处理在FGD控制室基本实现自动化。
(3)在装置停运期间,各个需要冲洗和排水的设备和系统在不需要过多的或非常规的准备和操作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冲洗和排水。在短期停运或事故中断期间,主要设备和系统的排水和冲洗能通过FGD_DCS的远方操作实现。
(5)对于容易损耗、磨损或出现故障并因此影响装置运行性能的所有设备(例如脱硫塔喷嘴、泵等),设计成易于更换、检修和维护。
(6)自动运行方式需要的全部阀门和挡板等配置气动/电动执行器。
(7)烟道和罐体等设备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孔门,所有的人孔门使用铰接方式,且能容易开/关。所有的人孔门附近设有维护平台。
(8)所有设备和管道,包括烟道、膨胀节等在设计时考虑设备和管道发生故障时能承受最大的温度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9)所有设备和管道,包括烟道的设计考虑最差运行条件(压力、温度、流量、污染物含量)及事故情况下的安全裕量。
(10)设计选用的材料适应实际运行条件,包括考虑适当的腐蚀余量,特别是使用两种不同钢材连接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并征得发包方同意。
(11)塑料管和FRP管道和衬胶管道防备机械损伤。
(12)在设备的冲洗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在FGD岛的循环沉淀池内重复利用,不将废水直接排放。
(13)所有设备与管道等的布置考虑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运行工作的方便。
(14)所有浆液泵为防腐耐磨的全金属结构,泵的轴承密封形式采用机械密封。
(15)脱硫塔材质采用花岗岩外包混凝土、浆液罐体采用碳钢衬防腐涂层。
2.1.2 FGD工艺系统设计原则FGD工艺系统主要由脱硫剂制备加药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循环水系统、氧化系统、工业水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等组成。
工艺系统设计原则包括:
(1)脱硫工艺采用湿式钠钙双碱法,设计配备2座脱硫塔系统与1套公用系统。
(2)脱硫剂采用NaOH,置换还原剂采用生石灰料Ca0。
(3)循环水采用塔外循环。
(4)脱硫设备年利用小时按6000小时考虑。
(5)FGD装置可用率不小于95%。
(6)FGD装置服务寿命不小于20年。
2.1.3 FGD装置主要布置原则采用合理的布置方案提供给发包方确认。
2.1.3.1总平面布置根据中煤平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粉煤灰项目供热工程脱硫场地总平面布置图,脱硫装置布置在烟囱前后。
充分考虑机组和场地的实际情况,脱硫岛整体布局紧凑、合理,系统顺畅,节省占地,节省投资。
2.1.3.2管线布置设计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和沟道,包括架空管线,直埋管线、与岛外沟道相接时,在设计分界线处标明位置、标高、管径或沟道断面尺寸、坡度、坡向管沟名称,引向何处等等。有汽车通过的架空管道净空高度为5.5米,室内管道支架梁底部通道处净空高度最低为2.2米。
管线及管沟引出位置和标高经发包方认可或协商确定。
2.2脱硫剂制备加药系统脱硫剂制备加药系统出力按4台75t/h锅炉的烟气处理量配置。
石灰乳制备加药系统由石灰乳制备箱、石灰乳加药箱、石灰乳输送泵、石灰乳加药泵、搅拌器等组成。制备用水来于工业水。
碱液制备加药系统包括碱液制备槽、碱液加药箱、碱液输送泵、碱液加药泵、搅拌器等设备。
以上设备数量及规格参数由投标方根据自己工艺特点确定。
所有料仓、箱(罐)设料位计或液位计、温度计等测量装置。液位、温度和PH值在DCS上显示。
浆液给料量根据锅炉负荷、FGD装置出口的SO2浓度及浆池内的浆液PH值在DCS系统上进行控制,有关阀门的设计满足控制要求,并设有流量仪监测浆液加入量。
2.3烟气系统烟气系统按4台75t/h锅炉设计。脱硫烟气系统以引风机出口烟囱入口为界限,主要包括脱硫前烟道、净烟道等。烟气由引风机出口经烟道进入脱硫洗涤塔洗涤脱硫。净化后的烟气由净烟道送至烟囱排放。
烟道上设压力表、温度计等用于运行观察的仪表。在烟气系统中,设有人孔和卸灰门。投标方提供所有烟道、挡板、膨胀节等的保温和保护层的设计。
烟道设计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21-2000)规定,烟气最大流速不超过15m/s。
烟道应根据可能发生的最差运行条件(如温度、压力、流量、湿度等)进行设计。特别注意水平烟道的防腐处理和在脱硫装置解列运行后高温烟气对烟道防腐层的破坏和加速老化问题。
烟道排水设施的大小将考虑预计的水流量。排水将返回到FGD排水坑或吸循环池。
挡板门采用带有密封空气的双百叶窗式挡板门,全套带有:框架、阀盖、电机、安全极限开关、以及挡板密封系统全部必需的密封件和控制件。
每个挡板的操作应灵活方便和可靠,应有远程控制和就地人工操作的执行器及就地安装的挡板位置指示器。在低温湿烟气处的挡板应提供排水设施。全部挡板应进行保温。
烟气挡板应布置在便于操作、维护和检修的位置,并按需要设置相应的平台扶梯和检查门。
烟气挡板水平主轴布置,采用电动执行机构室外布置,配就地电控制箱操作和DCS远方操作,挡板位置和开、关状态反馈进入DCS系统。
为了使与烟道连接的设备的受力在允许范围内,考虑烟道系统设膨胀节。
膨胀节在可能出现的各种温度、压力下无损坏,并保持100%的气密性。
膨胀节与烟道可采用螺栓法兰连接或焊接,但是,位于设备的接口处,如挡板、风机、或位于FGD供货界限处的膨胀节应采用法兰螺栓连接方式。
位于水平烟道接触低温湿烟气的膨胀节应通过膨胀节框架排水。
2.4 SO2吸收系统SO2吸收系统包括:吸收塔、喷淋装置、烟气除雾等几个部分。
2.4.1 吸收塔总包方采用加大排污量等措施,保证除尘器故障时(不超过2h)、脱硫塔入口烟尘超过额定浓度时,不发生堵塞。
吸收塔塔体采用花岗岩外包混凝土,花岗岩厚度不小于250mm,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0mm,塔体外壁需考虑油漆,并应与厂区其他建筑群体相协调。
吸收塔内部可选择空塔喷淋,也可选择筛板塔,投标方根据自身的工艺特点确定。
吸收塔入口烟道段应能防止烟气倒流和固体物堆积。
脱硫塔壳体设计要能承受压力荷载、管道力和力矩、风载、雪载和地震载荷,以及承受所有其他加在脱硫塔上的荷载。
脱硫塔内应配有足够的喷嘴。
塔的整体设计应方便塔内部件的检修和维护,喷淋系统和支撑等应尽可能不堆积污物和结垢,并且应设有通道以便于清洁。
脱硫塔除雾器将能有效地捕集脱硫后烟气中携带的液滴,确保排放烟气中液滴的含量小于75mg/Nm3。
吸收塔应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人孔门和观察孔,人孔门和观察孔将完全不漏烟气,而且在附近应设置走道或平台。人孔门的尺寸至少为DN800,易于开/关,在人孔门上装有手柄,并设置平台、爬梯。
2.4.2 除雾器除雾器安装在吸收塔上部或吸收塔出口的烟道上以分离夹带的雾滴。除雾器出口烟气中液滴含量应不大于75 mg/Nm3(干基)。
除雾器维修平台布置应合理、部件更换方便。
系统应配备除雾器的冲洗和排水系统,既可进行自动冲洗,也可人工冲洗。排水直接进入吸收塔。
2.5循环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脱硫吸收塔喷淋系统。脱硫后污水进入沉淀池循环利用。
脱硫循环泵为整台金属离心泵,叶轮由防腐耐磨的合金钢制成,并能适用于输送含有高浓度氯离子的介质。
循环泵应便于拆换和维修,配置整体底盘或安装框架。
设计选用的材料应适于输送的介质。
2.6氧化系统设置氧化装置的目的是将不稳定的CaO、SO2反应形成的产物CaSO3充分氧化成CaSO4。氧化系统采用塔外强制氧化工艺。
氧化风机应提供充足的空气以保证吸收塔中亚硫酸钙的氧化。
每个吸收塔的氧化风机宜配备2台100 %容量的罗茨风机,流量考虑10 %裕量,压力损失考虑管道阻力及液面阻力后留有20 %的裕量。
2.7废液及废渣处理系统2.7.1 废液处理(如有)脱硫废液排放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投标方根据自己的工艺特点,确定合适的废液处理系统。投标方需详细说明废液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及所需要的设备。
废液处理系统按4台75t/h锅炉的烟气处理量配置。
2.7.2 废渣处理脱硫系统废渣采用抛弃法。按4台75t/h锅炉的烟气处理量配置。
主要设施及设备包括循环沉淀池、门式抓斗起重机等。
工艺流程:由脱硫塔排放的渣液,溢流进入循环沉淀池进行沉淀、置换还原,脱硫后废渣经门式抓斗起重机捞出外运填埋。
投标方根据自己的工艺特点,确定合适的废渣处理系统。投标方需详细说明废渣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及所需要的设备。
2.8工业水系统脱硫系统所用工业水来源主要包括:供水系统引接的工业水;锅炉排污水及冷却设备回水。脱硫系统的主要用水点有:脱硫剂制备用水、脱硫塔循环水、除雾器及工艺管道系统冲洗用水、脱硫系统设备冷却用水、蒸发损失用水。
脱硫工业水系统设备主要有:工业水箱、工业水泵等。
投标方根据自己的工艺特点,确定合适的工业水系统系统。投标方需详细说明工业水系统系统、工艺流程及所需要的设备。
工业水系统按4台75t/h锅炉的烟气处理量配置。
按脱硫装置正常运行2小时的最大水耗量设计容积设1座水箱。
2.9杂用气和仪用压缩空气系统根据需要设置,有业主提供。投标方在投标时提出用量。
2.10 管道和阀门根据确定的脱硫系统,合理配置阀门、管道,所配置的阀门和管道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11 检修起吊设施总包方根据需要,设计并提供FGD装置检修和维护用的全部固定式和移动式起吊设施(吊钩/环、电动/手动葫芦及行车等)。
2.12 钢结构,平台和扶梯所有设备检修和维护平台、扶梯采用钢结构,平台、楼梯采用热镀锌栅格板,钢结构采用环氧富锌漆。
2.13保温、油漆和隔音为了和全厂协调,保温的外护板采用彩色钢板,颜色和现场协调。
对运行温度低于最大酸露点温度的设备,采取防止凝结的保温,防止凝结对装置结构或设备造成损害。
如果设备噪音水平超出标准,配备隔音措施。
2.14 防腐内衬根据系统需要设置合理的防腐内衬。
⑴ 总包方承诺无论本技术规范中是否作出了详细规定,总包方都设计并提供相应控制设备,满足整个脱硫岛系统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和监视、控制、经济核算的要求,并满足国家和国际相关规范、安全、先进、完整的仪表和控制系统。
⑵ 脱硫岛仪表和控制设备所用各类电源由脱硫岛内部提供,发包方不再另外提供电源。
⑶ 脱硫岛仪表和控制设备所用气源由总包方负责。
⑷ 脱硫岛控制系统采用DCS控制。
⑸ 脱硫岛DCS及其他仪表的接地和岛内电气接地网由总包方负责。
3.2 总包方系统设计要求及工作范围3.2.1 系统设计要求本工程脱硫系统采用DCS系统进行控制,脱硫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公用,能通过DCS的LCD操作员站对机组脱硫系统进行正常运行的监视和调整、异常与事故工况的处理,还应能通过通讯接口接入锅炉房主DCS控制系统,实现在集中控制室的操作员站完成监视和控制功能。总包方的工艺系统和仪表、控制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能够满足下述要求。
脱硫控制系统的监控范围包括:(不限于此)
--FGD装置(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等);
--FGD公用辅助系统(浆脱硫剂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氧化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工艺水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等);
脱硫控制系统通过DCS和就地仪表,通过自动或手动达到的的监控功能至少包括:
--脱硫塔入口烟气温度
--各罐、池液位监视(及时调整液位)
-- PH值
--循环水量调整
3.2.2 总包方工作范围总包方的工作范围和深度以能够完成整个脱硫岛仪表和控制系统功能,满足施工、调试、运行、管理、检修要求,并通过相关的验收、测试,最终移交商业运行为原则。
3.3 供货范围总包方负责脱硫岛仪控部分的全部控制设备、全部仪表(包括仪表检验)、所需缆线、全部安装材料的供货。
3.3.1 就地设备工艺系统和单体设备上用于测量和控制的就地检测仪表、远传仪表、执行机构、控制盘柜及全套附件等。
所有就地仪表和执行机构的电子部分、就地盘箱柜等含有电子部件的就地设备,其防护等级至少为IP65,并能防止灰尘的进入。
3.3.2 监控设备为完成脱硫系统控制和监测任务所需的全套设备。
锅炉炉的烟气脱硫系统(包括脱硫岛内所有的工艺系统和单体设备)采用DCS进行控制,供货范围包括DCS硬件设备和正版软件。
其他控制设备和装置:包括电源柜、工程师计算机台、打印机台、座椅、配电箱、就地控制箱、保温保护柜、工艺设备自带的控制设备等。
3.3.3 安装材料总包方提供脱硫岛范围内用于仪表和控制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全部材料。
与仪表及变送器连接的仪表、阀门不得出现腐蚀或污染的现象。
3.3.4 备品备件总包方提供一年内仪表控制设备的备品备件。
3.4技术要求3.4.1 温度测量对于烟气测量,测温元件为防磨型。对于轴承等振动部件进行温度测量时采用专用热电阻。所有热电阻及热电偶其引出线有防水式接线盒。
3.4.2 压力/差压测量⑴ 所有变送器根据规范就近集中安装在测点附近的仪表保温保护箱内。
⑵ 提供防堵风压取样装置。
⑶ 压力/差压变送器采用引进技术的智能式变送器。变送器是二线制的,输出4~20mA信号。变送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4.3 流量测量考虑到可靠性和抗腐蚀性的要求,流量计选用电磁流量计,有就地指示。整套装置在交货时有校验记录。
3.4.4 料位测量水位、液位、料位信号,所采用的变送器具有4~20mADC信号输出,重要的测点冗余设置。
3.4.5 分析仪表PH值的测量变送器直接安装在管道上,有清洗措施,冗余设置。
3.4.6 电气量及电气参数(具体以电气部分要求为准)在脱硫系统中,380V脱硫工作段电气设备的电流、电压、功率、有功功率等实现就地监测。变压器和电源系统控制在就地控制柜内完成。
3.4.7 执行机构采用电动执行机构,其保护等级至少为IEC标准IP55,包括电动机和接线盒。所有的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引进智能型(PS或BDM-II)系列一体化产品。
3.5 控制系统(DCS)3.5.1 总包方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3.5.1.1总包方的供货范围
总包方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DCS全套硬件设备、软件和各项服务。
随DCS供货的所有机柜、设备之间以及DCS外部的供电、信号、通讯电缆属总包方的设计范围和供货范围。
本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外围及附属设备。
3.5.1.2总包方的工作范围
按照脱硫岛运行要求、本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设计并组态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提供全套脱硫控制系统,提供所有工艺及DCS的系统设计说明、P&ID图和联锁保护、控制要求,以及性能计算要求、人机界面要求等。
提供构成DC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并全面负责,包括系统内外的接线。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内部及其之间连线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投运DCS。
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系统二次开发所需的全部图纸、资料。
负责培训发包方的运行、维护和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得心应手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DCS。
3.5.2技术要求3.5.2.1总则
总包方提供的DCS完成脱硫岛系统的监视、就地控制、加脱硫剂量调节。
总包方提供的设备,其质量标准一致,要求机柜尺寸、颜色、外形结构相同。
3.5.2.2 硬件要求(参数仅供参考,与主DCS保持一致)
DCS至执行回路的开关量输出信号采用继电器输出。与执行机构等以模拟量信号相连接时,二端对接地或浮空等的要求相匹配,否则采取电隔离措施。
人机界面采用工控机方式,工控机选用当前主流品牌,屏幕尺寸为21(英寸)。鼠标器作为光标定位装置。操作员站配有专用工业防水、防尘操作员键盘,键盘除具有完整的数字、字母键外,还有若干用户键,使运行人员能直接调出各种所需的画面。用户键的用途可由发包方编程人员重新定义。操作员站要求采用钢结构、桌式结构。座椅为普通椅。
DCS电源1路来自UPS电源。
电子装置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为IP52,室外为IP56。机柜的钢板厚度不小于2.5mm。
电子间和操作员间应设采暖和空调。
总包方提供下列备用余量,以供系统以后扩展需要:
--每个机柜内的每种类型I/O测点都有15%的备用量。继电器留有15%的备用量。
3.6 消防系统根据规程要求,设置消防系统。
3.7 电源及配电箱配电箱采用抽屉式配电箱。
电源盘及配电箱内主要电气元件:空气开关采用施耐德、西门子产品,继电器、接触器、旋钮、按钮开关采用施耐德、西门子产品。
3.8 电缆及电缆敷设3.8.1 控制电缆:用于开关量信号,开关量输入信号选用带屏蔽双绞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用于模拟量信号,动力电缆采用铠装交联聚乙烯电缆。
3.8.2 电缆敷设要求:室外电缆采用防腐型热浸锌钢质电缆桥架,尽量不采用埋地。
3.9 备品备件3.9.1 DCS系统备品备件
3.9.2 满足1年运行的备品备件
承包方负责本FGD装置供货范围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和材料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直至商业运行。承包方保证提供给FGD装置的所有电气设备能在寿命期内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计寿命为20年。在寿命期限内所有设备应无因振动、腐蚀或其他自然因素造成设备变形、主要部件损坏而影响正常运行。
为方便维护检修,所有的主要部件(重部件)能方便拆卸、复原和修理,所有的主要部件提供吊装和搬运时的起吊钩、拉手和螺栓孔等。
所选用的所有室内和室外电气设备在本工程现场条件及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行。
导体和电缆馈线(无论是主回路还是支路)均满足满负荷工作电流和动、热稳定电流的要求。
承包方的设计、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或材料应按照(或符合)下列规范或标准,但不仅限于此:
·GB 中国国家标准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ICEA 绝缘电缆工程协会
·IES 照明工程学会
·NEBB 国家环保局
·NEMA 全国电气维修协会
上述标准对所有设备、材料、工具、配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均适用:
— 应首先执行中国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低于设备、材料供货国的国家标准时,应采用该国的国家标准,但均不得低于IEC标准。
— 如果没有中国国家标准,则应采用相应国际标准。
— 如果上述标准中无适合标准可采用,则可采用制造商产品的企业标准,但须征求发包方同意。
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应按中国现行有关施工标准执行。
4.2 设计范围及分界点FGD系统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均在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脱硫装置电气接线;
—脱硫装置内的电气设施;
—电缆、电缆构筑物、电缆敷设及电缆防火阻燃设施;
—本装置所需的接地(包括与厂区已有接地网的连接)、照明及检修;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分别符合中国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规定。
设计、供货、安装分界点:
电气接线
— 由承包方负责FGD装置内以及与厂区提供的电源进线接口的所有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 接口:10kV进线电源电缆由发包方提供,双方接口在脱硫变高压侧端子处。承包方需为10kV进线电源电缆预留敷设通道,并协助发包方完成10KV电源电缆敷设;
— 脱硫岛0.4kV电源由承包方从脱硫变引来;
— 照明及检修电源接自脱硫PC或就近的MCC;
— 通讯系统接口在厂区行政交换装置总配线的出线端子;
— 电缆构筑物分界点在脱硫岛界区外1m处;
— 接地网的分界点在与厂区原主接地网的接口处。
4.3 技术要求4.3.1 电气接线技术要求4.3.1.1 脱硫电气原则接线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粉煤灰项目供热工程烟气脱硫工程10kV系统电源进线由厂区提供。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脱硫基本参数和采用的工艺特点,确定用电负荷,按规范与规程要求进行设计。
4.3.1.2 系统接地方式
10kV系统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380V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4.3.1.3 使用的电压等级
脱硫采用下列电压等级:
·10kV,50Hz:用于容量大于200kW的电动机。
·380V,50Hz:用于容量200kW以下的电动机。
·380/220V,50HZ:用于就地小动力负荷,照明、检修和室内插座的电源。
·24V以下交流,50HZ:密闭金属容器外维修。
·12V以下交流,50HZ:密闭金属容器内。
·直流220V十10/-15%:用于直流电机、10kV开关柜。
注:380V开关柜的控制、保护电源电压根据厂区实际情况确定。
4.3.2 电气设备布置其具体分布如下:
所有脱硫装置高压电源直接从厂用10KV各段配出。
低压电气盘柜设在脱硫变电站低压设备间内,低压系统按工作段和保安段,布置在低压设备间。
电气设备在布置上每一列应至少留有两块空盘位作备用。
电气设备的布置满足于《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2002的规定。
4.3.3 电气设备的要求4.3.3.1总的要求
电气设备满足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
开关柜(PC、MCC、直流配电盘)在配置上留有足够的备用间隔,每一种配电、电动机规范的备用间隔不少于一个,每列备用间隔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所有电气设备根据现场的温度、湿度、风速、海拔、地震裂度、污秽等级等条件进行选择,并按相应规程规范规定的条件进行校验。
所供设备技术先进、动作可靠。
同类设备尽量减少品种,便于备品、备件的采购。
4.3.3.1.1防护等级
如无另行说明,电气设备满足下述条件:
·安装于带空调或通风设备的室内防护等级为IP30;
·安装于洁净、通风室内防护等级为IP30;
·配电室、办公室及控制室等室内场所的照明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工作区室外场所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等级达到IP54。
·其余情况下,室内防护等级为IP44,室外防护等级为IP55;
·防晒、防雨、防尘、防沙、防酸等要求的电气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有关规程、规定确定。
·为保证短时浸入水中或在水下工作(如潜水泵)的电气设备可靠的连续工作,该设备保护等级应达到IP68。
·安装于有爆炸性的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达到GB标准所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燃点等级的要求,同时还考虑GB标准中关于在车间及储存区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中,对电气设备要求的有关条款。
·在一些可能导致空气中的可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或空气中的蒸汽、尘埃混合形成可爆气体的空间内,就地电气设备为防爆型,或在设计时采取措施使其符合在易燃混合物中的电气设备的安全等级要求(例如:采用防爆罩、耐压密封罩、内置安全保护、布置在远离危险场所的措施等)。
·在车间及存贮区等有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在设备材料清册中明确指出。
4.3.3.1.2 保护措施
超过1000V的装置和设备为防止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采取对带电部分进行隔离或加盖的方式进行保护,对IT系统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建立可靠接地。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外进行维护工作的设备,采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在密闭的金属容器中工作的设备,采用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建立可靠接地。
4.3.3.1.3电气设备的颜色标识
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采用统一的颜色(发包方确定)。
开关柜、盘上的指示灯,按钮等采用如下颜色标识:
a) 指示灯
·断路器合闸 红色
·断路器断开 绿色
·阀门位于打开位置 红色
·阀门位于关闭位置 绿色
·电动机运转 红色
·电动机停转 绿色
·报警及故障信号 黄色、红色或采用相应铭牌的分指示
b) 按钮
·断路器合闸 红色
·断路器跳闸 绿色
·所有其他按钮 其它颜色并带有相应铭牌文字说明
注:按钮通过ON/OFF或“O”/"I“标记或用以上所述色彩标识加以注明。
对于模拟图(包括特殊的盘或柜面板等),采用的图符与接线图一致,颜色应经发包方认可。
集中控制的电动机设就地事故开关,事故开关带护盖,以防止误碰事故开关造成电动机误动。
4.3.3.2 低压开关柜(GGD开关柜)
4.3.3.2.1 概述
低压配电盘选用GGD开关柜,其中低压脱硫PC段的进线及MCC进线回路均装设框架式空气断路器(A.C.B.)。保安段的进线及保安段与低压脱硫PC段的联络回路采用框架式空气断路器(A.C.B.)。MCC馈线回路中一般回路采用塑壳式断路器(M.C.C.B.),电动机回路保护操作元件由塑壳式断路器(M.C.C.B.)+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组成。
框架式空气断路器(ACB)采用220V DC操作。空气断路器(ACB)均为插入式。
每段PC段除进线、分段断路器外,并留有足够的备用回路,其中PC馈线备用框架式断路器不少于1个,电动机馈线断路器按一次设备规范及二次接线分类每一种一个;馈线回路每一种一个,若馈线断路器规范相同,则不应少于3个。备用间隔数不少于间隔总数的20%。
每段MCC留有足够的备用回路,其中电动机馈线断路器按一次设备规范及二次接线分类每一种一个,馈线回路每一种一个,若馈线断路器规范相同,则不少于3个。备用间隔数不少于间隔总数的30%。
电动机回路设备采用塑壳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
其它馈线回路采用塑壳断路器。
4.3.3.2.2开关柜
电气规范
额定电压 380V
最高工作电压 440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绝缘电压 660V
工频试验电压 主电路 2500V/1min
辅助电路 2000V/1min
额定电流 水平母线(铜质) 150%变压器额定电流
垂直母线(铜质) 1250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350kA (1s有效值)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3125kA
供货范围
低压开关柜
与干式变压器低压侧母线的连接结构
开关柜空间加热器及接线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包括可升降移动式小车2个、断路器保护效验试验仪器)。
4.3.3.2.3电源进线开关柜内控制部分
(1)互感器
采用环氧树脂浇铸绝缘,无电晕放电型电流和电压互感器。互感器能承受动、热态短路冲击并应达到开关柜额定值和相关IEC标准的要求。互感器选用适当的容量和变比,以保证保护、计量和测量有完善的性能。
电流互感器
仪表用互感器的耐热容量按至负荷的出线0.9秒和进线1.2秒的断线时间考虑。电流互感器应安装在插接单元中。而对电源进线,电流互感器也装于开关柜固定位置。
测量精度: 等级1.0 M 5
保护精度: 等级10 P 20
采用环氧树脂浇铸的无电晕放电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应承受动态及热态短路电流的冲击力。提供用于保护和测量的单独线芯。
所有的保护继电器为最新的技术产品,电子式、可编程(带操作显示)以及可给设定值并带自测装置等。
继电器应装于盘内独立的插件或单元的门或窗后。控制盘门上有用于监视继电器工作状态的指示装置。
每个断路器安装有连续可调短路电流脱扣器整定值的内置式三相过流时间继电器。
保护继电器的电源由220V DC系统提供。所有保护继电器可供选择。
4.3.3.2.4备用开关
交付使用的低压开关柜至少有20%的备用回路,其配置应当齐全,其配置内容应经发包方认可。此外,布置上还考虑为将来可能增加至少2个开关柜留有位置,并使可能增加的开关柜能与设计的开关柜连接起来。
4.3.3.2.5提供的资料
(1).提供下列资料,但不仅限于此:
开关柜的外形尺寸及平、断面布置图;
开关柜的一次接线图;
每台电动机的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图;
各回路开关及热继电器的整定值、计算书;
土建图纸中相应的开孔、埋件。
(2).承包方提供经鉴定合格的试验报告和安装手册,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说明书;
保管要求;
安装须知;
调整和校验须知;
运行手册;
维修手册;
部件清单。
4.3.3 直流系统及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
4.3.4.1 直流系统
脱硫系统单独设一套220V直流系统,用于满足脱硫岛内控制、保护、事故照明等直流负荷用电。
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接线,包括:1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套高频开关充电装置(N+1)、直流柜、以及蓄电池巡检仪、微机电压绝缘监测装置等。
蓄电池浮充电压范围为2.23~2.27V/只,均衡充电范围为2.3~2.4V/只,25°C时寿命不低于15年。蓄电池的结构保证在使用寿命期间,不渗漏电解液。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的材料具有阻燃性。蓄电池极性与极性标志一致。正、负极端子应便于用螺栓连接,其极性、端子外形尺寸符合厂家产品图样。正极板厚度不得低于3.5mm。
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外部遇明火时,不会内部爆炸。除安全阀外,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在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在1~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在10kPa~49kPa。安全阀上安装有滤酸装置,以免排气过程中酸雾排出。
蓄电池组中各蓄电池的开路电压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不超过0.03V。蓄电池间的连接条电压降不大于8mV。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4.3.4 就地控制箱
与工艺流程无关的负荷(不重要的设备)如:排水泵,抽水泵等通过就地控制箱操作。
这类泵的电机采用就地液位控制并装有自动和手动操作装置。独立的液位控制柜装在电机附近。计量仪或液位监视仪预先装上。
通常就地控制箱带有塑料外壳以防止外力,沙,日照等的影响,安装于墙上或经过热浸镀锌处理的支架上。也可采用经热浸镀锌处理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54。
控制箱装有必要的刀熔开关,小型断路器,保险,辅助继电器,接触器,过流继电器,端子排,接地端和电缆连接单元。
就地控制箱至少装有:
启动-按钮;
停止-按钮;
运行指示灯;
故障指示灯;
带灯测试按钮;
4.3.5 端子箱和端子柜
端子箱和端子柜就地安装,以便从各个场所的模拟和数字变送器获取信号;端子箱和端子柜必须达到防护等级IP54必须为电缆连接提供必要的端子排,电缆盖板和电缆连接固定件。
用于电流互感器连接的端子应装有短路连接件,应提供必要的接地端子。
4.3.6 接地防雷系统
4.3.6.1 接地系统
保证接地网的完整,并与厂区主接地网连接,其中:
主接地网水平接地导体采用截面为热镀锌-60—6扁钢,二次接地网及其引上线采用截面不小于120mm2的镀锡铜绞线,垂直接地极采用Φ70、L=2.5m、δ=3.75mm镀锌水煤气管。
设备接地采用热镀锌-60—6和-40—4扁钢,其中端子箱、开关箱、事故开关、小于7.5kW的380V电动机及其他较小应接地的设备采用热镀锌-40—4扁钢;中压电动机、大于7.5kW的380V电动机、电气柜、屏、盘、电缆桥架、钢结构厂房钢柱、需接地的大设备钢结构、单轨吊车及电动葫芦等采用热镀锌-60—6扁钢。
埋地的水平接地体之间、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之间采用焊接,焊接后进行镀锌防护处理。
与厂区已建接地网的连接点不少于4处,连接点布置于接地井中,以便解开单独测试脱硫接地网接地电阻。具体接口位置联络会时确定。
接地干线延伸到每个建筑物的每一层,所有电气设备,构件和机械装置装有接地螺栓和螺丝。
所有主要的电气设备,如变压器,开关柜,大电动机,油箱,管道等应相对位置上设置两个接地点。所有的电气设备建立可靠接地。
电缆桥架不大于20m与接地网接地一次。建筑物的内部接地网需经接地干线引出与室外主接地网相连,每座建筑物与主接地网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穿楼板、穿墙时采用保护管加以保护。
在每个单独的建筑物和车间围栏外一米,深0.7~0.8m处敷设环形接地干线。对于金属围栏至少每25m就应有一个接地点。
所有的钢制部件或构件有两条接地线接地,接地点应位于柱体或构件的底部。
当有不同材料相连时,应采用金属过渡连接片连接。
脱硫区域内的输油管道和氢气管道有防感应和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不能保持良好接触的管接头、法兰处采用热镀锌-40—4扁钢跨接。
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根据土壤情况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规定计算确定。
4.3.6.2防雷系统
防雷保护系统的布置、尺寸和结构符合DL/T620—1997标准。
防直击雷保护采用避雷针、避雷带保护,其集中接地装置垂直接地极采用Φ70、L=2.5m、δ=3.75mm镀锌水煤气管。
屋顶避雷针布置在房脊,避雷针之间采用导体进行连接,避雷针和避雷带的引下线间隔不大于10m,并采取加强分流的措施,引下线的固定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引下线离地2m处应设断接卡。
4.3.7 提供资料
·接地系统安装图。
·接地系统说明书和设计规范。
·接地系统中的接触电位、跨步电压的电位梯度计算书。
·设备的安装材料清单。
4.3.8 照明和小动力
4.3.8.1 概述
车间的照明从照明箱供给,检修电源系统从检修电源箱供给。
承包方提供足够的为照明装置,检修电源系统和室内电源插座等供电的380V/220V照明配电箱和检修电源箱。该配电箱和检修电源箱为定型设计。
控制室工作照明和脱硫岛主要通道照明由保安段供电,控制室事故照明由脱硫岛直流系统供电,脱硫岛其它照明由脱硫工作段供电,提供足够的工作和事故照明箱。
为了防止与带电部分接触,所有的照明装置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 保护性接地;
— 保护性绝缘;
用明确的符号加以指示。
4.3.9 照明配电箱
室内配电箱采用金属外壳(保护等级IP41)室内嵌入式安装,颜色为驼灰色,室外配电箱采用不锈钢制作。防护等级为IP54。每个配电箱应装有:
·进线开关;
·用于三相系统的五线制母线,中性线和保护接地线;
·用于照明线路的所有必要的单极MCB;
·用于室内电源插座所必须的单极MCB,并带漏电保护;
·照明线路开、断所必需接触器;
·必要的室外光控开关电路,用以自动控制外部照明电路。光控开关电路的调节范围应为2~100Lu—;
配电箱内有20%的备用回路和10%的剩余空间。
4.3.10 室外照明
室外照明除道路外,还包括脱硫塔附近(楼梯和平台照明)及脱硫岛其他所有室外场所的照明。提供相应的配电箱和电缆。
所有室外场所设计为街道式照明方式,照度最低为15Lu—。
在有控制和监控制系统的重要运行地点采用的照度为150Lu—。对此,除了室内照明,一般采用防水荧光灯具,保护等级至少为IP54。
照明灯具分别接至各单相回路,这样一旦有一相发生故障,只有三分之一的灯具停电。室外照明装置选用截面为16mm2的5芯铜电缆,当灯具功率为250W时,每条线路最多只能连接20支灯具在同一相上。如果灯具功率为400W,则每条线路只连接10支灯具。
室外照明由光控开关控制。对每一照明配电箱的室外照明单元都有一个独立的光控开关回路。
4.3.11 室内照明
通常照明箱接至三相电源,并在配电间及其他房间安装荧光灯管。
室内的灯具通过开关或按钮控制。开关或按钮装在房间的门边。
荧光照明灯具中采用1×36W的荧光灯管。
灯管的颜色根据要求选择。如果同一间房内安装不同的灯具(如卤素灯和荧光灯),那么按要求选用颜色相同的灯管。
室内照明灯具分别接至各单相回路,这样一旦有一相发生故障,只有三分之一的灯具停电。
4.3.12 事故照明
所有地方的事故照明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
在入口,过道,楼梯间,控制室,机房,配电室等处有足够的事故照明灯。
4.3.13 室内电源插座
在控制室,休息室等房间的室内按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暗式电源插座。在其他房间中为表面挂装。由照明箱供电。电源插座必须10或16A,三线,即相、零线和地线。
根据GB、DL或IEC的相应规定,220V交流电源通常采用绝缘的塑料插座。
4.3.14 检修电源箱
检修电源箱的设置满足电力规范的相关要求
每个检修电源箱装有:
·进线开关;
·用于三相系统的五线制母线,中性线和保护接地线;
·用于检修线路的所有必要的单极MCB;并带漏电保护;
·检修线路开、断所必需接触器;
·带漏电保护的插座
检修电源箱是供移动式维护用电气设备用,其容量满足现场小型电动设备及移动式电焊机的要求。
检修电源箱的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54。
4.3.15 电缆和电缆构筑物
FGD装置设计时选用的电缆规格(截面、载流量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10kV电力电缆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ZRC-YJV(或ZRC-YJV22),电缆的绝缘:10kV电缆为8.7/10kV。
380V电力电缆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ZRC-YJV(或ZRC-YJV22),电缆绝缘为0.6/1kV。
控制电缆一般采用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阻燃型屏蔽电缆或对绞屏蔽的计算机电缆(用于与DCS系统连接)。当电缆敷设于支架时,采用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钢带铠装、阻燃型屏蔽电缆。
控制电缆线芯的设计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第3.6节的规定。
电力电缆敷设时无中间接头,控制电缆避免中间接头。
电缆终端采用配套的专用电缆头,10kV电缆终端采用冷缩型电缆终端。
脱硫区域0.00m以下的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0.00m以上采用架空电缆桥架。
4.3.15.1 电缆敷设要求
对于相互备用的设备,其电缆不在同一电缆通道中敷设。
与设备的连接处电缆采用保护软管、软接头等加以保护。电缆直埋敷设时,深度不小于1.5m,底层填入至少15cm厚的沙土,电缆按电压等级相互分开,其上填入沙子并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盖上,安装电缆警示带和指示桩。过道路的电缆使用钢管或硬质PVC电缆保护管(单芯电力电缆)保护。
电缆布置于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或管道等处时,注意通风,防止电缆过热或受外力影响。
为避免因热膨胀电缆随连接装置移动及应力损坏电缆,在电缆通道的直线段、与设备的连接处,电缆为柔性连接或留有足够的活动空间。10kV电力电缆还留有不少于制作两个电缆头的预留长度。
长距离(总长大于100m)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于同一电缆通道的控制电缆,另敷设一根单芯铜芯控制电缆,该控制电缆两端接地,作屏蔽用。
4.3.15.2 中压动力电缆
中压电缆为屏蔽、铜导体、交联阻燃电缆(ZRC-YJV或ZRC-YJV22),要求如下:
按GB、DL或IEC标准经退火处理的铜制导体。
绝缘层和外层导电层应同时拉伸,一次处理,并能防水。
护套应采用不褪色,阻燃, PVC。
采用冷缩电缆头。
护套上应印有:
厂家名称;
电压等级U0/U(kV);
线芯数;
每条线芯截面(mm2);
电缆类型。
4.3.15.3 低压电缆
低压动力电缆采用带屏蔽、铜导体、交联阻燃电缆(ZRC-YJV或ZRC-YJV22)的标准单芯或多芯电缆。护套应采用不吸水的材料。
低压电缆芯线均为铜芯、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如果采用3+1芯电缆,则中性线芯截面也小于4mm2。
在蓄电池或整流器与DC配电盘之间采用单芯电力电缆。
低压电缆满足动、热稳定特性和连续运行的要求。
软电缆,导体由细铜绞线组成。
PVC护套应为阻燃型、黑色护套。
护套上应印有:
厂家名称;
·电压等级,U0/U(单位为kV);
·电缆型号;
·线芯数;
·每条线芯截面(mm2);
·电缆类型。
4.3.15.4 60V以上的测量和控制电缆
对于60V以上电压,电缆必须为聚乙烯绝缘的阻燃型电缆(ZRC-KYJVP或ZRC-DYJVP型),并且最小导体截面为1.5mm2。用于不同的建筑物之间的连接,采用有一条总屏蔽线用以防止感应电压的电缆。
线芯的标识和色标与全厂相一致。
4.3.15.5 电缆连接装置和电缆头
提供所有电缆的连接装置和电缆头。
采用的软性线芯,剥离后端头应镀锡、加线芯套。
所有电缆的终端连接采用配套的专用电缆接头或线鼻子,10kV电缆采用冷缩电缆头。
所有电缆头、线鼻子及芯线套等电缆附件均由承包方成套供货。
4.3.15.6 电缆敷设及电缆构筑物
电缆设施符合GB、DL及IEC的规定。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电缆采用架空、电缆沟(隧道)、埋管和直埋敷设。
架空敷设时采用防腐型热浸锌钢质电缆桥架,室内采用梯架,室外采用托盘,电缆桥架的最上层加电缆桥架保护盖。
架空敷设的电缆桥架考虑上人维护检修情况,静载荷不应小于500kg/m,最大挠度小于5mm。提供电缆桥架上人情况下的动、静载荷的计算书。
电缆沟(隧道)内采用热浸镀锌钢质电缆组合支架。
电缆保护管采用热浸镀锌水煤气管或硬质PVC电缆保护管。
直埋敷设时在敷设路径上每隔15m在地面设置永久性标志桩。
电缆桥架的安装材料采用经防腐油漆和热浸镀锌处理。
4.3.15.7 电缆防火阻燃设施
脱硫系统内电缆防火阻燃设施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的规定。
4.3.15.8 电缆敷设图纸达到的深度
(1).表示出所有电缆桥架包括主桥架和分支桥架的宽度、标高、路径。
(2).表示出所有电缆桥架包括主桥架和分支桥架的支撑件的定位及型式。
(3).表示出每一根电缆的起点、终点及经过的路径。
(4).如果一根电缆的敷设需要用到电缆保护管,则在图中表示出保护管的位置、直径,并统计出数量。
(5).电缆清册以表格的形式给出,内容有序号、安装单位名称、终端设备名称、始端设备名称、电缆型号、电缆规范、电缆长度、节点编号(计算机敷设电缆时)、备注等内容。电缆清册还有电缆汇总表。
(6).设备材料表(每张图)及设备材料汇总表(每册图)。
4.3.15.9 电缆防火施工图达到的深度
1.应表示出电缆通道中所有电缆防火设施布置名称、位置、种类和规范,必要时,电缆设施应有布置定位尺寸。
2.每类电缆设施均有安装图,图中有该设施尺寸和规范。
3.有设备材料表(每张图)及设备材料汇总表(每册图)。
5 土建5.1总述(1)本脱硫工程土建部分的技术规定包括:供货与服务范围、供货界限和技术要求三个部分。
(2)本脱硫工程的土建部分包括:本期脱硫工程所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废水排放(如果有)等,以及密不可分的建构筑物部分,包括指定脱硫场地中的拆迁、复建、地下管网的勘测和地基处理。
(3)土建工程的设计将执行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颁布的相关规程、规范。
(4)发标方提供的实施土建工程所需的场地资料,包括: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必要的地况地貌、邻近建筑物以及脱硫可利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等。
2 供货和服务范围
(1)土建设计与施工属于投标方的范围。
(2)建筑材料,如水泥、钢材、木材、砖和砂石由投标方负责供应,但必须得到发标方的确认。
(3)建筑主材必须满足国标要求。材料进厂时,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可在发标方认可的条件下采用现场浇灌。
(5)建(构)筑物应包括照明(包括事故照明)、通风、消防及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外和电缆通道的防白蚂蚁的措施。
(6)所有建筑物均应设置可靠的防雷措施。
5.2 总平面布置2.1.1 脱硫岛位于引风机和烟囱之间,按厂区预留位置协调布置。
2.1.2 脱硫岛总体设备及土建标高以主厂房±0.00m标高为基准。
2.1.3 投标方可根据其工艺特点进行布置。
5.3 设备基础包括各种泵、电机、脱硫塔、罐体等室内外所有设备的基础。
5.4 建(构)筑物本脱硫工程中的主要建(构)筑物有:(不限于此)
(1) 脱硫剂制备车间
(2) 循环池与泵房
(3) 烟道支架基础
(4) 相关设备的基础
(5) 其它建(构)筑物
5.5 采暖通风投标方应根据相关标准的要求,负责采暖通风系统的设计、供货和施工。
5.6 给排水系统(含消防)投标方应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设计、供货和施工,主要包括:
(1)脱硫区域内完整的消防通道,包括管道、消火栓以及消防灭火设施等。
(2)现场冲洗水的系统管道和阀门。
(3)脱硫区域内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检查井及雨水排放口等。
(4)生活污水的处理(其排放口应与厂区现有生活污水排放管道连接)。
5.7 技术要求(1)本技术招标书中指出的所有准则和标准是本脱硫工程的最低要求。投标方在取得发标方认可后,可以采用高于上述标准的其它标准。
(2)投标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全面负责。
(3)投标方应对工程中所有材料的选择全面负责。为确保整套脱硫装置的安全运行,所选择的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性能。
(4)土建工程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设计标准。
5.7.1 总平面布置(1)FGD的布置必须满足: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2005)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DL5000—2000)以及国标《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的要求。
(2)建、构筑物的平面和空间组合,应做到分区明确,合理紧凑,生产方便,造型协调,整体性好,并应与厂区其他建筑群体相协调。
(3)FGD的建设场地见发标方提供的脱硫场地红线图。FGD的建设不能超出该范围,且不得影响现有机组的安全运行。
(4)控制室、配电室、电子间等室内适当装修。
5.7.2 建筑结构部分5.7.2.1 总的要求
(1)土建工程应以安全、适用、经济、美观为基本原则,建筑标准应与厂区主厂房等其它建筑群体相协调。
(2)土建工程应遵循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土建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使用要求,自然条件、建筑材料、建筑技术等因素,结合工艺设计进行建筑物的平面布置、空间组合及建筑造型设计,并注意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以及与厂区原有各系统的连接。
(4)投标方应负责完成其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结构设计计算、材料技术规格说明、设计说明和施工图设计。
5.7.2.2 设备基础
(1)基础设计形式根据结构计算确定。原则上可采用砼大块式基础(用量较大的砼应采用商品砼,对于少量的砼可在发标方认可的条件下采用现场搅拌)。砼强度等级不小于C20(配筋)、C15(素砼),垫层砼C10。基础应按计算确定是否配筋;大体积砼基础应配筋,防止出现温度裂缝,其所用钢筋原则上应采用HPB300(Ⅰ)级钢筋(Φ10以下)和HRB400(Ⅲ)级钢筋(Φ12及以上)。构造的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基础上的开孔、埋件位置应保持能与设备及支架等对接。
5.7.2.3 建(构)筑物
(1)建(构)筑物设计标高统一采用黄海高程。
(2)建筑设计必须配合工艺,以解决好建筑物内部通道、防火、防爆、防噪声、保温隔热、采光、通风和生活卫生设施等方面的问题。
(3)各建(构)筑物应采取适当的结构型式,一般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砖墙围护。硫酸铵脱水烘干车间底层,包装堆放场地。所有建筑物外墙采用与主厂房相协调的墙面。
(4)结构上的最小设计荷载应根据相关规范、工艺提供的参数和安装、运行、维修等要求综合考虑。
(5)原则上砼结构所用的钢筋应为HPB300(Ⅰ)级钢筋;HRB400(Ⅲ)级钢筋。砼采用的强度等级宜分别为C10、C20、C30、C35、C40。
(6)当采用钢结构时,所有的钢结构构件均应为成品在现场组装,不允许只供应原材料而在现场加工。所有的钢结构构件(除镀锌构件外)均应涂漆保护,保证年限为5年。
(7)根据基础岩石条件可选用合适的基础设计形式。按基础岩土条件可采用桩基础的,投标方应提供桩基设计的有关资料、基础荷载图和桩位图等。桩基础可采用高强度预应力管桩。
(8)基础型式的选择必须考虑相邻不同功能建筑物之间的不均匀沉降和温度应力的影响。
(9)设计时必须考虑对邻近原有建筑物的影响。
5.7.3采暖通风5.7.3.1设计准则
应遵循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有:
(1)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3)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DL/T5035—94)
(4)其它适用的标准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5.7..2 设计数据
见水文气象条件
5.7.4 给排水系统(1)脱硫岛内给排水、消防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现行的规范及标准。由投标方负责该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安装施工。主要的规范及标准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消防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的设置应覆盖所有室外、室内建(构)筑物,应布置全套的消防给水系统,包括:
连接到整个脱硫装置中每个建筑物的各楼层,消火栓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的有关标准。
(3)排水系统:
① 雨水系统:主要处置区域内的雨水排放。接入雨水排放系统的其他排水应是不含任何化学物质的液体,雨水排放应同厂区现有雨水系统相连接。
③ 室外雨水排放系统应设计为自流系统
④ 其它:所有室内地面全部采用块材地面,地面应平整、无积水。浆液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工艺的特点及要求进行设置。
6 设计联络及技术培训6.1.设计联络会6.1.1 目的
联络会议的目的是保证脱硫系统设计和施工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协调和解决设计和施工之间接口中的问题。
6.1.2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合同签字后两周内
地点:发标方指定地点
会期:根据需要
到会人员:投标人的代表(工艺、机械、电气、仪表和控制、土建等专职工程师)和发标方的代表。
会议议程:
·协调、讨论总体设计技术原则。
·投标人应在会议前一周向招标方提出所有设计方案、技术资料和技术问题,以便与发标方一起在第一次联络会上讨论解决。
·讨论投标人提供给投标人有关的设计技术资料、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
·讨论由发标方提供给投标人为了设计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投标人设计人员参观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讨论各部分间的接口项目、位置和参数。
·讨论现场总平面布置,包括竖向布置,地下设施和设计界限。
·投标人解释和介绍其提供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讨论投标人案和方法。
·投标人要提交在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将讨论的设计的详细内容。
·讨论投标人为编制详细设计所要求的有关技术资料。
·投标方将提交技术资料的审查方案,以供招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批。并将讨论审批的手续。
·讨论详细的安装方案,即关于仓贮、预组装场地、运输和吊车地点。
·签署设计会议纪要
6.1.3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合同签字后一个月内
地点:发标方指定地点
会期: 根据需要
到会人员:投标人代表和发标方代表
会议议程:
·投标人需提前提供基础设计文件成品资料。
·投标人介绍工程设计方案,发标方检查并确认设计文件。
·进一步讨论各部分间的接口项目、位置和参数。
·讨论和协调总平面布置包括竖向布置、地下设施布置和场地平整。
·投标人介绍详细设计、工作计划和设计的技术标准。
·讨论详细设计具体事宜和详细设计交付计划。
·讨论投标人开展详细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如果需要,投标人的设计代表参观现场,收集设计资料。
·讨论详细的安装方案,即关于储存场地、预组装场地、运输和吊车的位置。
·确定投标人设计代表现场工作细则和内容。
·项目主要施工进度的技术协调和资料以及设备交付进度。
·设备验收有关规范、标准的解释和说明,讨论设备验收程序、内容和发标方验收见证方式。
·对总平面布置包括竖向布置、地下设施布置和场地平整,双方讨论工作分界点。
·签署设计会议纪要。
·投标人要提交在第三次联络会议上将讨论的详细的施工设计目录。
6.1.4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
时间:根据需要
地点:另定
会期:根据需要
到会人员:投标人代表和发标方代表
会议议程:
·进一步介绍详细设计的工作情况和详细设计完成计划,以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最后调整。
·讨论详细设计交付进度,并参照设备交付进度,使其进度相一致。
·厂房和生产设施布置、工艺系统设计的技术审查,特别是对维修和运行条件、消防、照明、暖通等的审查,以免详细设计到现场后作重大设计变更。
·讨论施工进度和方案。
·各部分间的设计包括土建设计的最后协调。
·讨论各接口的遗留问题。
·深入讨论设备检验、试验、验收试验等详细事宜。
6.1.5 费用
费用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6.1.6其它
除以上联络会议外,投标人必要时可书面(传真)或采用其它方式和发标方联系,招标方书面或在会议上答复。任何书面通知和双方代表口头联系的内容最终均需提交给双方签字确认。(不晚于发生后一周内)。
2培训2.1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安装及注意事项的培训,保证所授内容满足招标方掌握设备安装技术及检验标准。
2.2 为使设备能正常运行,投标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包括培训资料),培训的内容应满足招标方受培训人员能熟练地操作设备达到良好运行水平,并能解决、处理常规故障。
2.3 培训将采用对实物进行系统的解释、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实际操作和阅读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手段。在培训期间,投标人将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设施、工具、仪表等。投标人要对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价。
2.4培训计划内容表
序号 | 培 训 内 容 | 计划培训天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培训地点 | 备 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脱硫系统基础理论及设备结构 | 天 | 培训教师人数另定 | |||
2 | 脱硫系统控制系统 | 天 | ||||
3 | 脱硫系统启停操作、故障判断、处理 | 天 | ||||
4 | 上位机操作仿真系统、模拟实验塔 | 天 | ||||
5 | 脱硫系统运行调整、维护 | 天 | ||||
6 |
投标人负责联系招标人的试运行操作厂家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人数不少于10个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培训计划书。更详细的培训计划将在培训开始前1个月提交给发标方。
7 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方自己编制、完成。
8 总包方设计数据及主要设备表
以下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为脱硫岛、额定负荷下参数。
以下表格可由总包方根据其工艺特点填写,项目和表格进行删减和增加。
8.1工艺部分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 位 | 数 值 |
1 | 系统总体数据 | ||
1.1 | FGD入口烟气数据 | ||
·烟气量(标态,6%O2) | m3/h | ||
·FGD工艺设计烟温 | ℃ | ||
·最高烟温 | ℃ | ||
1.2 | FGD入口处污染物浓度 | ||
·SO2 | mg/Nm3 | ||
·最大烟尘浓度 | mg/Nm3 | ||
1.3 | 一般数据 | ||
总压损(含尘运行) | |||
化学计量比GaO/去除的SO2 | mol/mol | ||
SO2脱除率 | % | ||
液气比 | L/Nm3 | ||
-烟囱前烟温 | ℃ | ||
-FGD装置可用率 | % | ||
1.4 | 消耗品 | ||
-GaO(纯度85%) | t/h | ||
-NaOH(纯度96%) | t/h | ||
-总补充水量(按4台锅炉计) | m3/h | ||
-脱硫岛总耗水量(按4台锅炉计) | m3/h | ||
-电耗 | kWh | ||
-其他 | |||
1.5 | FGD出口污染物浓度(6%O2,标态,干基) | ||
-SOx | mg/Nm3 | ||
-烟尘 | mg/Nm3 | ||
-除雾器出口液滴含量 | mg/Nm3 | ||
1.6 | 噪音等级(最大值) | dB(A) | |
1.7 | 脱硫废水处理出水 | ||
-水量 | t/h | ||
-PH | mg/l | ||
-COD | mg/l | ||
2 | 工艺设备及主要材料 | ||
2.1 | 烟道系统 | ||
(1) | 脱硫前烟气烟道 | ||
-总壁厚 | mm | ||
-腐蚀余量 | mm | ||
-烟道材质 | |||
-衬里材质/厚度 | mm | ||
-设计压力 | Pa | ||
-运行温度 | ℃ | ||
-最大允许温度 | ℃ | ||
-烟气流速 | m/s | ||
-保温厚度 | mm | ||
-保温材料 | |||
-保护层材料 | |||
-膨胀节材料 | |||
(2) | 净烟气烟道 | ||
-总壁厚 | mm | ||
-腐蚀余量 | mm | ||
-烟道材质 | |||
-衬里材质/厚度 | mm | ||
-设计压力 | Pa | ||
-运行温度 | ℃ | ||
-最大允许温度 | ℃ | ||
-烟气流速 | m/s | ||
-保温厚度 | mm | ||
-保温材料 | |||
-保护层材料 | |||
-膨胀节材料 | |||
-安装排水结构 | 有/无 | ||
-灰尘积累的附加面荷载 | kN/m2 | ||
(3) | 烟道防腐 | ||
-衬里材质/厚度 | mm | ||
(4) | 挡板门 | ||
FGD进口烟气挡板 | 台 | ||
-挡板型式 | |||
-叶片材质 | |||
-密封材质 | |||
-外壳材质 | |||
-开/关时间 | S | ||
(5) | FGD出口净烟气挡板 | 台 | |
-挡板型式 | |||
-叶片材质 | |||
-密封材质 | |||
-外壳材质 | |||
-开/关时间 | S | ||
(6) | 烟气挡板 | 台 | |
-挡板型式 | |||
-叶片材质 | |||
-密封材质 | |||
-外壳材质 | |||
-开/关时间 | S | ||
2.2 | 吸收塔系统 | ||
(1) | 吸收塔 | ||
-吸收塔型式 | |||
-液/气比(L/G) | l/m3 | ||
-烟气流速 | m/s | ||
-烟气在吸收塔内停留时间 | S | ||
-浆液含氯量 | g/l | ||
-浆液PH值 | |||
-吸收塔吸收区直径 | m | ||
-吸收塔吸收区高度 | m | ||
-浆池区直径(或长×宽) | m | ||
-浆池高度 | m | ||
-浆池容积 | m3 | ||
-吸收塔总高度 | m | ||
-材质 | |||
·吸收塔壳体/内衬 | |||
·入口烟道材质/厚度 | |||
(2) | 除雾器 | ||
-级数(每塔) | |||
-材质 | |||
-冲洗方式(自动/手动) | |||
-除雾器烟气阻力 | Pa | ||
(3) | 氧化风机 | 台 | |
-扬程 | Pa | ||
-轴功率 | KW | ||
-入口流量(每台) | m3/min | ||
(4) | 吸收塔循环泵 | ||
-数量 | 台 | ||
-型式 | |||
-外壳材质 | |||
-叶轮材质 | |||
-轴功率 | KW | ||
-吸入滤网 | 有/无 | ||
-吸入侧压力 | MPa | ||
-扬程 | mH2O | ||
-体积流量 | m3/h | ||
-介质含固量 | % | ||
-密封系统型式 | |||
-密封材质 | |||
-吸入侧阀门材质 | |||
清洗装置 | 有/无 | ||
2.3 | 脱硫剂制备加药系统 | ||
(1) | 制药箱(钢制)/储存箱(钢制) | ||
-数量 | 个 | ||
-有效容积 | m3 | ||
-搅拌器数量 | 个 | ||
-搅拌器材料(叶轮/轴) | |||
-搅拌器功率 | kw | ||
(2) | 浆液泵/碱液泵 | ||
-数量(均1用1备) | 台 | ||
-形式 | |||
-壳体/叶轮材料 | |||
-吸入侧压力 | MPa | ||
-扬程 | MH-2O | ||
-流量 | m3/h | ||
-介质含固量 | % | ||
-密封形式 | |||
-密封材料 | |||
-轴功率 | KW | ||
2.4 | 废渣、废液处理系统 | ||
(1) | 门式抓斗起重机 | ||
(2) | 沉淀池 | ||
2.5 | 工业水系统 | ||
(1) | 工艺水箱 | ||
-数量 | 个 | ||
-有效容积 | m3 | ||
-直径 | m | ||
-高 | m | ||
-材料 | |||
(2) | 工业水泵、除雾器冲洗水泵、人工冲洗水泵 | ||
-数量 | 台 | ||
-型式 | |||
-壳体材质 | |||
-叶轮材质 | |||
-轴功率 | KW | ||
-吸入滤网 | 有/无 | ||
-吸入侧压力 | Pa | ||
-扬程 | m | ||
-体积流量 | m3/h | ||
-密封型式 | |||
-密封材质 | |||
2.6 | 废水处理系统 | ||
2.7 | 其它设备(根据需要,承包商自定)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 位 | 数 据 |
1 | 电气设备 | ||
(1) | 低压变压器 | ||
变压器型式 | - | ||
额定容量 | kVA | ||
数量 | 台 | ||
冷却方式 | - | ||
绝缘等级 | |||
外壳防护等级 | IP | ||
(2) | 0.4kV开关柜 | ||
开关柜型式 | - | ||
开关柜数量 | 台 | ||
开关柜的防护等级 | IP | ||
(3) | UPS电源 | 套 | |
容量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 位 | 数 据 |
1 | 土建(满足布置需要,具体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 ||
2 | 脱硫剂制备车间 | ||
—宽 | 米 | ||
—长 | 米 | ||
—高 | 米 | ||
—楼层数 | 层 | ||
3 | 电气、控制间(含在脱硫剂制备车间内) | ||
4 | 循环池及泵房 | ||
—宽 | 米 | ||
—长 | 米 | ||
—高 | 米 | ||
—楼层数 | 层 | ||
5 | 基础部分 | 根据需要 | |
6 | 其它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 位 | 数 据 |
(1) | 温度测量 | ||
热电阻 | |||
流量计 | |||
-型式 | - | ||
压力变送器 | |||
-工作原理 | - | ||
差变送器 | |||
-工作原理 | - | ||
物/位变送器 | |||
-测量元件型式 | - | 液位变送器 | |
酸碱度分析仪 | |||
-测量范围 | PH | ||
-精度等级 | - | ||
-工作原理 | - | ||
(2) | 执行机构 | 台 | |
(3) | 上位机及软件 | 套 |
8.5.1主要设备供货厂家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供货厂家 |
1 | 泵 | |
2 | 搅拌器 | |
3 | 除雾器 | |
4 | 脱硫塔喷嘴 | |
………. |
8.5.2仪表供货厂家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供货厂家 |
1 | DCS系统 | |
2 | 电磁流量计 | |
3 | 涡街流量计 | |
4 | 气动调节阀 | |
5 | 压力变送器 | |
6 | 铠装热电阻 | |
7 | 液位变送器 | |
8 | 超声波液位计 | |
9 | 不锈钢压力表 | |
10 | PH控制仪 | |
11 | CEMS | |
………. |
8.5.3电气供货厂家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供货厂家 |
1 | 变压器 | |
2 | 柜、箱 | |
3 | 电缆 | |
4 | 主要元器件 | |
………. |
8.5.4材料供货厂家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供货厂家 |
1 | 膨胀节 | |
2 | 挡板门 | |
3 | 工艺阀门 | |
………. |
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时即提供准确的公用工程消耗数据(供主工艺系统施工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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